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权利与义务,老师属于哪个职业分类?
老师属于纯文职人员,其招聘条件是:
1、22至35周岁;
2、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5、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老师的义务有: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5、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有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厌学不愿意上课怎么办?
中国中、小学生学业量过大,是导致普遍厌学的原因。但在同一环境下,子女厌学程度差异还是很大的。有的孩子完全拒绝去学校上学,甚至一提到学校就有呕吐性反应;有的孩子虽然去了学校,但不肯做作业等。这些现象,就不是孩子学习量大所导致的。这多半是父母处理不当,使得小孩潜意识出了问题。
有以下4个常见原因:
一、父母长期大量灌输“读书痛苦论”——读书是天下最痛苦的事情。
许多父母向子女反复宣讲:
“要做人上人,吃得苦中苦;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甚至是:读书要头悬梁,锥刺股。”
以上这些话,说十次、二十次是没关系的。但许多父母要说上十年、八年,这就极其容易进入孩子的潜意识。
效果是:大大地放大了孩子读书痛苦的感觉。
孩子的潜意识是:“他妈的,谁发明了读书这玩意,这简直是世界上最痛苦的差事!”
二、父母总让孩子把负面情绪与学习连接在一起。
孩子从学习中体验到的都是负面情绪。如批评孩子不努力,给孩子带来的压力;孩子成绩不好,家长责怪,给孩子带来的痛苦等。导致小孩形成了情绪的条件反射,只要一读书学习,就情绪烦躁、血压上升。
这些负面情绪都是孩子自己无法控制的,形成孩子强烈的厌学。
正确的做法是:使孩子的正面情绪与学习连接。
不要对孩子的学习成绩有太高的要求,不要给孩子很大的学习压力,也不要给孩子太多的学习任务。对孩子的学习应该多鼓励,即使孩子考得再差,也应该跟孩子说“相信你下次一定能进步的”。批评只会让孩子把学习跟痛苦联系在一起;批评多了,还会让孩子形成“学习不好,接受批评就可以了”的潜意识,使得孩子更加不愿意学习。
让孩子从小就养成学习快乐的体验。孩子学会新知识了,多表扬他;学习进步了,给予他奖励(退步了不予奖励,但不要惩罚);孩子完成他每天的学习任务了,就让他适度的做他喜欢的事情。这样孩子跟学习联系在一起的是快乐,他也就喜欢读书学习。
三、把学习当做惩罚使用,以为既能惩罚孩子,还能让他多学习。
很多父母把学习当做惩罚使用,比如孩子犯错了,父母就高声喝道:
怎么又做错事了?罚做一套数学题!
怎么又做错事了?罚抄生词30遍!
这种做法是十分错误的,多搞几次就会给孩子的潜意识形成创伤:
学习是惩罚!
学习是坏事!
科学的做法是:
怎么搞的?又犯错误了!不准做作业!
这才是科学的做法,你不用担心孩子会养成不做作业的习惯,因为自然会有老师批评他。
四、过度早教导致孩子厌学情绪加重,不爱学习
过度早教,让孩子大脑还没发育好,就承受过度的学习任务。从小对学习的困难重重和劳累不堪,会导致孩子终身十分厌烦学习。这种厌烦学习是刻骨铭心的,自己难以控制的。所以早教过度的孩子很难考上好大学。
许多早教过度的孩子,只要一拿到书,一种无法自控的厌烦情绪就上来了,而且连血压也会上升,这些都是孩子控制不了的。
依据教育法教师法的规定?
一、教师的权利
教师的权利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教师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各种权利;二是作为教师所享有的权利,这部分权利与教师的职业特点相联系,是教师职业特定的权利。这两部分权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教师作为公民享有的权利,有一部分体现在教师的职业中,然而,也有一部分是教师职业所独具的,与其它公民的权利不同。结合教师的职业特点,教师的权利包括以下6项:
(一)教育教学权
《教师法》第7条第1款规定:教师有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这是教师最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在聘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这一基本权利。其基本含义包括(1)教师可依据其所在学校计划,教学工作量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的教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2)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3)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实验。
有一点需要说明,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享有这项权利;对具有教师资格,尚未受聘或已辞聘的人员,这一权利的行使便处在停顿的状态,一旦受聘担任教师工作时,其权利的行使才恢复正常状态。合法的解聘或待聘不等于侵犯教师的这一权利。教师在行使这一基本权利时应保证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二)科研学术活动权
《教师法》第7条第2款规定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的科研学术活动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教师可以自己确定科研课题和科研方法。
2.教师有权自己决定是否参加学术团体。
3.教师在学术活动中有权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决定是否出版论文著作。但应注意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按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进行讲授,不应任意发表与讲授内容无关且有损受教育者身心健康发展的个人看法。
4.教师的科研学术活动最好围绕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
(三)管理学生权
《教师法》第7条第3款规定教师有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生成绩。这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基本权利。教师有权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并在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方面给予指导。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品德学习、社会活动、劳动文体活动,师生及同学关系等方面的表现作出公正的评价。教师有权利严格要求学生,对好的行为进行表扬,对不良行为提出批评。并根据学生的个性指导学生的发展方向”。
教师要指导好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教师首先要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树立现代教育观、树立正确的学生观、质量观,由应试教育转到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正确指导学生发展方向,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素质和才能。
教师应该认真行使管理学生权,加强对学生各方面的管理,做到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结合,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天津市铁路工程学校优秀教师宋广尧老师善于把严格教育与体谅关心学生结合起来值得我们学习。有一天,他所带的班上有学生打了别的同学,他陪他们一起去医院治疗,为了教育这个打人的学生,宋老师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打人的学生对自己的错误有了认识,借了钱付了医药费表示愿意接受处分。事后宋老师看到学生能知错能改,并体谅他支付医药费的困难,便对这个学生说:“你打人的错误是严重的,我平时对你们教育也不够,也有很大的责任,你父母把你交给我,我应该对你负责,因此医药费由我承担。”于是替那个学生还了钱。宋老师对学生严慈相济的教育深深地打动了那个学生的心,他主动把这件事告诉了父母,他的父母赶到学校配合老师对他进行教育。从此该学生不但克服自己身上的坏习气,还能主动关心和爱护同学。严格要求学生是由学生思想品德等形成的。
发展过程的特点决定的,学生的内部思想矛盾斗争是思想品德形成与发展,学生进步的动力。但学生思想品德的内部斗争是离不开教育影响这个外部条件的。教师的严格要求是促进学生内部思想斗争的重要条件。教师不能代替学生的思想斗争,却可以自觉运用思想矛盾斗争的规律,从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出发,提出严格合理的要求、启发、引导,加速学生思想矛盾斗争。无数的教育实践表明,只有严格要求,才能更好地培养出人才来。但严格要求不是越严越好,更不是冷冰冰的严厉。华东师大二附中万琳老师的经验是:“一分严格之中掺上九分感情之蜜,才能成为甘露”。只有甘露才能滋润禾苗茁壮成长。
(四)获取报酬待遇权
《教师法》第7条第4款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息”的权利,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的具体化,其基本含义包括:(1)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教育法律,教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2)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工资报酬包括哪些内容:它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报酬,奖金及津贴,班主任津贴及其他各种津贴在内的工资收人。福利待遇一般包括医疗、住房、退休等方面享有的待遇和优惠。我国一些地方规定教师待遇方面作出了有益的尝试提供了一定的实际经验。如上海市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高于本市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10%。又如福建省规定:在“八五”期间,争取使全体教师的工资高于当地全民所有制职工的平均收入,居国民经济12个行业的中等偏上水平。
不少国家也采取了类似方式规定教师的工资待遇,而且对教师待遇规定趋向于超过其他行业具有的同等条件者的工资。日本规定: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必须高于普通公务员的工资标准,现在日本中小学教师一般高于同学历工令的其他职业人员的15%以上。不过,我们应当看到发达国家给教师较高的工资待遇并在法律中予以确定,也不是一步到位,也都经历了一段发展过程。日本从战后到70年代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一直低于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优秀教师外流现象严重,教师队伍出现危机,为此日本政府制定《关于国立,公立义务教育诸学校教职员工资的特别措施法》实行《教师增薪三年计划》以法律形式保证执行,使教师职业成为受人羡慕的职业。
(五)参与民主管理权
《教师法》第7条第5款规定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称为“教师的民主管理权”。
教师参与学校管理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学校改革方案,教职员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3.讨论并决定教职工的住房分配,教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
4.对学校各级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对干部进行评议,表扬和批评,必要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议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教师在参与学校管理时要注意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压制教师的批评和意见。
(六)进修培训权
《教师法》第7条第6款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利”。
教师的这一权利同时也是政府和学校的义务,政府和学校应采取措施落实教师这一权利。目前我国中小学校教师中还有相当的比例没有达到法定的学历标准,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总体素质偏低的问题更为突出。因此这条规定十分必要。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校长做好教师的进修培训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承担这一培训任务。对未达到的合格学历的教师,要加强培训,这种培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补足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达到合格学历,这是一种基础性的培训。而对广大具有合格学历的教师来说重点放在岗位培训和更新知识,提高水平上,即我们说的继续教育。随着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继续教育已成为现代教育体系
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提高广大教师的素质,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科技的迅速发展,使教师必须不断地拓宽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作为一个教师来讲要充分利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提供的条件认真参加进修,积极参加培训。
在享有进修培训权利时我们感到教师应树立新的观念以适应21世纪教育事业的发展。
1.终身教育观:欧洲经济发展组织(OECD)明确地提出这种观念一教师需要在整个职业生涯中接受终身教育。
2.树立以学校为中心的进修观念。
国际上曾就此问题召开过多次讨论会议。这个进修观念协调进修人员与教师合作共同研讨学校面临的问题,要从整体上提高解决学校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培训进修的实效,在重视针对学校实际问题进行研讨的同时又肯定了由校外专家学者指导进修方式的有效价值。
人民教师小学女教师化妆或戴首饰上课合适吗?
我是高中学校的老师,无论是小学、初中还是高中甚至大学,只要在学校任教的老师都应该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共有六条:
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其中,为人师表对教师提出的规范是——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衣着得体是什么意思呢?
规范里面没有细讲。
在我看来,教师的着装要符合教师的职业特点。
教师面对的群体主要是学生,因此教师的着装要让学生开起来感到舒服。
教师怎样着装才算是得体呢?
干净、端庄、大方,这三个词应该是关键词。
对于上世纪70年代之前出生的教师,着装一般没有问题,艰苦朴素惯了,观念比较传统,你想让他们新潮也不容易的。
对于80后、90后甚至00后这个群体来说,可谓是教师群体中的新生代、新新生代了。他们出生在改革开放之后,无论是物质生活还是精神生活都非常丰富,她们的观念与老一辈相比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特别是新教师入职缺少了对教师仪容仪表的培训这一课,使得很多年轻教师不懂或者不注意教师的着装要求。
夏天的时候,女教师穿着超短裙、热裤、渔网丝袜就进了教室,上衣又薄又透,特别是有些女教师穿着紧身裤,整个下半身的线条暴露无遗。这种很性感、充满诱惑的穿着,面对的群体是小学生还好说,如果面对的是初中生、高中生,他们正处于荷尔蒙迅速增加的年龄,这种穿着岂不是一种诱惑吗?让他们想入非非,哪里还有精力去听课?!
就算是在穿着上注意了,但是画着浓妆,描眉画眼涂着口红的现象,也不利于学生听课。要知道,一个人在讲话的时候,观众往往会把目光集中在她的脸部,长长的假睫毛、红红的嘴唇、摇曳的耳环、闪光的项链,都会成为分散学生注意力的因素。
我觉得,教师化妆、戴首饰不仅会影响学生的注意力,而且还对学生产生误导,暗示着学生化妆、戴首饰,过早追求外表的修饰,影响着其三观的形成。
与女教师化妆、戴首饰相对应的,就是个别教师邋邋遢遢、不修边幅,这种情况同样让学生感到不舒适。
有的男教师头发几天不洗,蓬头垢面,散发着脑油味,让人恶心;还有的老师不经常刷牙,给学生讲题的时候,一阵阵口臭令人作呕;还有的老师在教室里抠鼻孔……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师无小事,事事是教育。
做一个合格的教师,先从端庄穿着开始。
我是朗月寒雪,感谢阅读,欢迎关注,一起聊教育。
如何提高教师社会地位?
如何提高社会地位?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去做:1、加工资,提高教师收入;
2、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优化教师队伍;
4、为教师减压、松绑。
工资低是教师社会地位不高的主要原因。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多与有钱无缘,许多年轻教师刚参加工作只有两到三千,在现在的社会环境,这些能做什么?多数年轻人在家里吃、在家里住,有时父母还要支援一些;许多教师买衣服不敢买品牌,化妆品也是省着用;养家糊口只能靠省吃俭用。像我参加工作20年了,每月打卡3799.95元,加上年终绩效,每月4500元,对比我们这里的房价,每平方米8000多,一年的工资大约可以买上5平方米的房子,连个厕所都买不起。俗话说:家有三斗粮,不当孩子王。这样的工资收入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从近年来教师招聘频频遇冷,我们不难发现。
专业发展难是影响教师社会地位。大部分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多是忙忙碌碌一辈子,过着参加工作就能想到30年后的样子的生活,无法享受教师给他们带来的职业幸福感。他们也想像名师一样可以四处讲课、参加论坛、开设讲座,但缺乏专业引领,不知道怎么去发展,怎么进行个人职业规划。目前教师的专业发展途径少,许多教师的成长多靠自身的努力。教育部门对教师的专业发展,大都是组织培训,要么是组织教师统一培训一周或半月,或者是邀请专家来给教师上课,这些培训大都是基于理论型,不结合教师实际工作,起不了什么作用。既没有专家指路、教育部门的培训又是花架子,教师想要专业发展,比较难。所以,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可以从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机制。
优化教师队伍, 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专业性,和纯洁性。提高教师招聘门槛,鼓励更多高校本科毕业生,甚至名校毕业生来做教师。近几年来,国家出台了相关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强调要提高教师资格和准入门槛,提高教师入职学历要求,山东等一些省份,已将小学教师的学历要求提升至师范专科和非师范本科,等同于提高了教师入职门槛。这样的做法能有效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性。
同时我们也发现,在教师队伍中,也出现了一些素质不高,道德败坏的教师。这些教师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侵犯学生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给教师队伍抹黑,严重影响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但是,基于种种原因,这些教师并没有被清出教师队伍,社会反响激烈,影响教师的社会地位。我认为,应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倡导良好的师德师风,对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会取得较好的效果。
给教师松绑,为教师减压。在当前的大环境下,教师已沦为弱势群体。学生说不得、骂不得、更打不得;不管是在校外还是校内,如果学生出了安全事故,教师都脱不了干系,家长,媒体都纷纷找上门来,要教师给个说法;如果闹到教育局去了,轻则通报批评,重则罚钱降薪;如果确实是教师的责任倒也没话说,就怕没责任也要处罚。教师连正常的教学、正常的管理都不能放手去开展工作,又哪来的社会地位?
因此,对于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可从这四个方面入手:1、提高教师工资,解决教师生活困境,让教师不再有后顾之忧;2、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机制,让教师成为专家,享受教师职业幸福;3、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入职门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清除教师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保持教师队伍的纯洁性;4、给教师松绑、为教师减压。教师束缚太多,上个课都缩手缩脚的,谈何社会地位?大家好, 我是一线教师老严,喜欢分享教育资讯,分享工作经验,如果你也喜欢,请关注+点赞,也欢迎在评论区留下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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