小红子,多姑娘和贾琏厮混后?
这个问题,粗看很简单:贾琏与多姑娘本来没有感情,只是为了解决生理问 题,厮混几天后回到王熙凤身边,还要再有什么来往?
如果对比一下不同版本,就会发现这个多姑娘,其实没有那么简单。
多姑娘第一次出场,是第二十一回,巧姐(当时还没起名)出痘,按习俗、或者按迷信,父母需要隔房。贾琏独宿,就找了多姑娘。在这一回中,已经介绍多姑娘是厨子多浑虫的妻子。
接下来平儿发现的一缕青丝,当然就是这个多姑娘的,但是她本人并没有出场。然后到第七十七回,晴雯被逐,宝玉去探望,介绍她没有父母,只有表哥表嫂,“便是上回贾琏所接见的多浑虫、灯姑娘儿的便是了。”
多浑虫是外号,由其本名“多官”而来。“多姑娘”当然也是外号,由丈夫的名字或者外号而来。这里改为“灯姑娘儿”,也许是作者或者抄写者(作品早期是手抄流传的)笔误,因为这样俏皮的外号,如果有过改动,不可能不介绍。
多姑娘两次出场,在交代背景时有个小小的出入:第二十一回说多浑虫“因他自小父母替他在外娶了一个媳妇”,七十七回说是晴雯通过赖家的“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把家里的一个女孩子配了他”。到底这个多姑娘,是多浑虫的父母替他娶的,还是赖家的替他娶的?
赖家的是赖大的母亲或妻子。因为赖大是大总管,他妻子自然而然成为内总管,应该是继承婆婆的职位。那么,“赖家的”替多浑虫娶妻,代表着主子给成年小厮“成房”,是符合贾家规矩的。
并且七十七回交代多浑虫“沦落在外”,没有父母,又怎么会在第二十一回中“自小父母替他在外娶了一个媳妇”?虽然是细节,又不必要,何必这样前后矛盾?作者精细已极,为什么偏偏在这一点上前后矛盾?
还有更奇妙的。在某个版本的第六十四回,贾琏偷娶尤二姐,派鲍二夫妻伺候:“那鲍二向来却和厨子多浑虫的媳妇多姑娘有一手儿,后来多浑虫酒痨死了,这多姑娘见鲍二手里从容 ,便嫁了鲍二。况且 多姑娘儿原也和贾琏好的,此时都搬出来外头住着”。在这个版本里,贾琏并没有与多姑娘“再无来往”,而是公私两便,照顾她较优越的差事。当然,后文中晴雯的表兄改名吴贵,与多浑虫夫妻无关了。
如果鲍二的妻子是多姑娘,他能够到外宅伺候尤二姐,是贾琏看他妻子面子而照顾鲍二,鲍二“视妻如母,百依百顺”、妻子也敢当众骂他“糊涂浑呛了的忘八”,就可以理解了。
可是,描写鲍二夫妻关系畸形的这段话,却并没有介绍鲍二妻子就是多姑娘;介绍鲍二续娶多姑娘的版本中,偏偏没有“视妻如母”的趣语。两种版本, 要么交代不清,要么前后矛盾,这是怎么回事?
《红楼梦》中许多矛盾,都与反复修改、终未定稿有关。多浑虫、多姑娘、乃至鲍二,都是次要人物。为了他们,不值得反复修改。但是有个相关的人物,却显然经过了重大修改。这个人就是晴雯。
除了表哥的婚姻问题,晴雯还有几个漏洞。最明显的是佳蕙替小红打抱不平:“袭人那怕他得十分儿,也不恼他,原该的……可气晴雯、绮霰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脸面,众人倒捧着他去”(有的版本多一句“宝玉疼他们”)。
得上等赏赐的,除了袭人、晴雯,肯定还有麝月。佳蕙不提麝月,因为麝月是袭人一党,虽然不像袭人那样叫人心服口服,但也不晴雯惹人嫉妒,宁可拉个不常见的绮霰来凑数。但是小红是二管家林之孝的女儿,怎么没有“老子娘的脸面”可仗,反而是连父母家乡都不知道的晴雯,却被认为是“仗着老子娘的脸面”?
另一次是小红初遇宝玉。怡红院竞争激烈,有才干有容貌的小红被“埋没久矣”,能见到宝玉、替他倒茶,是偶然中的偶然。
作品特意交代背景:“袭人被薛宝钗烦了去打结子,秋纹、碧痕两个去催水,檀云又因他母亲的生日接了出去,麝月又现在家中养病,虽还有几个作粗活听唤的丫头……”连作粗活听唤丫头都交代了,怎么偏偏不说个性突出、与宝玉感情深厚的晴雯?
依次交代的几个大丫头中,檀云较为眼生。除了这次,他再出现总是与众人一起,挂个名字,而完全没有戏份。为什么不把她算在小丫头里,要专门交代,却忽略了晴雯?会不会“母亲的生日接了出去”的本来是晴雯,后来才改成檀云?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晴雯在早期文稿中,应该是“家生女儿”,并且母亲地位较高,才有资格过生日接女儿回去,也有脸面给女儿“仗”。晴雯应该与小红出身相当。
为什么要把晴雯改成“不记得家乡父母”的孤儿,又要把小红出身提高到总管女儿的程度?如果从艺术角度考虑,也没什么难以理解的。
宝玉探晴是作品中感人的情节。它的感人,部分是由于晴雯的凄凉处境。如果照早期文稿中所写,晴雯的母亲也是贾府下人,或者是像袭人家一样住在附近,被逐后病重,至少有母亲看护,“探晴”就缺乏凄凉的美感。
而小红后文有“狱神庙慰宝玉”的情节,如果她只是一个普通的下级丫鬟,哪来的这样大的能量,在贾府势败之时,竟能探望被囚禁的宝玉?
把晴雯的出身改为孤儿,把小红改写成管家之女,就解决了情节上的矛盾,也加强了艺术感染力。我们常说曹雪芹是天才,却忽略了他穷毕生心血、 不断修改、精益求精的努力。而多姑娘涉及的前后矛盾,却提供了一个管孔,让我们管中窥豹,可见一班,去猜测曹雪芹在耗尽心血的“批阅十载”中,是如何“增删五次”的。
如果是写作人,曹公的修改过程,会具有更珍贵的示范作用。
萝卜缨能做什么美食呢?
萝卜樱能做什么美食呢?
大家好!我是布谷姐。很高兴与大家分享这个问题。
提起用萝卜樱做的美食,那就要当属“小豆腐”了。
不知你有没有留意,在超市的豆制品专柜,经常有一种豆制品有卖:
它们散散的样子,里面加了菜,还有似乎碎碎的豆腐,这就是我所说的“小豆腐”,不知你们那里是怎样称呼它的?
这种加了菜的小豆腐,就是用打豆浆时过滤出来的豆渣,再加上蔬菜一起炒制而成的。
而小豆腐中的蔬菜可以有多种选择,但在我们家一直以来,都用的是萝卜樱。
你别看小豆腐这道菜,其貌不扬,但营养价值非常丰富。而且每次做完这道菜,都有一种变废为宝的感觉;自以为人家可能都是要扔掉的豆渣和萝卜樱,而我将它们做成了美食!
在这其中,黄豆的营养价值自不必说,萝卜樱中的营养价值也很高:其中除富含胡萝卜、维生素、钙、铁等营养成分外,萝卜樱还是人体摄取维生素K的极佳食品,可防止骨头粗大;同时还含有钼元素,对近视、白内障都有一定的预防作用。
还有一个参考数据显示萝卜樱是这样的:
钙是菠菜的4倍;铁是鳗鱼的5倍;维生素B1比豆豉多6成;维生素B2是牛肉的4倍。
小豆腐的做法所需食材:
豆渣、萝卜樱、葱、姜、干辣椒、花椒、盐、生抽、蚝油、白糖、鸡精
1、萝卜樱择去老硬的部分,清洗干净。
起锅放水,放入少许盐,水开后放入洗净的萝卜樱焯水2分钟,捞出、过凉,切碎。
2、另起锅放油,油热后放入花椒粒炒出香味,捞出不用;再放入干辣椒圈、葱花、姜末爆香。
放入打豆浆过滤出来的豆渣翻炒均匀,加入少许清水,盖上盖子,转中火先煮一会。
3、待水分消耗的差不多了,再放入切碎的萝卜樱翻炒均匀后,放盐,继续翻炒;待炒至水分渐干时,再放入生抽、蚝油、白糖、鸡精,翻拌均匀,就可以出锅了。
小贴士:豆渣一定要炒至熟透。
小豆腐很适合用烙饼或者是蒸饼卷着吃。
结语:萝卜樱+豆渣一起炒出的小豆腐,用饼卷着吃更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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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袭人鸳鸯都有姓氏?
在《红楼梦》的丫鬟中,有的姓氏非常清楚,有的则比较模糊,有的干脆没有出现。比如袭人姓花,是多次提到过的:出场时介绍宝玉因其姓花而改名袭人,贾政问话时宝玉说明取名原因,与蒋玉菡的酒席之间,又一次提到这句诗,并且暗示了蒋玉菡与袭人的情缘。
鸳鸯姓金,也是比较明显的。第四十回回目就是“史太君两宴大观园 金鸳鸯三宣牙牌令”。邢夫人说媒,又通过凤姐提到其父金彩,其兄金文翔也直接出现在情节之中。
王夫人的大丫鬟金钏儿姓白。第三十五回回目“白玉钏亲尝莲叶羹 黄金莺巧结梅花络”玉钏是金钏的亲妹妹。玉钏姓白,可见金钏姓白。另外还提到金钏儿的母亲“白老媳妇儿”。
司棋的姓氏不太明显,因为没有直接提到。但是小厨房的柳嫂子被暂时免职,是秦显的女人代理,玉钏儿介绍这位秦显的女人是司棋的婶子。换言之,司棋的叔叔姓秦,可见司棋姓秦。
芳官的姓氏有点模糊。“寿怡红”的时候,她自己说她也姓花。但是有人认为,这是芳官为了骗酒喝,所以信口胡诌。但是她虽来到大观园不久,却是引人注目的新星,尤其怡红院众人与她朝夕相处,会从来不谈到身世吗?如果已经提到过本来的姓氏,这时却诌出个“姓花”来,万一被人拆穿,岂不是太没面子?况且以宝玉的挥霍,已经承诺了“等着咱们晚上痛喝一阵”,岂有限量不让芳官尽兴的道理?哪里还用得着骗酒喝?所以,芳官姓花,应该是真实的。
此外还有宝玉的小厮茗烟,宝钗知道(偏偏是宝钗知道)他母亲是老叶妈,可以推知茗烟姓叶。小红是林之孝的女儿,可以推知小红姓林。香菱是自己忘了,读者却知道她是乡宦甄士隐的女儿,本来姓甄。
但是,平儿、晴雯两个人,我们却无法从作品中获得信息,不能知道她们本来姓什么。
当然,有的读者会推演,比如根据宝玉的前身是神瑛侍者,这个“瑛”字恰好是玉字旁,于是断言宝玉的大名叫作“贾瑛”。这是当事人的自由,却无法获得普遍共识。用同样方法推论出来的平儿、晴雯姓氏,我们也无法苟同。
晴雯身世矛盾,既有成年的、“专能疱宰”的表哥,怎么会不知道家乡父母?就算这表哥是多浑虫,也不过“不顾身命,不知风月”,难道能连家乡姓名也不记得?如果真的弱智至此,又怎么会有厨艺这专业技术?
佳蕙还曾提到晴雯等人受赏,是“仗着老子娘的脸面”,一个不知家乡父母的孤儿,哪里有“老子娘的脸面”可仗?
我们可以确定,晴雯在作者较早的构思与写作中,是有父母的,并且地位较高,多半是像林之孝这样的管家。但是在“增删五次”的过程中,晴雯的身世被改写了,变成了“不知家乡父母”的孤儿。这样一来,这个形象更加鲜明突出:一个毫无背景靠山的女孩子,却敢于固执地追求爱情与尊严。
平儿的情况与晴雯完全不同。从前在阶级论的影响下,人们常用“奴性”来形容袭人。其实说到“奴性”,平儿完全不弱于袭人。她是王熙凤的陪嫁丫头,本来不愿意跟着贾琏作“屋里人”,但是王熙凤一说她“反了”,她就屈从;作了“屋里人”,却没有实质的家庭生活,“大约一年二年之间,两个(琏平)有一次到一处,他(凤)还要口里掂十个过子呢”。在“软语救贾琏”一回,她更是自觉地拒绝贾琏的亲近,“从不把这一件事放在心上”。
与此同时,平儿对王熙凤却是“一味忠心赤胆服侍”。凤姐想不到的,她替凤姐想到;凤姐顾不全的,她替凤姐周全;凤姐不便低声下气服软的,她替凤姐做小服低。即使在凤姐酒气泼醋、打了完全无辜的平儿之后,她也只是轻描淡写地提一句“难道这脸上还没尝过的不成”。接下来凤姐让她坐下一起吃饭,她“屈一膝于炕沿之上,半身犹立于炕下”,吃完饭又“服侍漱盥”,丝毫没把自己当成“二房”,而完全以凤姐的丫头奴才自居。
回过头来看前面提到姓氏的几个人,要么是情节相关,要么是个性突出、争强好胜,而像平儿这样完成作为王熙凤的陪衬、附属、补充出现的,是不需要独立姓氏的。有人推测八十回之后凤姐被休,平儿会扶正成为贾琏的妻子。这个推测肯定出于善良的愿望,却忽略了平儿的人设与忠诚:背弃落魄的主子王熙凤,投靠已经分道扬镳的贾琏,符合平儿的赤胆忠心吗?
医生有没有问你胎盘要不要?
表姐生了孩子之后没几天的功夫请我去他们那边吃饭,当时剩了一盘饺子闻着那个味道就感觉有点不太对劲,也是嘴欠就问了一句:这饺子是什么馅的呀,要不是猪肉大葱的我可不吃。
刚刚说完老太太就说了什么猪肉大葱的,这是用胎盘做的。
好家伙,就这一句话当时我脑子都蒙圈了,天底下怎么还有这种事情?虽然老太太也挺好客,饺子接二连三地夹到了我的碗里,还催促了我说快吃快吃,这可是好东西,但我左思右想想了半天愣是下不去嘴。
借口说这两天反胃,实在是吃不了东西来了,就是捧个人场凑凑人气。老太太还说呢,唉,你这个人也真是享不了福,这个东西对身子骨可是大补的,你不吃那我可就吃了。
再后来才知道,原来当初表姐在即将生产的时候,老太太就拉着表姐的手说,一会去了之后大夫可能会问你这个胎盘要不要,你一定要留下来,千万不要说不要,要不然的话咱们就亏本了。
表姐当时心里也含糊着呢,怎么又亏本了?这怎么跟做买卖一样,我是去医院生孩子的,跟这个胎盘有什么关系?
虽然如此,但表姐也没有多想,毕竟当时已经疼得要命了,就这样紧赶慢赶推到了医院,医院的大夫也是眼疾手快,随着安排了病房,并且告诉表姐在什么什么情况之下,咱们做好几点准备一些注意事项,该说的也就说完了,临了临了问了表姐一个问题,这个胎盘你还要吗?
当时表姐根本无心回答这个问题,但是脑子里面总想着老太太把自己送过来时说的那句话点了点头,说要。大夫也没说什么做好了登记,等表姐把孩子生出来之后,胎盘也放在了一边。
再之后就是在医院里面做一些护理检查,等把这些事情处理完了,有个几天的功夫也就回家了,万幸的是表姐家本身离医院也不是很远,当时还给我打电话请我过去吃顿饭,也就出现了最开始那一幕,上了几盘饺子,饺子怎么看怎么不对劲,一问才知道原来是用胎盘做的。
家里面有老话,胎盘这个东西可是个大补之物,其实这种话并没有明显的依据,说得再直白一些,你能指望着这些胎盘里面能够给你补充什么元素,市面上卖的微量元素那么多,想吃什么直接就这一瓶吃就行了。
别的不多说,有人说胎盘能够补充蛋白质,拜托,现在多少人蛋白质超标?你一天吃多少肉自己心里面没谱吗?尤其是大鱼大肉天天请客聚餐,拜托你这个蛋白质早就超标了。
所以指望这吃胎盘大补,那完全是没有什么依据的。当然咱不是专业的人,也说不出专业的话来,你要让我说出个1234来,我还真说不出来,但是就凭直觉来讲怎么说呢,我倒也不是特别反感,但就是心里面有点反胃,我始终没有想到这一盘饺子竟然是拿胎盘做成的。
说实话,当时就连在那个屋子里面喘气都觉得有点不太自在了,找了个借口三五分钟我直接就开溜了。当然也有一些地方有讲究说得把胎盘从医院里取出来,然后埋在一个地方,对于这种事情,唉,大可不必。
当然,这毕竟是每一个人的选择,有权利去选择要,也有权利选择不要,咱也不能指手画脚,反正就这个东西吧,你还真没有必要把它当做大补之物,如果你真的想补充一下营养物质,那你还不如吃两个鸡蛋来的直接呢。
女性遇到强奸犯时如何防身?
一位工作了十五年的老民警告诉我:如果女性不幸遭遇到了强奸犯,一定不要一直大声呼救,否则很容易给自己带来生命危险。发生这样的事情时,记得有6件事情要做,能够帮助自己化险为夷。
一听到“强奸”这个字眼,很多女性难免会一阵紧张。而这些年,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强奸案子也是越来越少。
但是对于女性朋友们来说,也依然要学会防患于未然,提前学习和了解一些知识,以免遇到突发情况能够积极应对,从而能够减轻伤害或者化险为夷。
我之前在做记者工作的时候,采访过一位工作了十五年的老民警,我们专门就女性如果遇到了强奸行为时该怎么办,做了相关的探讨。
老民警也给我举了自己曾经办案时遇到的两个典型案例。
一.27岁健身房女教练路遇歹徒强奸,巧妙通过避孕套帮自己逃过一劫27岁的女子李某在一家健身房工作,是个女教练。因为平时注重锻炼,在加上保养的不错,非常漂亮。
因为经常晚上会有私教课,因此下班时间比较晚。某天晚上,李某收拾好东西,从健身房出发回家的时候,都已经11点多了。
在路过一片偏僻的小树林的时候,突然间冲出来一名男子王某,身强力壮的样子。
王某一把将李某扑倒在地,出于本能,李某开始大声求救。因为时间比较晚了,再加上周围比较偏僻,喊了几句,依然是无人响应。
王某怕自己一直喊下去,会激怒歹徒,到时候说不定会给自己带来生命危险。她在尝试着告知歹徒如果对自己发生强奸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发现歹徒有所迟疑。
但最终歹徒还是不顾李某的警告,依然要强行发生不正当关系。
李某在尝试多种方法无效制止王某的行为后,她提议自己随身携带的包里有避孕套。
为了避免给双方都带来麻烦,所以必须要做好相应措施。
王某见李某已经放弃了反抗,于是也权衡了下,最终采取了李某的建议。而李某也在过程中记住了王某的长相以及一些身材特征。
事后,王某离开之前,威胁李某不许报警,否则会继续找她麻烦。
李某也的确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在确认王某的确离开了以后,于是赶紧报警,并且在原地等待救援。
警方到达以后,采集了现场的证据,并根据李某的描述,很快便锁定了歹徒,将歹徒绳之以法。
后经审判,发现歹徒王某曾经就有犯罪史,而且情绪暴躁,很容易被激怒。李某幸亏采用相对柔和的方法,要是一直大喊大叫,说不定会有生命危险。
而李某也因为急中生智,及时递交了避孕套,从而避免了直接性的伤害。歹徒最终也收到了法律的制裁。
案例二:32岁女子在遭遇歹徒时,因为一直抵抗,大声呼救,最终惨遭歹徒伤害32岁的女子兰兰晚上在乘坐出租车时,因为穿着比较暴露点从而导致司机孙某产生了非分之想。孙某将兰兰带到偏僻之处,强迫兰兰发生不正当关系。
兰兰一直大声呼救抵抗,在遭到司机警告后,依然未能保持冷静,与司机斡旋,反倒是威胁司机自己事后一定会报警,导致司机内心非常害怕,一时间没有控制住自己,拿起旁边的石头就砸向兰兰头部,最终导致兰兰在此案件中丧命。
后经警方当时的勘测发现,如果兰兰能够保持冷静下来,或许还有机会免遭毒手。
因为司机当时已经有了后悔之意,只是兰兰一直大声喊叫再加上言语威胁,慌乱之下,司机才做出了伤害兰兰的事情。
老民警说,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也可以看出,女性在遭遇强奸行为时,不同的做法也会导致不同的后果。
那么对于女性来说,如何去应对,才能够免遭伤害或者将伤害降到最低呢?
老民警说,有6件事情要去做。
三.那么对于女性遭遇强奸犯时,到底有哪6件事事情要做呢?1.首先要不断地提醒自己要冷静下来。
很多女性在遭遇到这样的事情时,往往会非常慌张,甚至是脑袋一片空白。这时候,要学会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只有冷静下来后,那么才能够想办法积极应对。如果一直处于慌张状态,很容易让自己一直处于被动状态。
2.判断自己身处的环境情况,决定要不要呐喊求救。
如果自己是身处一些公园或者是离闹市区不远,那么是可以进行呼救的。因为这些地方往往人流量比较多,自己的求救声也很容易被人听到,一旦有人循着声音找过来,那么也能够获救。
如果所处的地方是郊区,也非常偏僻,那么基本上呐喊是没有任何用的,这样的方式行不通,一直呼喊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
3.告知歹徒,行为产生的后果,观察歹徒的情况。
在歹徒强迫发生关系之前,抓住机会告知歹徒他的行为可能会产生哪些严重的后果,观察歹徒听完话后的反应。
如果发现歹徒胆小,只是一时的冲动,才做出这样的事情,那么可以继续规劝歹徒及时收手,自己可以采取不报警处理,有些歹徒或许就停止了自己的侵犯行为,这样自己也能够获救。
如果发现歹徒无动于衷,甚至是更加暴躁,那么就要注意了,说明这样的方式对于歹徒来说不管用。
4.积极思考,是否有一些物品能够降低伤害。
如果此时此刻,自己的包里面有一些避孕套等计生用品,不要不好意思拿出来,这些都是救助自己,帮助自己伤害降到最低的物品,能拿出来尽量拿出来,自我解救。
与此同时,尽量记住歹徒的一些特征,为后期报警提供方向。
5.事后,不要马上选择报警,防止歹徒伺机报复
事发之后,不要立马选择报警。因为有些歹徒故意没有走多远,就看看你是否报警。如果被歹徒发现了,说不定会被进行二次伤害。
这个时候,应该稍等片刻,再确认歹徒的确是离开了以后,就赶紧报警。
6.保存好现场证据,及时配合警方,将歹徒抓捕归案
报警后,留在现场,配合警方调查,积极提供歹徒相关证据和特征,便于警方尽快破案,将歹徒绳之以法。在此期间,如果案发现场在家里,不要立马洗澡,很容易破坏证据。
四.如果遭遇到了强奸,歹徒一般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由此可见,如果心思不纯,那么最终会受到严重的惩罚。
五.对于女性朋友来说,又该如何避免强奸罪呢?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发生这样的事情。避免发生这样的行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一个人在深夜前往偏僻的地方,这样很容易给歹徒创造机会,而又无法求救;
2.平时穿着方面,不要过于暴露,这样很容易诱导歹徒的犯罪行为;
3.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会在特殊时刻用法律保护自己;
4.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可在在日常携带的包里备上一些“防狼用品”,关键时刻能够帮助到自己。
如果女性遭遇到不法分子时,你觉得该如何去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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