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1号,员工签了无限期劳动合同?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终身合同。但这并不是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样,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依照法定条件,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对于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就可以工作到退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履行过程中,只要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是对劳动者由于劳动关系终止带来利益损失的补偿,以便使劳动者在重新就业的合理时间内有一个良好的经济过渡。
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造成劳动者经济损失的惩罚性补偿措施。用人单位“违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比如劳动合同未满,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合同约定的行为。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一般是怎样补偿的呢?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所指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赔偿金的计算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
三、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
下列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劳动者单方、无需事先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6、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不需要支付。)
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7)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赔偿金的适用情形
1、用人单位不具备《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之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2、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注:此处不一定是二倍)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诉前调解我要接受吗?
10万变5万,坚决不同意调解!差额5万,从一审到二审结束,最多也就6个月的时间,为什么要同意调解?
劳动仲裁已经裁决支付10万的赔偿了,对于欠薪这种,基本上事实证据比较充分的,所以公司起诉到法院肯定只是为了拖延时间,或者给你施压。
但是,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了,为啥还要接受这种明显不合理的调解?所以,你应该明确表示,不同意诉前调解!然后你应该按照如下去做!
一、既然公司已经起诉拖延时间,这个时候你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因为公司既然这样拖延时间,就怕公司后面还会玩出账户上没钱的套路!所以,如果你对公司的未来不放心,你可以去申请财产保全。当然需要你提供一定资金作为担保,一般是25%左右,10万那就是2.5万,会冻结你银行卡2.5万元的资金,等你一审二审结束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完毕,这个钱就会解冻,如果公司提前支付了你10万的赔偿,那么你也可以主动去公司申请撤销财产保全。
另外财产保全还会收一点手续费,如果一审二审公司依旧败诉,这个手续费是由公司承担。
二、10万变5万,肯定不同意调解,到底退让多少可以同意调解呢?你这个案子,是因为欠薪造成了,基本上公司翻案的可能性不大。因此你完全可以不同意调解,最终公司还是要支付你10万。当然,如果为了不耽误时间,想接受调解,省得麻烦。那么可以退让1个月左右的工资,这个也就当作你应对一审二审的成本。
当然,如果你不同意调解,也是没问题的,不用管公司怎么说,既然公司不愿意支付超过5万,那就正常走一审二审流程就行了。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即可!
总而言之,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还这么强势,其实没有什么意义,你也就再花点时间和精力而已,不用担心!坚决不接受调解,除非公司能够给到9万以上!
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谢谢你的问题,我来回答。
题主的问题是:公司未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动报酬,员工能不能以此为由擅自离岗?
我的答案是不能。
题主所问的问题,公司没有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动报酬,是公司方不对。但题主不能因为这个理由而自己就可以擅自离岗,如果你擅自离岗了,那就是你的问题了。所以建议题主不要采用如果极端的方式来处理这件事情。
我们应先分析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原因是什么?
01.公司是否暂时遇到资金困难,资金暂时周转不开呢。
我在原来的工作单位,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毕竟公司有时候因为业务发展需要,把用于发放工资的资金,临时抽调两天用于业务需要,同时其它渠道可能马上就有钱进来用于工资的支付。为了保证发放工资当日能够正常发放工资,避免员工恐慌,所以公司会暂时先支付一部份,等另一笔钱到帐后再支付剩余部份的工作,这种情况在企业还是存在的。
一般出现这样的情况公司都会事先给各部门领导说明情况,题主可以先做部门领导了解具体情况。
当然领导也能够理解因没有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时大家的心急,毕竟公司有难处,每个家庭也有每个家庭的难处。
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我倒建议题主能够体量与公司共度暂时的难关,毕竟公司发展也不容易。
至于题主说能不能以此为由擅自离职来表现自己的不满,我认为不妥。
01.如果公司情况真如我所说,只是暂时资金周转不开导致另一部份工资晚发,那题主的行为就是公司最忌讳的,后期公司最先处理掉的就是你。
02.如果公司不存在我所说的上述困难,那建议题主给公司好好沟通,如果要离职就正常提出离开,大家都能够理解。但如果题主以擅自离岗,公司完全可以按旷工处理,最后不但丢了工作,可能也会把剩下的工资丢掉。
以上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如果大家有更好的意见或者建议,欢迎大家通过留言告诉我。
如果大家认同我的观点,请大家【关注】我吧。
今天突然收到公司通知?
突然收到公司通知,被辞职,不知道怎么办?
今年整体经济形势不好,严重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发展!有些企业支持不下就只有申请破产,还有的在苦苦挣扎中。目前尚存活的企业要么是跟底厚实的,要么是坚持着期盼下半年更好的!但是都在通过各种方式开源节流。最常见的模式是优化人员!尤其针对工作时间短的,或者业绩很差的;时间短的补偿少,业绩差的优化掉可以换新鲜血液。
被动离职在这个阶段也很常见,只是我们也要稍微了解下法律规定,尽可能获得一些补偿。首先看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你现在既然是已经明确说经营原因需要优化人员;那么双方就要协商处理。此种情况下企业也是要给补偿的。关于员工辞职的补偿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根据你在该企业的工作时长来看未满一年,则补偿按照1,如果让你马上走那就再补一个月的工资即两月工资补偿!如果在正常协商范围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找到对应的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综上,被动离职是有补偿的,要求在一月内离职,补偿为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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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号哪天发工资最合理?
我认为15号发工资最合理。1号发工资这样的单位很少,甚至没有,因为每个单位的数据都没有出来,业绩考核,房租水电费用都没有报上来,没有条件核算员工工资,30号发工资都是一些不正规的公司,压员工的工资。所以说15号发工资最合理。这是我在深圳工作几年的体会和感受。这种关点,公务员,国企,我没呆过,没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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