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跤革命,波士顿机器人会不会带来军事领域的一次革命?
虽然在大幅度应用了人工智能的前提下,波士顿机器人能够做到直立行走,在某种意义上,这代表机器人能够模拟人类进行战争活动。所以有人表示,如果将波士顿机器人投入战场,它们会给现代军事领域带来一次非常大的革命,像是要完全智能化的机器人士兵,取代人类士兵进行战争,但是这样可行吗?
虽然说波士顿机器人能够直立行走,并且能够抵抗摔倒等一系列比较恶劣的操作,这种结构依然有一系列严重的缺陷。像是之前美军的大狗机器人,虽然说已经进行了一次实战演练,但是这一机器人依然有一个明显的缺陷,那就是太吵了。由于波士顿机器人依然使用相同的关节结构,因此噪音不可避免,这意味着人型机器人在战场上很容易被敌方发现,并且很快被摧毁,这显然是不行的。
而且作为一种试验型产品,波士顿机器人的结构依然相当复杂,而且容易被损坏。由美军实验室发言人表示,大狗机器人的维修相当困难,而更加复杂的波士顿阿特拉斯系列一旦损坏,那么维修的难度就更高了。而对于军用产品而言,可靠性显然是在第一位置上,在阿特拉斯系列并不是在必须被使用的前提下使用这种技术依然不成熟的产品,显然是要承担很大的风险的。
而对于人形机器人来说,除了结构复杂,对控制系统的要求很高以外,它还有一个非常巨大的缺陷,在现有的技术水平下,波士顿的阿特拉斯系列机器人等运作时间依然相当的短,以现有的电池能量聚集度水平,并不能让阿特拉斯系列机器人连续运行非常长的时间。如果这一机器人投入长时间作战,那么它要面对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在战场上找不到可以可以给机器人充电的地方,这意味着连续作战超过24小时以后,军队将会面临着机器人的充电危机,这显然也是不可行的。
所以说,虽然说波士顿机器人能够直立行走,但是这种结构并不能够改变现在的军事领域。
摔跤吧爸爸是真实故事吗?
5月5日,印度神片《摔跤吧,爸爸》在国内上映,四天票房便已过亿,在广大网友观看之后或者是惊呼“原来体育励志片可以这样拍!”,或者是为主演阿米尔·汗的敬业精神崇拜不已,抑或是对印度的女性地位问题嗤之以鼻……持各种观点的影评铺天盖地。可是今天,我们不聊这不电影究竟如何,而是要剖一剖这部体育励志片背后的真实故事。
热血父亲带领女儿走上摔跤之路
《摔跤吧,爸爸》是由印度摔跤手Mahavir Singh Phogat的真实故事改编来。Mahavir年轻时是一名摔跤选手,16岁时,他只身一人来到德里练习摔跤,在20世纪80年代,Mahavir作为一名“雇佣”摔跤手,来往于各个村庄之间,名声在外。2000年,已经是4个孩子(Geeta、Babita、Ritu、Sangita)父亲的他,当他在电视上看到举重选手Karnam Maleshwari作为印度历史上第一位获得奥运会奖牌的女子选手时,Mahavir一下就不淡定了,心想Karnam可以为国家赢得一枚奖牌,我的女儿们为什么不能?于是乎,心中迅速燃起了一团希望之火,决定让自己的女儿开始练习摔跤。后来,因为土地纠纷意外去世的弟弟留下两个女儿Vinesh and Priyanka,在由Mahavir抚养之后,也走上了摔跤之路。
从左至右:Ritu、Vinesh、Priyanka、Geeta、Sangeeta、Babita、Dushyant(Dushyant为Mahavir最小的儿子)
练摔跤要忍受排挤和白眼
然而,想着容易,做起来却难上加难。因为在Mahavir所在的哈里亚纳的小村庄,男性专断主宰,禁令女性自由,女性要长衣蔽体,不得出家门半步。更为令人震惊的是,在那里女性历来被视为二等公民,“荣誉谋杀”和选择性堕胎尤其普遍。据2011年印度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哈里亚纳的性别比也是全国最失衡的,每1000名男性只匹配877名女性,这和全国940的水平相距甚远。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女孩去练摔跤简直是不可思议,甚至被认为是“有伤风化”。因此,她们备受村民排挤,还有人警告说摔跤会练出畸形的“摔跤耳”,日后很难嫁个好人家。
除了忍受其他人的白眼,她们的训练条件也很简陋。她们曾多次写信给哈里亚纳当地政府和体育部门,但是一直都没能获得设备支持。她们有的,唯有家里人的支持。“我们通常都在家里草席铺开就开始训练”。
当别人家父母为孩子准备嫁妆的时候,珀尕家族的女孩们却在Mahavir的教鞭下不断地加量训练。因为周围根本没有练摔跤的其他女孩,没办法,马哈维亚只能想出一招——跟男孩比拼!于是,Geeta和姐妹们便在哈里亚纳颇受男性欢迎的泥地摔跤比赛中摸爬滚打。Mahavir从小给她们种下的信念便是——她们不比任何一个男孩子差。
所有的努力终有回报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泥地摔跤中跟男孩比试的姑娘们迅速成长,实力日渐强大,变得远近闻名。Geeta在正式踏上自由式摔跤是赛场以后,很快便将诸多比赛的奖牌收入囊中。2010年,对于Geeta,对于Mahavir,乃至是整个印度体坛而言,是历史性的一年,这一年,Geeta在英联邦运动会女子自由式摔跤55kg比赛中击败了澳大利亚选手Emily Bensted获得金牌,成为印度第一位夺冠的摔跤选手。之后在2012年,Geeta又称为印度第一位获得奥运会参赛资格的女性摔跤手。同年,在加拿大举行的世界摔跤锦标赛中,Geeta又获得一枚铜牌。在2012年、2015年亚洲摔跤锦标赛中分获55kg级和58kg级的铜牌……
不仅是Geeta,她的妹妹们也是实力不俗,为印度赢得众多的荣誉。Babita曾获得2010年英联邦运动会51kg级银牌,2012年世界摔跤锦标赛51kg级铜牌,2014年英联邦运动会55kg级金牌。Ritu则获得2016年英联邦摔跤锦标赛48kg金牌,Vinesh在2014年联邦运动会上问鼎女子48公斤级自由式摔跤冠军,而屈居第二的便是她的姐姐Batita;Priyanka则获得2016年亚洲摔跤锦标赛女子55kg级的银牌。Batita和Vinesh去年还参加了里约奥运会。
苦尽甘来
曾经遭人白眼的摔跤女孩们,如今已成为印度万众瞩目的英雄,她们的父亲Mahavir也成为受人敬仰的功勋教练,更是被人誉为“印度女子摔跤之父”。在Phogat家族的影响和带领下,哈里亚纳有越来越多的孩子,尤其是女孩开始学习摔跤,梦想着有一天也可以像 Phogat 姐妹一样站上领奖台,为国争光。
Balali Village在进行训练的孩子们
Geeta也收获爱情,和同样是摔跤选手的Pawan Kumar(曾在2014年英联邦运动会中获得一枚铜牌)与2016年11月在Balali Village结婚。
当时婚礼现场来了超过5000名宾客,印度知名演员Aamir Khan也参加了婚礼。
真实故事登上大荧幕
2013年的一天,迪士尼创意团队的一名成员在报纸上看到了 Phogat 姐妹的故事,当时就觉得这个故事可以拍成很棒的电影。于是,他们便开始筹备电影,邀请印度著名演员Aamir Khan 加盟。Aamir在看过剧本以后,也被故事深深吸引,同意与迪士尼印度分公司合作制作电影Dangal。
Aamir、两位女主和Phogat 姐妹
后来拍摄期间Aamir的增重减肥的经历以及女主们学习摔跤的艰辛过程(演员们的拍摄过程究竟有多困难,通过下边的视频就可知一二),想必大家都已经知道了。的确,之所以最终我们可以看到如此精彩的影片,不仅是电影的原型足够吸引人,当然也跟背后制作团体的认真和付出密不可分。
电影于2016年年底在全球上映,并在第七届北京国际电影节展映。Dangal 还在印度六个州免税上映,帮助推广 Beti Bachao, Beti Padhao 计划(印度的一个宣传主张减少女性的选择性堕胎,保护女孩并且让她们接受教育的活动)。
这就是Mahavir和Phogat 姐妹的故事,电影也很大程度上还原了整个故事。女权主义、体育精神、父爱、榜样力量……也许这些关键词概括了这部影片想表达的东西。对于电影本身小编不想做过多的评价,只想说每个人都有追逐梦想的权利,不论性别、社会地位。
世界上还有很多女性跟Phogat 姐妹一样,在跟传统的观念和习俗做着斗争,奥运会也不是自诞生来就允许女性参赛,是众多人的共同争取,才有了今天的景象。斗争的过程很艰难,但是,每一次的成功都会给下一个人以希望和力量。
回答足够简洁吧,给个赞吧,亲。本宫一边教着别人怎么防脱发,一边等着各位的好评,臣妾很需要!如果你有头发问题,关注我更好哦
看见摔倒了?
看见有人摔倒了,一般人的正常反应就是伸出援手,把摔倒的人扶起来,原本是很简单的事,却因为某种神奇的后续事件出现,导致没有人轻易敢扶。
这个事件就是扶人起来容易被讹,这个社会有好人,也有坏人,当有人因为各种原因被撞倒之后,成了受害人,当有人扶起这个受害人时,受害人为了得到经济补偿,就算扶人的不是撞倒他的人,也诬陷是他撞倒的。
这样一来,一个简单的扶人事件就变得复杂了,原本只是扶人的举手之劳,现在变成了一个案件,扶人者得自证清白,才能消除嫌疑,如果无法消除嫌疑,受到当事人的指证,十有八九罪名就会成立。
法院是讲证据的,是不看道德的,如果你扶人拿不出没有撞人的证据,往往你就会败诉,一旦败诉,你需要承担大量的医药费、赔偿费和无休止的纠缠,这已经成为扶人者最担心的事,而这样的事在现实生活常常发生。
在这样的气氛之下,谁会去扶人呢,中国人讲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原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压力,谁会为了做好事让自己背负这么多的麻烦,就算能证明自己的清白,我想大多数也不会花这个时间去证明。
所以,不扶最好,省得麻烦,也没有纠纷。
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包括我。如果你要道德谴责的话,先问问你自己会不会扶,我很忙,没有空闲的时间给管这样的闲事,而且这事还会让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有多少人敢说真话去做的?
但是,有个办法可以让你扶人的同时,不会担心受到诬陷。这个办法就是:在你扶人之前,让你的同伴拿手机录像,做为证据保存下来,然后报警,再去扶人。
但这个办法也不可能保证你百分之百的清白,如果遇到无良的人,仍然会诬陷你,你得知道如何保护自己,所以,扶人的背后,不仅仅是做一件举手之劳的乐于助人,而是复杂的社会风气改变了人的本性。
关于扶不扶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多方面的配合才能解决扶人被讹的问题,只有各方面都完善了,才会让中华美德回来,而不是简单地问:扶不扶?
独立自主给年轻人带来什么启示?
自强自立是建立在自我意识基础之上的独立自主。作为一个成年的个体,大学生应当具有独立人格,他与父母、师长、亲戚、朋友,在意识上应当平等独立,在经济上则应当是契约关系,不依赖,不依附,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
自强自立是一种从公民意识出发的责任承当。公民意识就是责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自立自强是一种平等心态下的开放合作。现代意义上的自强自立,不是封闭内敛,而是自信开放,合作共赢。
自立就是靠自己的劳动生活,不依赖别人;自强就是不安于现状,勤奋,进取,依靠自己的努力不断向上。我们大学生首先应该学会自立,之后再做到自强。自立是要求我们能摆脱对家庭过分的依赖,学会独立自主自己的生活。自强是在我们自立之后,严格要求自己,不是懒懒散散地过完大学生活。
在学会独立生活的同时,更要注重自我勉励,为自己定目标,而不是只是盲目的自立生活,还必须是自强的生活。只有做到自立自强,才能真正脱离父母的庇护,才能真正融入这个社会,真正的体会这个社会强大的竞争力。
物业公司是不是需要承担责任以及后续生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针对转业军人的保护,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负伤致残,依据《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之规定,军人伤残对于经有关部门评残,取得伤残军人证的退伍军人,如果在用人单位旧病复发,视同为工伤。这主要考虑到革命军人为国家利益已经付出代价,为切实保障革命军人的利益而做出这样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