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不知所起,你见过的窝囊男人能窝囊到什么程度?
N多年前,我在某城闹市区开了家小餐馆。
每天,生意很好,由于店里实行的是两班倒,所以,从未关过店门。
一天夜里,约莫子夜时分,还有很多客人,一边吃酒、一边聊天,店里十分热闹。
这时候,进来了一对年轻男女。
男人生得高大魁武、五官俊郎,颇有几分男明星范儿;女的约莫二十岁模样,长得娇小玲珑、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只是肚子有些微凸,可能是怀孕了的缘故。
这对情侣选择了较僻静的角落座下,随便喊了几个小菜,开了两瓶啤酒对喝。
在他俩旁边一张酒桌上,也围满了七、八个社会青年。
小情侣挨得很近,一边喝酒,一边谈着情话,时不时地又相互喂菜,又相互偎依着身子,嘴对嘴亲上一口……
这时,旁桌的社会青年就有些看不惯了。
一个打着赤膊、身上有纹身的小伙吼了一句:“妈的……秀恩爱得看地方,回家亲热去……气老子没有女朋友么?”
嘴巴咒骂着,一双醉眼就朝女孩身上到处睃巡着,象似要把她一口吞掉才解气。
男明星却低下头,默不作声;小姑娘却朝纹身男恨了一眼,嘴上小声嘀咕了一句:关你屁事。
不知何时,俩情侣桌上飞来一只酒瓶,一声炸响,小俩囗惊得站了起来。
男人吓得发抖,竟抱着女孩躲在身后,女孩却勇敢地站直身子,杏眼园睁,怒叱对方:谁把你们惹了?就没有个王法吗?
男人仍然躲在女孩身后,示意她少说几句。
这群社会青年可能看出男人的胆怯,一哄而上,硬生生地把俩人扯开,几个男人分别围住他们,就是一顿拳腿相加;男人身上挨了几下,嘴里带着哭腔求饶:“别打了嘛……几位哥哥,小弟错了!”
最后,这男明星终于挣脱了群欧,也不顾女孩的死活,象一只惊慌的兔子,朝餐馆大门落荒而逃……
肚子微凸的女孩却被众醉汉揍倒在地,又有无数双脚朝她头上、身上、肚子一顿猛踢,女孩浑身都在流血,佝偻着娇小的身子,在地上翻滚,最后身体不动了。
我急忙报了警,又跑到出事现场,护着受伤的女孩,叫他们别打了,再打就出人命了!
后来,这大群借酒发疯的凶神终于跑了。
110来了,随后120也来了。
女孩被送进医院躺了很长时间的病床。
最后人是好了,就是肚子的孩子没了。
也不知道打人的那伙社会青年最后抓到没有。
没有多久,女孩又到我餐馆吃饭,只是她一个人。
我问:你男人呢?
她说:男人离开了她,说她是灾星,经常会惹事,怕究竟有一天,要了他的小命……最后,离婚了。
你见到这样的怂蛋男人么?
感情真的能让人无法自拔吗?
我在想大多数人对爱情都会有没好的向往吧!
我在想大部分人为情所困:
因为与你一诺相许,是我素色年华里最永恒的风景,所以遇见便是人生中的幸事情
因为我们要走到最后,要相濡以沫,要携手终身,我怀着这样的心情和你在一起,就是为了到花甲之年,依然有句,我爱你
因为我还记得第一次看到你的场景,那时的我并没想到现在你对我是那么重要
因为只想和你看一场不痛不痒的电影,谈一场没有目的恋爱。
因为生活中总是需要一些温暖。哪怕是一点点自以为是的纪念。不愿放开手不愿让你走不愿眼睁睁地看你走出我的生活
因为经过风吹起如花般破碎的流年,而你的笑容摇晃摇晃,成为我命途中最美的点缀,看天,看雪,看季节深深的暗影
因为有时候你给我一滴眼泪,我就看到了你心中全部的海洋
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爱情!
祝愿你幸福快乐,
希望能够帮到你
多次自愿与男人发生关系?
女孩第一次被强奸,后又自愿发生多次性关系,第一次能否认定为强奸,关键要看第一次的具体行为如何定性。
根据刑法的规定,所谓强奸,就是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压制妇女反抗,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能否认定强奸的问题,关键有两条,一条是手段是否足以压制妇女反抗,导致妇女不敢反抗、不能反抗、不知反抗。另一条是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这两条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认定为强奸。
我们此前也办过一个案件,嫌疑人使用迷药将被害人迷晕,第一次强行发生性关系,第二次时妇女醒来,昏昏沉沉的与嫌疑人发生性关系。在抓获嫌疑人时,嫌疑人对第一次强奸行为供认不讳,也没有异议,但对第二次强奸行为存在辩解,其认为被害人主动发生性关系,不应当认为两次,应当认定一次。
司法机关认为,嫌疑人通过灌喂被害人迷药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不知反抗,符合刑法规定的其他手段特征,嫌疑人辩解的第二次性关系问题,不符合一般的社会认知,且存在迷药后劲,应当认定为两次性关系系强制发生。
你的案件中,第一次肯定是强奸没有任何问题,但后续发生的性关系,是被害人主动自愿,根本不存在强迫的行为,故不能认定为强奸。
所以,你的案件认定强奸犯罪没有任何问题,但只能认定发生性关系一次,且因为二人已经成为情侣关系,如果达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还可以从轻处罚。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
情不知所起能用来形容友谊吗?
“情不知所起”能用来形容友谊吗?
“情”是天下最复杂的心理意识。
《红楼梦》中就有《情榜》专门为情划分了许多类,比如据脂砚斋透露,贾宝玉就为情不情,林黛玉为情情等,可惜真相我们再也见不到了。
做为现代人,我们知道,有父母情,兄弟姐妹情,夫妻之间的爱情,朋友之间的友情,战友之间之战友情,同学之间的同学情,乡亲之间的乡情,分门别类,人与人之间的各类情谊,以及爱国情,同志情等。
“情不知所起”这句话用在真正的有专门特殊类别人与人交往上的心灵相通,又无从说起,理还乱,情不断,确实是有的,比如钟子期与俞伯牙之间的友情,生死相依,绵绵不绝,终生不逾,但不是那种同性恋式的情谊,而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品格,情操,道德,志趣的认可。李白与汪伦之间的感情,与晁衡之间,杜甫与李白之间,大多也属此类。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认可,对他某些方面认可,对其某些方面不认可,也就是夲题所说:“情不知所起”的一种复杂心情。世上有些人,对某些人认可,大多对这个人不认可,但我对这个人某些方面认可,就属此类!
因此说可以!
历史上有哪些真实的祸从口出的事件?
台湾有一个真实的案件,五岁男孩无意间说出:「爸爸把妈妈的头拿下来了。」长辈吓得赶紧报了案。人们说小孩子才不会撒谎,于是逮捕了孩子的爸爸,可真相真的如此吗?
1988 年,一个五岁男孩无意间说出口的「童言」掀起了滔天巨浪,一桩万众瞩目的「谋杀」大案就此浮出水面。一夜之间,「杀妻分尸」、「恐怖童言」这些字眼充斥在台北市每一个角落。(一)妈妈呢?1988 年 10 月 5 日前,台北市的警察局里来了位中年女人,她焦急地左右张望着。「警官,我那可怜的女儿被杀了!」报案的女人名叫陈桂梅,她口中被杀害的女儿名叫吴瑞云。 (吴瑞云)陈桂梅在警察局里痛哭流涕,称自己知道凶手是谁,手里还有录音证据,求警方赶紧实施抓捕。台北警方一听是杀人大案,立马重视起来,陈桂梅带来的录音当即回荡在警局的每个角落。「那天晚上爸爸把妈妈的头拿下来,就没有再看到妈妈了。」「妈妈的脚也被爸爸拿下来了,肚子里的东西,被装进了很多黑色的小袋子里。」「爸爸要我们说,妈妈跟别的男生一起走了。」录音里是一个孩子的稚嫩声音,可说出的话却让在场的警察们惊骇不已。他们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起重大杀妻分尸案!在 20 世纪 80 年代,台湾警界正在经历治安历史上的黑暗期,枪击、抢劫案件不断,被捉拿归案的凶手却寥寥无几,公信力大不如前。所以面对此等大案,警方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即刻开始询问陈桂梅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想尽快破案以重拾警察尊严与威望。根据陈桂梅断断续续的描述和那段录音中的童言,一个惊人真相浮现在眼前。(二)出海归来1988 年 7 月 12 日,吴瑞云出海工作 6 个月的丈夫姚正源回家了。24 岁的姚正源是名海员,与吴瑞云育有一个五岁的儿子和四岁的女儿,为了多多赚钱养家,年轻的他选择了「海员」这个时常离家、不能陪伴妻子和儿女,但收入有保障的职业。为了庆祝姚正源平安回家,平日总是看不上这位女婿的陈桂梅特意打来电话,邀请他们一家四口明日来家里好好团聚庆祝一番。 (吴瑞云与姚正源结婚照)姚正源满口答应下来,想到自己不在的时间里全靠岳母照顾妻子、孩子,肯定要登门感谢一下。然而到了第二天(7 月 13 日),敲开陈桂梅家门的只有姚正源,女儿吴瑞云和孩子却没有出现。问起姚正源原因时,他只说吴瑞云在家陪孩子,就不过来了。这让准备了一大桌子菜的陈桂梅感觉不对劲,她沉着脸给女儿打电话问究竟怎么回事,毕竟这个女婿「人一般」,这次女儿没有跟来,一定又是吵架闹别扭了。当吴瑞云接通电话后,说辞与姚正源一致,说要给两个孩子准备晚餐,就不过去了。做妈妈的陈桂梅自然心疼自家女儿,所以这顿饭吃的心不平、气不顺,草草就结束了。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陈桂梅的心因为两通电话变得不安起来。7 月 15 日,吴瑞云开口向陈桂梅借了 2000 块钱,之后就再也没有打来过电话,而这之后关于吴瑞云的行踪,陈桂梅都是从女婿姚正源的口中获悉的。7 月 16 日,姚正源忽然告诉陈桂梅,他们要从克难街的国光国宅小区搬走了,新家因为固定电话还没装好,所以暂时不能打电话,等一切整顿好了就马上恢复联系,临了还补充了一句,「岳母不必担心」。但女婿的话非但没能让陈桂梅放心,反而让她更加焦虑了。「女儿不会出什么事了吧?」怀着一颗惴惴不安的心,陈桂梅又在家等了两个月,但结果如之前一样,吴瑞云依然没有跟陈桂梅联系过。苦等多日之后,陈桂梅又再次给女婿姚正源打电话询问情况。这一次,姚正源干脆了当地告诉她,「吴瑞云跟我吵完架离家出走了,我已经报过警了。」一听到「离家出走」这几个字眼,陈桂梅瞬间慌乱起来,这解释太牵强了。她思索起女婿近几个月来的表现,疑窦顿生。10 月 4 日,陈桂梅又张罗了一桌好菜,借着关心孩子的名义,让姚正源带儿女来家里吃饭,饭桌上,姚正源的电话从进门起就没停过,一个接一个。见到此情景的陈桂梅当即抓住了机会,趁姚正源不在时,赶忙拉来五岁的哥哥询问妈妈去哪里了。「爸爸把妈妈的头拿下来了哦。」哥哥童稚的声音说出了这句令人毛骨悚然的话。听闻此言的陈桂梅大惊失色,两个多月的猜测在此时也得到了印证,原来是女儿遭遇了不测!为了确认外孙没有胡乱编造,陈桂梅在 10 月 5 日这天,孤身来到了姚正源所说的新家。她压抑着恐惧再次悄悄询问了两个孩子,他们的回答也变得更加具体、更加恐怖,也就是开头提及的几句恐怖童言。第二天一早,陈桂梅带着两个孩子的录音,跌跌撞撞地向警察局走去。(三)杀人凶手10 月 6 日,姚正源被警方突袭抓捕。在幼儿园门口等候两个孩子放学的他,在上警车前一阵挣扎,引来了不少围观者。面对警方多次的审问,这个皮肤被海风吹得发红的男人一脸惶恐,瞪大了眼睛。「不是我,我没杀人!吴瑞云肯定没死,她要离婚就离,我也不至于杀人。」见姚正源不承认自己的罪行,警方放出了两个孩子的录音。听完之后,姚正源像疯了一般大喊「冤枉」,表示自己从 7 月15 日起就没有再见到过吴瑞云,之后的日子一直在做水电零工,同时也会去跑跑出租,直到被警方突然抓捕。而在警局之外,「杀妻」「分尸」「恐怖童言」这些劲爆的字眼,瞬间传到了台北市的每个角落,当地媒体更是争相报道这起「恶男杀妻事件」。 (当时的媒体报道)一夜之间,姚正源等于「恶魔」的说法喧嚣而起,各种谩骂和猜忌如潮水般涌来。母亲陈桂梅更是声泪俱下,向媒体四处哭诉姚正源的残暴和女儿吴瑞云的可怜。就连住在姚正源夫妇旧址的房客,也向大众讲述自己的惊悚经历——「我梦到一个断头女,穿着红衣,满地都是血。她也不说话,就默默看着我。但我觉得,她肯定是被害死的。那人,除了她老公还能有谁?」这位房客还说,自己入住时曾在冰箱里发现一袋用硬塑料纸包裹的腐肉,已经生蛆了,臭气熏天,不过那袋腐肉早就被丢弃了,无处可寻。人们纷纷猜测着,冰箱里的腐肉想必是吴瑞云残缺的尸体。惨死的吴瑞云让人唏嘘不已,所以在姚家原先居住的克南街上有人为吴瑞云设了一座灵堂,供人拜祭,以慰冤魂。 (坐落咋克难街的灵堂)然而对于姚正源的调查和审讯,却陷入了僵局。因为不论采取哪种形式审问姚正源,他都坚称自己没有杀害吴瑞云,并一口咬定是岳母陈桂梅从他与吴瑞云结婚起就不喜欢自己,一定是她故意指责陷害。见过大风大浪的警方当然不会相信他的话,毕竟姚正源身上疑点重重。比如姚正源一直声称吴瑞云在一家电子厂上班,可在警方排查后发现,吴瑞云根本没有在电子厂上班,而是在一家三温暖店工作(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洗浴桑拿店)。作为一个丈夫,怎么会不清楚自己妻子在哪里工作呢?还有,姚正源突然搬家的行为也引起了警方怀疑,在原先小区住了很多年的姚家夫妇,为何会在姚正源出海归来的三天后,迅速搬家离开了呢?难道是为了隐藏或躲避些什么? (姚正源的新住所,桃园龙潭)带着这样的疑问,警方与法医迅速前往姚正源的新、旧住所,可惜的是,现场既没有任何血迹反应,也没有找到作案工具。这也说明吴瑞云被杀害或者分尸的第一现场,都不在家中。如果没有找到吴瑞云的尸体和实质性物证,姚正源就不能被定罪,于是警方改变了调查方向,他们开始从姚正源可能埋尸的地点着手,展开排查。出人意料的是,这一新转变让警方从姚家小兄妹口中得到了一个爆炸性的新线索。当警方试探性询问两个孩子爸爸的行踪时,发现他们竟然可以详细地描绘出姚正源埋尸的地点和具体过程。「早上的时候,爸爸开着计程车带我们两个到了青年公园跑马场附近。之后我们就被锁在了车里,隔着窗户,我们看到了爸爸挖了一个大洞,把妈妈埋了进去。」尽管这种让孩子二度回忆恐怖画面的做法受到了众多专家和民众的抨击,但结果仍是让警方兴奋不已。真相,仿佛就在眼前。然而在大家掘地三尺几个小时后,万众期待的结果却没有适时出现,孩子口中的「尸体」根本不存在,甚至连一根人类的一根头发丝都没有找到。因为这次「兴师动众」的出警,直接将警方推至风口浪尖,让本就所剩无几的公信力不升反跌,惹得众怒连连。人们也不禁发问,两个年幼的孩子所说的证言到底能不能采信?(四)反转来袭从青年公园回来后,台北警方陷入了巨大疑惑之中。一面是姚正源坚称自己冤枉,一面是真假难辨的恐怖童言,案件就此走进了死胡同。就在警方苦苦寻人之时,几位证人的出现打破了僵局。起初,一位吴瑞云的好友站出来称自己在 8 月份还见过吴瑞云,怎么可能在 7 谁被分尸呢?紧接着越来越多的目击者出现,最后发现竟然有五个人分别在 8月份、9 月份见过吴瑞云!与此同时,一个自称吴瑞云本尊的人也突然打来一通电话,说自己没死,只是不方便出现,让警察不要再找了。然而当警方邀请她出面澄清时,女子却果断拒绝,迅速挂掉了电话。警方判定,这是一个恶作剧。公众的议论喧嚣直上,警方的压力日益增长,他们越来越怀疑录音里那段童言童语的真实性。故而当时的检察官管高岳在侦查庭上,以配合调查为由将陈桂梅支走,再次轻声询问那对备受瞩目的小兄妹。「爸爸杀了妈妈吗?」「不知道……」听到这个回答,检察官屏住了呼吸,接着又问,「是有人教你们那样讲的吗?」在静静等待几秒之后,4 岁的姚家妹妹终于对着检察官点了点头。这个「教」孩子说谎的人,就是陈桂梅。对此,台北警方邀请来了儿童心理专家来分析姚家兄妹的「翻供」行为,专家称「从心理研究学的角度来说,儿童的想象力是丰富的,有时他们会无意识得编造事实,也会在被刻意引导后展开联想。」由于姚家兄妹翻供,所以之前所有的指证都不再具有可信度,再加上没有找到案发现场、尸体、作案工具等实际证据,被关押八天的姚正源被无罪释放。从警局离开时,姚正源对警方说,两个孩子一定是被岳母陈桂梅唆使说谎的,因为陈桂梅不是第一次状告他杀害妻子了,在两三年前,因为吴瑞云离家出走一个月,陈桂梅就曾大张旗鼓地指责姚正源杀了女儿。事已至此,「恶男杀妻分尸案」反转成了一桩「普通失踪案」。面对教唆孩童说谎、扰乱警方办案的指控,陈桂梅大呼冤枉,说自己也是被两个孩子骗了。由于线索太少,案件就此被搁置,吴瑞云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直到三年后,这起令人啼笑皆非的案件重回公众视线,风波又起……(五)鬼神之说正所谓「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被冤枉的姚正源在关押期间收到的漫天辱骂,在他无罪释放后并没有停止,很多人依然坚定地认为是他杀害了妻子,姚正源社会性死亡。更雪上加霜的是,小女儿因为一场车祸,住院了。近几年来一直在跟进这起「杀妻案」的记者,看到姚家小女儿住院,立马兴奋了起来。试想,一个母亲如果看到自家女儿车祸住院,必然会马不停蹄地来到孩子身边。记者们看准了这一点「母爱本性」,在医院外日夜蹲守,等着吴瑞云亲自现身后立马安排头版头条。然而直到小女儿痊愈出院,众人期待的那个「母亲」也并未现身。不论是警方、媒体还是当地民众,都认为到如此关头仍不出现的吴瑞云,很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而陈桂梅这边,虽然涉嫌指示姚家小兄妹作伪证,但她那一颗爱女的心,却比金子还真。在案子被搁置的三年间,陈桂梅仍在坚持不懈地寻找女儿,走过了无数城镇和角落。渐渐得,陈桂梅开始放弃常规寻人办法,竟然出乎意料地借用起了「天道」,时常宣称女儿已含冤而死,曾看见女儿的卧室里有烟灰缸、钱币这类东西飞来飞去。 (陈桂梅声称从吴瑞云卧室「飞」出的钱币。)最轰动的一次是陈桂梅花大价钱请来的「著名」神婆,竟然帮她找到了女儿吴瑞云的尸骨!喜出望外的她马上让警方配合寻找自己的女儿。正常来说,警察破案依靠的是证据、是科学,但这次台北警方却参与到此次莫名的鬼神之说中。当时的警政署长庄亨岱一心想要快速破案以挽回颜面,所以亲自带队来到了神婆所指的藏尸地点。桥下人头攒动,人们好奇得来回穿梭,大家都想知道,上天会不会可怜这位思念女儿的母亲。年轻的警察们挥舞着锄头,大有几年前青年公园掘地三尺的架势。 (警方在寻找「尸骨」的媒体报道)在桥下的淤泥被挖掘了两三圈之后,警方果真挖出了一具白皑皑的尸骨。陈桂梅大惊,立马瘫坐在地上痛哭起来,大喊着「女儿好惨啊!」。警政署长庄亨岱紧皱着眉头,马上派法医将尸骨带回去检测,驱散了围观群众。然而,当人们都以为这桩长达五年的「命案」终于有了结果之时,反转再次上演。经法医鉴定,那具尸骨不属于人类,是猪骨。三年前因轻信孩童之言而备受指责的台北警方,三年后彻底颜面扫地。吴瑞云失踪案再次被搁置。(六)意外现身时间来到 1993 年的 2 月,一个年轻女子来到花莲警局,说是给自己孩子上户口。她神情畏缩,仿佛在惧怕着什么。紧接着,「吴瑞云」三个字赫然出现在警察面前的登记簿上,在场的所有人都怔愣不已。查证后发现,这女子正是「杀妻分尸案」的主角、当年挖地三尺也没有寻到的吴瑞云!这么多年来,她跑到哪里去了呢?为什么连孩子出了车祸,作为母亲的吴瑞云都始终没有现身呢?经过审问,吴瑞云这才羞愧地交代,当年自己根本不是离家出走,而是和人私奔了。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姚正源赌气出海工作,在家里独守空房的吴瑞云耐不住寂寞,去了一家名为七吉三温暖的桑拿会所上班,而在跟姚正源的通话中,她谎称自己找了份电厂的工作。在三温暖会所里,吴瑞云结识一位杨姓男子,寂寞的她仿佛又重拾了爱情,没过多久,他们相恋了。在姚正源出海归来后,吴瑞云顿时觉得自己的两个孩子有了依靠,跟母亲陈桂梅借了笔钱,与杨姓男子私奔了。乌龙事件闹大后,吴瑞云不是没有想过澄清,那通说吴瑞云没死的电话,就是她亲自打给警方的,然而胆小自私的吴瑞云不敢亲自出面澄清,因为杨姓男子对她的过往一概不知!原来,从认识杨姓男子第一天起,吴瑞云就动了心思,对外一直谎称自己名叫刘瑞莲,她的现任「丈夫」根本不知她有家有室,甚至连姓名,都是假的。她此次之所以现身,实属万不得已,因为她和杨姓男子有了孩子,这个孩子到了年纪要上学,而上学就需要有合法的户口。若不是因为这个,自私的吴瑞云也许永远不会现身,「杀妻分尸案」也会变成一桩悬案。(七)一点想法纵观整个案件的发展,我的第一观感是:荒诞。吴瑞云自私自利,抛夫弃子离家出走,不论事态如何发展都不现身,这是荒诞之一。母亲陈桂梅思女心切,教唆外孙指认女婿杀妻,这是荒诞之二。台北警方在案件调查中主次不分,想依靠孩童证言与鬼神之说快速破案,这是荒诞之三。正是因为以上三方面的离谱之处,导致了一场长达五年的大乌龙事件。而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姚家两个孩子的「恐怖童言」,这在当时社会上引发了不小的讨论。一、致命的童言「小孩子才不会撒谎。」正是秉承着这一浅显的认知,警方逮捕了姚正源,民众开始了无限猜疑与攻击。我们很难想象,如果吴瑞云自始至终没有出现,如果两个孩子的证言没有被推翻,那无辜的姚正源的后半生,会不会永远背负着「杀妻」的嫌疑,永远活在谩骂里?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 2018 年的安徽淮北,一名五年级男生向父母谎称自己被老师殴打。第二天,男生的父母联系了八位亲属一同赶往学校,在见到老师的第一瞬间,男生的妈妈与小姨致直接就把老师按到了墙角,一边撕扯头发一边殴打其他部位。最后,说谎的男生承认自己撒谎,他的父母被处罚拘留 15 日,而这位勤勤恳恳的老师却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身体与精神受到了极大打击。这些都让我想起了一部丹麦电影,《狩猎》。主人公卢卡斯是个善良温和的中年男人,离婚后的他找了份幼儿园的工作,因为性情温和,耐心负责,园里的孩子们都很喜欢他,有些早熟的五岁女孩卡拉也不例外。当卡拉对卢卡斯产生好感后,不仅亲手制作了心形的小礼物塞到卢卡斯包里,还扑过去亲吻了他的嘴唇。面对卡拉的示好,卢卡斯当然是拒绝的,还让她把心形小礼物送给其他小朋友,这让卡拉备受打击,她决定报复这位老师。 (电影剧照,主人公卢卡斯)当天晚上卡拉就去找院长倾诉,卢卡斯对她进行了「性侵」。之后,卢卡斯的工作被无限期暂停,儿子打来电话质疑他、前妻专门来讽刺他、好朋友与他划清界限,自家狗狗甚至被恶意毒死、所有人都开始指责卢卡斯……更加荒唐的是,当警察与园方询问其他小朋友时,他们的答案竟然与卡拉惊人的一致。可面对漫天的谣言,卢卡斯的解释太过苍白和无力,没有证据,容不得辩解,一句「小孩子不会撒谎」让他在短短几天内「社会性死亡」。这是不是像极了被冤枉了的姚正源?到了影片最后,卡拉承认自己撒了谎,捆绑在卢卡斯身上的枷锁终被卸下,但一切都结束了吗?没有,枷锁仍在,甚至更加沉重。当卢卡斯站在 10 月的北欧森林里,享受重见天日的幸福时,从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枪响,一枚子弹与他擦肩而过!二、集体的撒谎行为结合吴瑞云案与电影《狩猎》,我们不禁会问:为什么在孩子间会出现集体撒谎的情况?比如姚正源的两个孩子口径极为一致地指认爸爸杀了人。再比如卢卡斯所在幼儿园的孩子们,他们可以详细地描述出卢卡斯家里的地下室位置、墙壁、沙发的颜色,表示自己也曾被性侵。但实际上,杀妻分尸根本没有发生,卢卡斯家里也没有地下室。心理学家所罗门·阿希曾经做过一个有关「从众行为」的实验,参与实验者是 123 位大学生。每组 7 人同时参加考试,其中只有 1 人是真正的被试者,其余6 人都是「演员」。被试者被安排在倒数第 2 个回答问题,这样他可以听到大部分不正确的回答。阿希为实验准备了 18 套试题,每套两张,一张绘有标准线段,另一张绘有比较线段,被试者需要在右图的 abc 选项中选出比左图短的选项。 (阿希实验内容示例,答案其实显而易见。)在实验过程中,卡片共出现 18 次,但从第 7 次开始,「演员」们开始故意选出错误答案,以此来观察被试者的从众心理和个体独立性。实验结果表明,约有 75% 的被试者至少有一次从众行为的发生;25% 到 33% 的被试者没有被其他人所影响,保持了独立的判断;所有被试者的平均从众行为 34%。在实验结束后的询问中,被试者普遍反映在实验中感受到了严重的心理压力和内心冲突。因此我们可以试想,群体压力之下的成年大学生都会有从众行为,更何况总是希望「和大家一起玩耍」的小孩子们呢?在充满谎言的洪流中,说真话的人往往是被边缘化的那一个。It's always assumed that children tell the truth. Andunfortunately, very often they do.我们总假设孩子们不会撒谎,但可惜,他们经常撒谎。——《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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