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断案的故事,开封三清殿的由来?
蔚为大观开封府, 上世纪末始重建。
《营造法式》李诫编,北宋设计是规范。
施工跨越三春秋, 总计投资八千万。
几个皇帝崇道教, 真宗普及天庆观。
京城人稠地皮缺, 衙内遂修三清殿。
府衙崇奉圣洁地, 宗教管理总机关。
府出清官好几个, 包公断案令人赞。
可惜皇上少大略, 武备民生视轻缓。
生产总量甲天下, 难抵兵燹与水患。
兰舟听月临屏赐玉,高挂共赏:
看到开封府,想起包青天。
当今天下殊,奸佞换新面。
风雨临屏赐玉,高挂共赏:
传说开封府,有个包青天。
只是编故事,迎合民心愿。
若真有此人,史记谁看见?
当官都公正,何必老宣传!
周香儿临屏赐玉,高挂共赏:
开封三清殿,供奉三天尊。
道教祖师爷,净化世人心。
古代执法严明的包青天一年的俸禄是多少?
中国古代的底层百姓,最盼望的就是“青天大老爷”,也就是既能帮百姓办事,又能维持清廉的好官,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北宋仁宗年间的包拯了。包拯在民间又被称为“包青天”,青天大老爷这个称号,极有可能就是因他而来。
包拯为官数十载,从小小的知县一路做到开封府尹,从来没有收受过一次贿赂。尤其是在端州任上,按照以前的惯例,每任知州离任之时,必然会带走几块端砚,然而包拯却没拿一块。
他是个文臣,北宋又是一个重文轻武的朝代,端砚更是上流社会备受推崇的珍宝,按理说,包拯肯定也会对它感兴趣的。再者,端州知州带走几块端砚,在当时人看来是理所当然之事,根本不会有人觉得这是贪污,然而即便如此,包拯还是一块不拿,可见清廉之甚。
包拯为什么能如此清廉,难道他真地对财富一点也不向往吗?从人性的角度来看,这是小概率事件,在一个私有制占主导的社会,要让一个人对财富提不起半点兴趣,那得有极高的道德约束力才行。
当然,我们不排除包拯确实是这样的人,但他能够几十年如一日地保持绝对廉洁,恐怕也绝不仅仅是因为人品高尚。
正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包拯也是人,他也有自己的家庭要养活(史载包拯至少二子二女),如果当官的收入不能满足他养家的需求,很难想象他会严守雷池数十年,就算他愿意,家人恐怕也会不满。
明初三品高官穷到要靠卖女儿来筹集回家的路费,最终被朱元璋处以宫刑明洪武年间,有一个叫曾秉正的三品官员,由于回老家的路费不够,竟然不得不把自己年仅四岁的女儿卖掉来筹集路费。
这件事后来被曝光,朱元璋知道后,勃然大怒,再加上曾秉正又犯有其他事,最终被朱元璋下令处以宫刑,享受了一回太史公的待遇。
曾秉正堂堂三品大员,居然穷迫至此,可见明初官员俸禄之低。要说起来,这个叫曾秉正的三品高官,必然是一个清官,否则以他的地位,随便捞一点,又何至于连回老家的路费都凑不齐?
包拯能够几十年如一日地保持廉洁,与北宋“高薪养廉”的制度不无关系曾秉正不幸生在了明初,倘若他穿越回北宋,就不至于沦落到卖女儿的境地了,甚至还能过得非常富足,因为北宋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官员待遇最高的一个朝代。
北宋的领土虽然不及汉唐明清,但是经济却远在四朝之上,就连底层老百姓的生活水平,都比其他朝代的所谓盛世要高上许多。
北宋不但经济发达,而且还是个典型“高薪养廉”的朝代,北宋官员的俸禄,也是历朝之最。这种情况要往前追溯,甚至可以追溯到赵匡胤的“杯酒释兵权”。
从那时候开始,北宋的帝王就有意地用金钱来收买官员,只要他们不造反,钱就有的是,反正以北宋的经济实力,花再多的钱去供养官员,也是养得起的。
北宋官员的高薪,恐怕也是包拯能够几十年如一日地保持清廉,并成为古代清官代表的一个重要原因。
巅峰之时,包拯一年当官的俸禄就超过今天的一千万,他真得无需靠贪污受贿敛财北宋官员的俸禄究竟有多高?其实从包拯身上,就可以一窥究竟。
巅峰时期的包拯,曾当过开封府尹以及龙图阁大学士,以他这样的官位,在当时大概可领1500贯的月薪,不算“年终奖”等额外的收入,巅峰时的包拯,每年保守估计也能收入18000贯钱。
而北宋的一贯钱就相当于一两白银,根据不同的换算标准,北宋的一两白银大概折合现在的人民币1000~1800元之间。
如此算来,包拯的年薪就是合人民币1800万到3240万之间,不仅如此,包拯的这些钱还不需要入税,更不需要交什么“五险一金”,而是纯收入!
除了当官的俸禄,包拯还有朝廷赐予的良田二十顷,光是这个,就足以让他成为地方上的大地主包拯的年收入,就已经足够令人咋舌了,然而除了固定的年薪之外,他还有许多额外的收入。比如皇帝的日常赏赐,以及门生故吏送的礼等等。
除此以外,包拯还有朝廷赐予的良田二十顷,即两千余亩。在古代,田地就是最好的不动产,包拯光是靠当官所得的这两千余亩良田,就足以让他成为方圆数十里内的大地主了。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也能够对包拯这位大清官的赚钱能力有一定的了解了吧。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靠当官就可以轻松跻身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的富豪之列,当然就不太会冒着风险去搞什么贪污受贿了。
所以说,包拯的清廉,固然与他的品德高尚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北宋的“高新养廉”大有关系。甚至还可以进一步设想,倘若让包拯生在明初,同样做了大官的他,是否还能几十年如一日地保持廉洁呢?如果是的话,那他的结局一定会很惨,曾秉正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古人是靠什么刑侦手段来破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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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相隐”
《论语·子路》中有这么一个故事:“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这个故事是说,叶公跟孔子讲,在他的家乡,有个为人正直的人,他的父亲偷了别家的羊,他一样告发了。孔子听了后却说,在他家乡,正直的人不是这样的,如果父亲和儿子中的一人犯了罪,他们互相隐瞒,这才符合常理。
在这里,孔子将维系家庭的父子关系——“人伦”放到司法之前,即“亲亲相隐”才是符合常理的。但这个故事只是一个在伦理问题上的推论,并没有具体的司法实践。孔子的提法在实践上的难度显而易见:大家都亲亲相互,最后的司法裁判如何辨别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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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决狱
董仲舒
历史上汉朝的司法制度直接受儒家思想影响,从那时起我们的老祖宗就在司法实践中跟“公理法理之争”杠上了。儒家思想在司法体系中的体现为“春秋决狱”。司法官会根据儒家典籍《春秋》中的义理裁决具体的案件。
《通典》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案例:一人殴打了他的生父,这在汉朝本属于重罪,但董仲舒并没有判邢。因为董仲舒考察后得知,这个生父并没有抚养当事人,而是送与别家。之所以被打是因为在酒后借着酒醉,向当事人耍混说:“你是我儿子。”
董仲舒的判决认为,当事人的生父并没有养育他,他们之间已经没有父子之义,所以当事人的行为并不能作为殴父罪处罚。
法律思想上,汉武帝采用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
“春秋决狱”让司法官有了灵活裁决具体案件的司法依据。从孔子“亲亲相隐”的伦理推论上升道国家层面的法理依据,这主要依赖于儒家学者对《春秋》乃至其他儒家典籍的解读。
换言之,在亲亲相互的混乱和司法条文的僵化之间,汉朝的治理者选择了儒家的知识分子作为两者的中和剂。老百姓眼里的常理还不能作数,要高级知识分子承认了才算。
无论如何,这比起动不动死罪的秦律来说要友善多了。
包公断案演出现场(历史背景:北宋)
《三国志》里记载曹魏的一个名臣陈娇曾处理过一个案件:一个农民因为父亲患病,久治不愈,他宰杀了自家的耕牛作祭祀,祈求其父痊愈。私自宰杀耕牛在当时是死罪,负责断案的县令判这个农民死罪。陈娇得知案情后,认为这个人是个孝子,为他赦免了罪罚。
看多这样的案例,人们又会发现,要不冤死,判你的人得是当时的哲学博士、国学大家、碰巧还是个官。在识字率低下的古代,这种方法基本不可能被普遍执行。被记录下来的案例很多更像是当权者的政治宣传。倒霉的碰到腐儒,还会搞出的“不守礼法”、“不守妇道”、“文字狱”等等。
知识分子不一定靠谱,那么回到之前的问题,义理和法理有了矛盾,司法裁判听谁的?
…❸…
礼法合一
唐高祖
到了隋唐朝,当权者觉得“春秋决狱”那套一来太主观,二来受知识分子(也就是儒家)把持。于是“礼法合一”的时代开始了。
唐高祖李渊主持修订了武德律令,作为唐朝司法基础。其后亦有《贞观律》、《永徽律疏》、和《唐律疏议》,细化了罪刑体系、德刑理论和行政法规,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系统化地纳入唐律。唐律规定“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家训图
换句话说,这些以前靠儒生捣鼓对错的事,现在有了司法上的明文依据。其中一条便是“同居相隐不为罪”。法理和伦理的矛盾到了唐朝不再由官员主观裁定,而是有了具体的价值观导向。
与汉朝以来不同,唐律的制定更倚重于事务性官僚,用现在的话说,精美的商人比道学家会管事。这样的结果却是,更加完善了贵族和官员特权。
起源于《晋律》的“官当”,在唐律中变本加厉:官员可以用夺爵位、除名籍和免官来抵罪,甚至可以用当事人的历任官品抵罪。
杖臀全刑是折杖法中的一种,开始于宋太祖时期。
到了宋朝,事务性官僚要学习法律文书,并由“律学博士”进行讲授和考核。历史发展到这里,似乎又走了个循环,法律条文再次压倒了人伦常理。司法权统归中央。由此,宋朝成了重刑最多的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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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禁酒时期反对禁酒的游行
把这些老祖宗的套路换到现在,有的如“亲亲相隐”已经有现代司法的实践先例,有的如“礼法合一”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争议多多。不过历史至少证明,司法和伦理都不能取代彼此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过度依赖前者,我们得到重刑的秦律或者美国禁酒令那样的闹剧,过度依赖后者,司法裁决则沦为诛心的诡辩。
我国现有的法律系统为大陆法系,庭审缺乏英美法系的灵活性,没有判例法作为补充,在具体案件审理中,特别是涉及当事人同时作为施害者和被害者,案件推理和罪行判定会与一般的“常识”相悖。
这一案的审判结果,与其说是不符合公义,不如说我国的司法系统再一次错失了一个追求公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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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观点为作者个人观点
包拯包青天包大人是怎么死的?
感谢网友的提问。因为包拯是我们安徽合肥人,一说起包拯,你就能想起电视剧里开封府的包公威风,他手下有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四大金刚,还有展大侠的辅助。
包拯是我国宋朝时的大清官,曾经为官为龙图阁直学士,又称为包龙图。
他执法如山,铁面无私,能断奇案,免除冤狱,所以被老百姓又称为包青天。他很受到全中国百姓的尊重,传为千古佳话。
但是包拯明明是个白面书生,为什么会被人称为包黑子呢?因为他能够黑下脸,不认皇亲国戚,不讲私情,所以才被老百姓传说为包黑炭,或者也有恨他的人添油加醋,故意贬损他的形象。
民间对包拯死的传说,一共是三种说法。
一种说法认为包拯的死跟宋仁宗有关,但是宋仁宗是当时有名的明君,非常支持包拯的工作,这种可能性不大。
宋仁宗有一个宠妃,张贵妃他的父亲名字叫张尧佐。虽然他为官清廉,但是能力不足,所以张贵妃多次要求皇上,把他的父亲调到宣慰使这个肥差上。
但是包拯年7次上书不同意,差不多,唾沫星子都溅到皇帝的脸上,最后包拯坚决不答应,宋仁宗没有办法。
只好告诉贵妃说:“你的父亲去不了,谁让御史大夫是包拯呢。”可见皇帝虽然很生气,但是还是听了包拯的意见,并没有和包拯反目为仇。
相反包公生病期间。皇帝还派人亲自送汤药慰问,包拯去世以后皇帝非常心痛,率领文武百官前去吊唁,给包拯的溢号为孝肃,给包公5岁的儿子封官进爵,皇上哭得撕心裂肺,可见他对包拯的情深。
这就像唐朝的李世民和魏征一样,包公和宋仁宗也是君臣相得,有明君才有直臣。
第二、是有人说是被仇家所毒药毒死,虽然64岁的包拯在去世,从得病到去世仅仅只有13天。
但是在合肥市大兴集包拯家族坟墓发现的一楠木棺材当中,安徽博物馆工作人员经过检测,发现是包拯的遗骨。
经过骨头检测,遗骨里面汞的含量稍微高一点,这是当时为保存尸体,添加了朱砂,所以一点不稀奇,这并不是砒霜也排除了仇家毒杀包拯的可能。
第3种可能就是包公,64岁的老人在宋朝已经算高龄了,整日为国操劳,所以身体操劳过度,身体不太好。最终累死在工作岗位上,为国尽忠。
包真的铮铮铁骨,一身正气。包公临死前告诉子女和包家后代。如果后代有贪官污吏,不准入包家族谱,死了也不准入包家祖坟。可见,包公对后代要求的严格。他的清廉正直、一身正气是所有中国人学习的典范。
果你也想一睹包公的风采,请到安徽合肥包公祠去瞻仰他的风采,还有包公祠附近的包河公园,专门也是用来纪念包拯的。您同意我的观点吗?欢迎留言评论区。
#合肥头条#包拯是安徽历史名人#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可能就是老年人突发心脏病或脑血管疾病,后来口吐白沫病倒于朝堂,回到家中病情日渐加重,13天就走了。
公安情报学毕业分配在县公安吗?
我曾经从事过这方面的工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所谓公安情报学它是指通过公开或秘密手段,获取辖区内各种静态、动态信息,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论证,提炼出对公安工作有价值的信息,称之为情报。
它包括辖区的人口信息(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包括曾有治安处罚、刑事处罚、服刑人员等)、社会矛盾信息(包括家族、企事业单位、村队、居民点等)、重点人口信息等几十种。
那么,公安情报学毕业分配在县公安局吗?
首先,公安情报学毕业分配在县公安局的可能性非常大。
众所周知,解放军的军校每年都有大量的学员毕业,这些学员在离开军校后,一般都要去基层连队锻炼一段时间, 然后根据部队需要再择优提拔使用。
公安情报学毕业的学员也一样,毕业后,不可能让你在大机关坐办公室,你必须去基层派出所或公安局工作,通过在这些基层单位工作,使你在学校掌握的情报知识、方法、手段等得到有效的验证。
同时,与所在单位的老公安、老同志、老师傅们一起相互学习,相互进步,使自己获取情报、分析、研判情报的能力不断提高,才能化茧成蝶,完成由理论到实践的转变。
其次,公安情报学的毕业生在县公安局也有用武之地。
在一个县域内,县公安承担着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维护当地良好治安环境的任务。而这些工作都必须建立在全面、科学、准确的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基础之上。公安情报学毕业的学生只有在基层,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走访群众、入户调查访问,接触相关涉案人员等建立各种信息渠道,才能获得有价值的情报信息。
一条有价值的情报信息,可以使公安机关站在高处,主动应对,做到敌动我知,未动先知,对犯罪分子的行为洞若观火,工作少走弯路,节约行政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从而使公安机关出重拳,打得准、打得狠,打得胜。对于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大家都知道包公断案的故事,其实在宋朝,当时根本没有先进的设备像偷拍、提取指纹、化验等手段,但是,包公就是可以从涉案人员的点滴入手 ,发现和研判、推理有价值的信息,从而达到侦察案件的作用。
最后,任何高大上的职业都有一个从低到高,从小到大的过程。
万丈高楼平地起。公安情报学毕业的学生分配在县公安局,这是从事公安工作的必经之路,也是建立起自己渴望的高职位的基础。任何一个高级神探,必须从基层最基础的工作做起,应用自己理论上的知识,学以致用,练就扎实的基层工作经验,和最基本的搜集情报的功夫,是永远。
现代高级神探李昌钰,他每次参与重大案件的侦破,都是从最细微的蛛丝马迹入手,然后一点一点地抽丝剥茧,还原真相,试想,如果没有过硬的这些分析、研判的基本功,有些线索就是呈现在眼前也引不起人们的注意。
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的。任何影视剧中犯罪团伙内幕性的核心机密,都是通过各种社会基础信息得到的,所以只有基层,才是公安情报学毕业的用武之地,离开了广大的基层,离开了最基础的社会生活,情报学想取得成就,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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