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葬,将来你会把自己放在墓地吗?
谢谢邀请。我曾经多次回答过类似这样的问题,对于“将来你会把自己放在墓地吗?”的打算,我始终坚持“绿色环保”的原则,自己百年之后,将遗体捐献给国家的医学事业。虽然子女对此表示反对,但我们老夫妻思想比子女“前卫”,认为放墓地毫无意义,既破坏生态环境,浪费土地资源,又浪费不必要的经济支付。我们决不与活人抢地盘!现在,随着殡葬改革,火葬建墓地的势头越来越猛,价位也越来越高,占地面积越来越广。不论是平原地带,还是丘陵山区,墓碑象“雨后春笋”那样矗立在我们的视野里,真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如果这样下去,不加制止,这样坚固的墓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十年,百年⋯⋯。数量将是可想而知,真是可叹又可悲。绿色殡葬从我做起,深土葬,海葬,江湖河葬,都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为了我们子孙万代的幸福,作为我们这代人,应该为他们节约土地,为他们创造有价值的精神财富。我们要的是青山绿水,而不是满山遍野的、坚固不破的墓地与墓碑。
有人说章子欣父亲本有三次营救机会?
从案件中看 本案疑点太多!
第一:被害人祖父母心最大也不可能在没有家人陪同的情况下 让非亲非故的两嫌疑人带走被害人!
第二:被害人与其父亲电话通话中表示我回不去,不管是表述的是什么意思 作为父亲第一时间居然没有感觉事情急迫感和危险感?反而在第二天去办理离婚手续!
第三:被害人父亲曾经能与网约车司机通上电话为什么没有选择让司机报警或者直接开进就近派出所或者公安局?是对犯罪嫌疑人存在侥幸心理还是对犯罪嫌疑人本来就认识有足够的信任?
第四:在家里还有被害人姑姑可以照顾二老的情况下 被害人父亲此次象山之行才呆几天就折返老家 那么被害人父亲象山之行的目的是什么寻找被害人还是走个过场?还是对被害人是否存活没抱任何希望?还是说早知道结果?
请问50后60后的独生子女家长?
谢邀⭐提前做好养老规划,去掉“养儿防老”的思想,到真正老了的时候,子女能帮你一把,问候你一句,就非常知足,绝对不会对子女有依赖思想,有过高的期望,所以到时候也就不会有什么失望可叹。
我有两种打算:
一是,物质生活上做减法
人都有老去的那一天,如何才能做到坦然面对,也是需要提前做好功课的。
首先,以保养好身体为中心,以吃对吃好吃营养为基本点, 不再胡吃海塞,减少病从口入的概率。
其次,穿戴方面以简洁大方为主,合体优雅就行,不再做冲动购买的事情。
还有,以安逸当下为主,满足现有的需求,不再追求奢华无用的东西,减少过多的闲置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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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精神生活上做加法
以自己的爱好为主,以读书学习为重点。喜欢看的书可以多多买,随时买。喜欢的琴棋书画想投入就投入,喜欢的社会活动想参加,就积极参加。
把精神生活安排得满满的,让阳光普照心房,然后把自己活成一束光。
回想?50后60后当年响应国家号召“只生一个好”,现在都已步入老年行列了,如何养老也是这一代人关注的话题。
我想,它更是独生子女们的一个沉甸甸的话题。
现在国家又全面放开三胎政策,一对年轻夫妇,一边要抚养两三个孩子,一边还有双方的四位老人,你敢指望他们给你养老吗?
50后60后有几个不为子女带孩子的?把孩子的孩子带大了,使命完成了,剩下的时间多么珍贵,好好爱惜自己吧!
其实,说了半天,就是怎么看待衰老?怎么看待S.wang的问题?
一位网友说得好,学会告别,拥抱告别就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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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怎么祭祀海葬先人?
海葬是将骨灰撒入大海的一种葬法。要求骨灰撒海的丧家可先与专门从事海葬服务的机构联系登记。海葬服务部在每个殡仪馆内设有代办处,分布在市区的殡葬服务部各网点也可代办登记。登记时须持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登记人的身份证、《火化证明》或骨灰寄存证。由海葬服务部安排时间,通知丧家。若骨灰盒寄存在殡仪馆,应在海葬前领回。海葬服务部有专车将丧家送往码头登上海葬船,在有关部门指定的海域内将骨灰撒入大海。海葬结束后,由海葬服务部发给丧家《海葬证书》。 举行仪式:骨灰撒海时要举行告别仪式,由专人主持(也有宣读祭文的)并请家属代表讲话,回顾逝去亲人的生平,表达自己的思念之情并行默哀礼。随后,在哀乐声中,家属将鲜花与骨灰相伴,缓缓撒入大海。骨灰回归自然。 撒海时不能将骨灰盒及骨灰袋等其它杂物投入大海,要注意环境保护。 网上祭扫:骨灰撒大海,亲情留人间。海葬的家属思念故去的亲人,希望能有机会祭奠亲人。为了满足这部分丧家的愿望,对于祭扫不便的海葬家属特别是远在海外的家属,网上祭扫解决了他们的困难。将来不论逝者有无实在墓地,其家属都可为其登记网上墓地。届时,人们足不出户便可祭扫亡灵,寄托哀思。在网上公墓,逝者的亲人和朋友可以看到逝者的生平事迹介绍,可以瞻仰逝者的照片遗容,可以听到逝者的谈话录音,可以播放一段逝者最喜爱的音乐,还可向逝者献上自己喜欢的鲜花和说上几句想说的话。网上公墓真正实现了远程祭扫,大大方便了丧家。 或者是在当初下葬的地方撒菊花祭祀。
人死后也能领十几个月的退休金?
别做这种傻事再继续领取,即便是在领取一个月也属于犯法,对于家庭当中有已经领取退休金的家庭来说,一定要记住领取退休金的人,如果去世以后家人隐瞒死亡信息,继续冒名领取领退休金,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属于诈骗违法的犯罪行为,相关部门查到以后,冒名领取去世者退休金的人,不仅仅需要翻倍退还,还会受到刑法当中第266条的法律责任。
在我国刑法二百六十六条当中明确规定,对于诈骗公私财物者,数额较大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对于隐瞒死亡信息,继续冒名领取退休金,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广大民众一定要杜绝;已正常领取退休金的人去世以后,家人其实佩戴去世者的相关资料,到当地相关部门是可以,领取一部分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领取金额以当地为准,地区的不同工作的类型不同,所领取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也是有很大的差距。
丧葬费标准个别地区按照固定的金额计算,而有些地区一次性发放3-6个月养老金;而抚恤金相差比较大,普通职工地区的不同标准不同,一般情况均是可以一次性领取6-10个月退休金,个别地区可达到20个月,机关事业单位由于是国家服务人员,享受的待遇比较高基本均是可以一次性领取40个月的退休金。
综上:人死后不能隐瞒死亡信息继续领取退休金违法;如果说的是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情况下,其实没有合理与不合理,毕竟退休前的职业不同工种不同(机关单位退休与职工退休),享受的退休金待遇自然也是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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