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屁股,爸爸经常打我屁股?
你如果经常犯错误,而引起你父亲经常打你,只能怪你不懂事,引起大人发火,以后注意一点,就可以了。如果你不犯错误,而父亲节经常打你,而且是无故打你,有可能你父亲脑子有问题,也有可能患有精神病,你最好求助于你母亲或叔伯帮忙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你父亲没有病,经常受到你父亲虐待,只能报警,希望警察叔叔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古代打光屁股刑法的名字叫什么?
就是廷杖
皇帝在朝廷杖打大臣。始于汉明帝,此后各代均有廷杖大臣之事,明后期尤甚,杖死者亦不少。即皇帝在朝廷上杖责臣下,是对官吏的一种酷刑。明代往往由厂卫行之。成化以前,凡廷杖者王去衣,用厚绵底衣,重毰迭帊,示辱而已,然犹卧床数月,而后得愈。正德初年,逆瑾(刘瑾)用事,恶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
明代的廷杖始于明太祖鞭死开国元勋永嘉侯朱亮祖。朱亮祖父子作威作福,多为不法,罪有应得,但朱元璋却开了廷杖大臣的先例。此后明成祖永乐时期废此不行,但朱棣死后十几年,明英宗就恢复了廷杖。
被廷杖的大多是一两个人,但在正德年间明武宗创过一百零七人同时受杖的纪录,而时隔不久,这个纪录就被打破,嘉靖皇帝同时廷杖一百二十四人,其中十六人当场死亡。上百人被扒下衣服,排在太和殿下,上百根棍子同时起落,一时间声响震天,血肉横飞。而廷杖的缘由也是无所不有。劾严嵩,论妖僧,谏万贵妃干政,要廷杖;谏元夕观灯,谏武宗南巡,谏嘉靖勿服金丹,也要廷杖。正德年间,十三道御史弹劾刘瑾,上一本的杖三十,上两本的杖六十,而上三本的每本各杖六十,不等杖完,人就死了。
廷杖分“用心打”和“着实打”,至于采取何种打法由监刑官按皇帝的密令决定,如果监刑官脚尖张开,那么就是“用心打”,可能会导致残废,而如果监刑官脚尖闭合,那么就是“着实打”,则受刑的大臣必死无疑。大宦官刘瑾就曾在午门杖死过23个大臣
小时候谁被家长或老师打屁股会不会打光屁股?
小时候被家长或者老师打屁股,一般不会打光屁股。
首先,我们要排除老师打学生屁股时,给学生脱裤子,光着屁股再打。老师是不能扒学生裤子的。极个别情况,这个学生的老师是自己父母,那也只能在家里才行。
再说家长,打屁股的时候,那都是生气了,恨不得马上教训孩子,也就顾不得扒裤子再打了。当然,也有为了让孩子更疼有深刻教训扒下裤子再打的,但是少。
所以说,一般不会打光屁股。
我因为没写完作业要被爸爸打屁股了?
你这属于屡教不改的典型,有上网的时间不如赶紧把作业写完,如果实在是因为作业太多写不完,至少也要有写作业的过程,你爸爸看你真是因为作业太多,实在写不完,可能会放你一马,饶你屁股一次。
至于你因为贪玩写不完,那要么就摆好姿势,等着你爸爸打,要么就赶紧把你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喊过来,给你说说情,说不定会少打几下子,当然,绝对不要躲起来,你总是要回家的,躲起来被找到了,会增加挨打的次数的。
打孩子屁股要脱裤子吗?
打孩子是错,脱裤子大错特错!
因为很多人观念里,犯错=被打,但是犯错之后,不应该是修改错误行为,弥补修正因为错误带来的损失这样才对吗?更何况,很多所谓的错,其实并不是真正的错(罪),而是家长观念的强加。比如有些家长不让孩子周末睡觉超过8点,超过了也是错,这可是周末啊。比如说有些家长怕孩子上火,不让孩子吃饼干,但是自己又在孩子面前吃个没停,孩子一定要吃,孩子又“错了”?比如说,家长认为孩子做了某件事,但孩子没做,家长使用诱导性问话,孩子被诱导撒谎,以达到家长的答案,孩子又“错了”?
有个孩子曾跟我说,其实体罚也没那么可怕,咬牙挨几下痛一会就过去了。我说孩子,家人有没有跟你说过,打人本来就是不对的。不同意孩子打人的家长却用打人行为去惩戒孩子。真的可笑。
当我们被打习惯了,接受了打这种惩戒方式,就会忘了,打人本就是不对的啊。
可怕。
很多家长仍然将孩子当成从属于自己地位的人。孩子要服从于父母的权威。孩子的对错观念不要紧,家长说了才算。根本不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需要自尊的人。
让你脱裤子你不脱?不尊敬父母。让你打屁股你还不服?缺少管教。
体罚只要开始,就或多或少有伤害。疼痛感很难被量化,很容易失控,一失手就会打的很重很重。
可怕的是,因为普遍观念认可体罚是家长必要的管教方式,所以很多以体罚之名行虐待孩子之实的行为,不被官方机构受理,造成立案难度大。被伤害的孩子孤立无援。而周围的人还会谴责这个孩子,说父母打他肯定是他不听话。
再严谨的体罚也会变成虐待。之前在家法问题下就有个家规,一周打一次,每次将一周累计的错一起打,最少有20下,一般都是一百下,可以哭不许喊,不能擦眼泪。
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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