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庸的恶,平庸之恶原文?
平庸之恶的概念,是由犹太裔著名政治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提出来的。1961年4月11日,以色列政府对艾希曼的审判在耶路撒冷进行,审判一直持续到5月31日,艾希曼最终被判处绞刑。当时,阿伦特以《纽约客》特约撰稿人的身份,现场报道了这场审判,并于1963年出版了《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关于艾希曼审判的报告》,提出了著名的"平庸之恶"概念。汉娜·阿伦特认为罪恶分为两种,一种是极权主义统治者本身的"极端之恶",第二种是被统治者或参与者的"平庸之恶"。其中第二种比第一种有过之而不无及。一般认为,对于显而易见的恶行却不加限制,或是直接参与的行为,就是平庸之恶。如:赵高指鹿为马,群臣点头称是;纳粹建集中营,人们竞相应聘。这些都是典型的平庸之恶。阿伦特论述平庸之恶的著作还包括《责任与判断》(中文版为《反抗"平庸之恶"》)。
自以为从来不作恶?
平庸之恶也有二面性,有些人生性懦弱,不能同一而论。唉,这也是中国文化博大精深的一种体现,怎么说都可以。主要看各人怎么去理解去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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