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工程,河海大学土地整治工程专业怎么样?
河海大学土地整治工程专业比较有特色。
河海大学坐落在江苏省南京市,是国家重点建设211工程院校,该校专业性强,师资力量雄厚,校园风景秀丽,交通便捷,其中,土地整治工程专业比较有特色,每年会为国家培养大量的专业性人才,学生毕业后福利待遇好,建议大家认真备考
土地治理与修复项目需要做什么?
需要申报土地整理项目,做好项目预算,等审批成功后进行工程运行,项目验收合格申请拨款,搞好项目决算。
土地开发平整复垦是否要经过审批?
是的,需要审批。由申报单位凭项目建议书及其附件向市级国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经同意后由申报单位直接上报省级耕地保护部门,并抄报省级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项目申报条件:
1、纳入项目区的地块,在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规定的用途只能是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整理的)、一般农田区(耕地整理的)或符合土地整理复垦专项规划的土地开垦区(或耕地复垦区、耕地开垦区),不能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项目;
2、现状地类必须真实可靠,且与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图、土地统计台帐、地籍年度统计上报的地类相一致。项目区内反映的地类主要是耕地、其他未利用土地(含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以外的土地坑、废弃地、冲刷沟以及迁村并点后的旧宅基地等)、沙地、石砾地、单块面积小于10公顷的荒草地、沼泽地等;
3、项目区内荒草地、沼泽地会计面积不超过项目区总面积的30%;
4、土地权属无争议,界线明确;
5、符合湿地保护、生态保护等有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忌毁林、毁草、毁湿地和在坝外地(迎水面)上安排项目,特别注意:要与各类保护区保持相当的距离;
6、项目性质只能是土地整理、土地复垦;
7、项目规模应控制在50-600公顷之间,片(块)相对集中连片,单片(块)面积不低于10公顷,片(块)个数不超过10片(块)
8、土地整理净增耕地比例不低于10%,土地复垦不低于40%;
9、项目所在区位具有土地整理复垦所必需的路、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或已经拟定相关的道路、水利、电力工程等建设方案,有关措施与资金已经落实,拟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或上述几项建设正在实施。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与城乡增减挂钩项目有什么联?
土地整理的增减挂钩项: 土地整理的增减挂钩项目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压缩,耕地有效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目标。“城乡土地增减挂钩”,即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推进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将县域农村居民点的撤并复垦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考虑,通过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来相应地增加等量的城镇建设用地。
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新农村建设布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村镇规划,将分散居住的农村居民点、“空心村”进行整体搬迁,然后将废弃的农村居民点、闲置村工业用地等农村建设用地重新复垦成耕地。
这样,农民的居住条件首先得到改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出的耕地总量减去新建农民小区占用的耕地后,节余的耕地指标可以拿到城里来用。 土地增减挂钩是2006年以来,我市抓住被省国土资源厅确定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的契机,用足用活政策,通过科学实施“挂钩”试点项目,不仅缓解了用地压力,促进了经济发展,而且有力支持了新农村建设,走出了一条依法管地、科学用地、和谐发展的新路子。 土地增减挂钩,就是大力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2006年,经国土资源部批准,肥城作为第一批试点县,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分为5个项目区,涉及24个行政村、3400户,共1.6万人。在规划指导上,做到“三个衔接、三个促进”,即与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与肥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相衔接;促进农村居民点合理布局、适当集中,促进土地节约利用、集约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群众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在村庄布局上,实施分类指导,对村内空闲地比较多、不宜整体搬迁的村庄,实施“缩村填空”;对人口少、布局零散的自然村,实施“迁村并点”;对城镇附近的村庄,实施“撤村并居”。
在拆迁安置上,尊重群众意愿,实行“公示制”、“票决制”、“签名制”,按照政策规定,统一补偿标准,特别是针对农村孤寡老人、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采取了集中供养、集体建设安置房、以房换房等不同的安置方式,让农民群众自主选择。
在资金管理使用上,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封闭运行,强化监督。通过挂钩试点,提供周转土地指标1927亩,实际新增耕地1962亩,建成高产示范田1200亩。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占地补偿标准?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三十二条 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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