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9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军衔制。授衔授勋典礼在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亲自为共和国将帅们颁授命令状。
1955年10月1日起,中国人民解放军全体官兵开始身着佩戴着军衔肩章、领章和军兵种符号的“55式”新式军服。
除军衔制外,一同实施的还有薪金制和义务兵役制,史称“三大制度”,其中军衔制度受到了国内国外,军内军外的广泛关注。
由于时代的局限性,“55军衔制”本身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设置,后期更因为受到“左”的思想影响,党内军内不少人认为军衔制是教条主义和资产阶级的产物,不符合我军实际。随之,取消军衔制的呼声逐渐浮出……
1964年11月,中央军委办公厅发出《征求(关于取消军衔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通知称:“军委办公会议已讨论同意军衔薪金改革小组提出的《关于取消军衔制度的意见》,《意见》认为军衔制度存在许多不利因素,建议取消。”
其理由为:“我军的军衔制度是照搬苏联和其他国家的。过去没有这种制度也一样打胜仗。实践证明,这种制度不符合我军的优良传统,它是一种资产阶级法权,等级表面化,助长了个人名位思想和等级观念。不利于我军的革命化建设,不利于同志之间、上下级之间和军民之间的团结。同时增加了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不少繁琐事务……”
1965年5月1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
6月1日,全军将士换装“65式”军服,官兵一致,区别仅在于四个口袋还是两个口袋。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了长达20余年的无衔期。
一颗红星头上戴,革命红旗挂两边,成为那个时代令人难忘的回忆。一身绿,三片红,曾让多少人魂牵梦系……
从1965年到1985年,“65式”军服装备我军整整20年,在国内和国外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承载了中国人民几代人的回忆。
取消了军衔制度的这20余年间,由于军队等级制度不健全,上下级之间没有外在的区别标志,在军官的成长、军队的指挥以及同外军的交流等等方面都凸显出不少问题。
时间进入七十年代末,随着“左”的思想影响被不断地清除淘汰,“建设一支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的目标和任务被重新提了出来,实行军衔制的构想就此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197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在全军干部工作会议上提交了《恢复军衔制度的初步方案》。1980年3月12日,小平同志在军委扩大会议上明确表态:“军队还是要搞军衔制!”
1982年初,中央军委常务会议正式作出了“恢复军衔制的决定”,并指出“军衔制只有在军队精简整编之后才能实行,争取1984年做好,1985年实现。”
1982年下半年,中央军委根据精兵、合成、平战结合、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刀阔斧地对军队实施体制改革和精简整编。
1983年5月,中央军委成立了“全军恢复军衔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总参谋长杨得志、总政治部主任余秋里、副主任朱云谦、解放军军事学院院长肖克、总后勤部政委王平等十余位解放军高级将领。由此,恢复军衔制的准备工作正式展开。
至1984年底,恢复军衔制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为此而用于过渡时期的“85式”军服也已经在建国35周年的阅兵式上试穿,“85式”军服一经亮相就受到了中外媒体的一致好评,深受受阅官兵喜爱。
1985年6月4日,中国政府向全世界宣布了裁军100万的重大决策。为了完成这一伟大和艰巨的任务,全军工作重心为之转移。此举为恢复军衔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做足了充分的准备。
随着百万大裁军的稳步实施,恢复军衔制的准备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同步推进。1986年下半年,中央军委作出三项决定:
一、不再提“恢复军衔制”,改为“实行新的军衔制”;
二、制定新的“军官军衔条令”;
三、“实行新的军衔制”,军队干部工资和士兵津贴制度也要随之改革;
这是因为——“55军衔制”,包括当时的“军官军衔条令”基本上是照搬苏军模式,在等级设置上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而我军现在已步入和平时期的发展道路,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与军官职务等级的编制,早已经不再适用“55军衔制”的设置架构,必须重新制定新的军衔制度。同时,“55年军官军衔条令”以及军队干部工资和士兵津贴标准已是多年前的产物,现在必须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新的标准。
1987年12月30日,随着“实行新的军衔制”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业已完成,中央军委决定:1988年10月1日前,全军实行新的军衔制。
1988年4月13日,“实行新的军衔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和颁行。
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令》,当天以国家主席令予以公布实施。依据该条例第八章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于9月23日又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1988年7月2日,中央军委颁发《评定授予现役军官军衔工作的指示》,指示规定:全军必须在当年8月底以前,完成实行军衔制度的动员教育,以及军衔鉴定和军衔评定工作。
据此,全军军衔评定工作正式展开,至8月底,全军评衔工作基本完成。
1988年9月14日,中央军委在北京隆重举行授予上将军官军衔仪式,洪学智等17名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被授予上将军衔,由此揭开了实行新的军衔制,在全军授衔的序幕。
1988年实行新的军衔制,军官军衔等级设置为三等十一级:
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1994年,取消一级上将衔,军官军衔最高等级为上将,军官军衔等级从此设置为三等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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