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之心,红楼梦中焦大真的会知道扒灰这么隐秘的事么?
《红楼梦》中,贾府特别是宁府,性关系是非常混乱的,所以柳湘莲对贾宝玉说“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狮子干净罢了”。
做为封建大家族的荣宁二府,讲的是“仁义礼智信”,但又为何会出现如此乱糟糟的性关系呢,又为何如此淫乱无度呢,这其实是有根源的。贾府的创始人宁荣二公,即贾演和贾源是靠军功起家的,贾演贾源是行伍者,不一定读书多,对于儒家那套学说,不一定严格遵守,因而治家方面特别是对待两性关系方面,是放纵的。再加上贾家应是满族,来自于女真人,这样的民族原来受的封建礼教影响少,男女关系遵守的可不同于汉人。这样就打下了基础,尽管后来也讲礼义之家,但留下的根子是挖不掉的,这才形成贾府的男人易出现淫乱之徒。
贾珍就是典型的淫乱之人,他甚至会与儿子贾蓉搞“聚鹿之诮”,共同占有享用一个女人尤二姐。这样的男人,面对貌美的儿媳也不愿放过。贾珍不顾一切去占有秦可卿,自然也是有原因的。
一方面是由于贾珍的无耻荒淫,一方面是由于秦可卿的美丽性感及放纵。秦可卿有多美呢?红楼梦告诉人们,林黛玉和薛宝钗皆天姿国色,而秦可卿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又如林黛玉。这样无生尤物,放在了贾珍这样色鬼面前,自然会想方设法去占有,甚至不顾了秦可卿是自己儿子的媳妇。
那么贾珍与秦可卿的乱伦之事,焦大又是怎样知晓的,是否是第一个知道的人,焦大骂出去的时候,贾府是否上上下下都已知道了?且听我来分析。
贾母曾夸秦可卿“重孙媳妇中第一得意之人”,并且安心让宝玉到秦可卿的房间去睡,可见贾珍与秦可卿的乱伦之事,贾府上上下下并不知道,知道的只是少数人,只是焦大之骂后,大多数才知道地。
贾珍与秦可卿的乱伦之事,起起只有谁知道呢?一是秦可卿的贴身丫鬟,另一个就是秦可聊的丈天贾蓉。
贾蓉不傻,对于贾珍常常与秦可卿幽会,并与秦可卿长久的缠在一起,贾蓉不可能不知。丫鬟知道不敢说,贾蓉知道怕贾珍之淫威也不敢说,但贾蓉心中是耻辱和痛恨的,这种恨不敢对在世的人说,也只能向死去的祖宗去诉说了。
有一天晚上,贾蓉见到了贾珍正占有秦可卿的画面,不敢闯门去质问,只得跑到贾府祠堂,面对着列祖列宗苦诉,而这恰恰被贾府的奴仆,曾随荣宁二公打天下并立下功劳的焦大听到。因为焦大是荣宁二公的救命恩人,所以荣宁二公活着的时候,对焦大很好,荣宁二公去世后,其后代冷淡了焦大,焦大借酒消愁,人也老了又思旧,就常常跑到祠堂去守候。贾蓉在祠堂诉苦时,恰恰被常到祠堂的焦大听到了。
别人不敢说,焦大是贾府唯一敢说之人,虽然焦大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说。但正是贾蓉等人对焦大的不尊,把焦大给绑了起来,使得酒后的焦大骂了起来,并且直言吐出。
【焦大越发连贾珍都说出,乱嚷乱叫说:“我要往祠堂里哭老爷去,那里承望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了人叔子,我什么不知道?咱们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
这里的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这句话,恐怕是贾蓉向祖宗哭诉时,自我安慰的一句话吧。焦大在这里说要到祠堂里哭诉,正隐喻了贾蓉曾到祠堂哭诉的情节。
(图片来自于网络)
他们死了要求我做外甥的去?
跟舅舅家关系不好,舅舅死了,你该不该去?我认为做为外甥,理属当然应该前去吊唁。
娘亲舅大,亲情是你难以愈越的坎!去的已经去了,但他一定不希望我们活着的人过得痛苦。他一定希望我们在表达了适度的悲哀之后,应该照样会好好地活着。他会在另一个世界为我们祝福的!
舅舅驾鹤西去,是令人悲伤的事情,如果你方便的话应该前去,舅舅毕竟是你的亲人,送舅舅最后一程是外甥应尽的礼数。
中华文明渊源源远流长,“ 孝道文化 ”在老百姓心中是根深蒂固。俗话说;娘亲舅大,父亲叔大 。意思是非常明显,相对于父母亲来说,叔父、舅舅的地位是非常重要,他们均为一个家族之首。
体现“娘亲舅大”莫过于这句话:“天上有雷公,地上有舅公”。 子女不孝顺,天上有雷公公会给你报应,让你遭天打雷劈;而在亲戚中,你不孝顺,舅舅会第一个去指责教训你。
舅舅与外甥情如鱼水。老人们常常说:舅舅家的牛,外甥家的头。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姥姥、舅舅,相信大家都会记忆犹新:小时候逢年过节,我们都喜欢去姥姥、舅舅家,舅舅家有点什么好吃的东西,都会想到外甥,外甥需要什么,舅舅能尽一切办法满足,外甥遇到什么困难,舅舅也会挺身而出帮助我们。
亲情难割,无论怎样,舅舅对于我们成长之中的恩情我们永远无法抹掉。
人死为大,冤冤相报何时了?“舅舅揍外甥 ——白挨”
“舅舅打外甥 ——没说”。
你跟舅舅家关系不好,缘由我们是无从得知。但是,不管怎样,我们想说的是:冤冤相报何时才能了?
外甥犯错,舅舅义不容辞进行管教,我们无须有任何怨言,即使有什么不当之处,做为晚辈,也要学会释怀。
人活在世,并非一帆风顺。亲人之间难免会磕磕碰碰,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矛盾,上一辈的恩怨,我们要努力去化解,让老一辈冰释前嫌,舅舅去世,往事随风,灰飞烟灭,难道我们还要把他们的恩怨继承吗?
舅舅恩情大于一切。戴孝下跪是习俗礼节,不可不做更不能不去。即便两家关系不好,你还是应该去披麻带孝的。这是几千年的道德传承,一个“孝”字,于情于理你都应该去。
去,有礼,有节;不去,失礼,失德!
亲情融合,告慰舅舅在天之灵。亲情融融润我心,亲情融融乐开怀。
亲情如春,一丝丝若有的清风让我们感动; 亲情如水,一缕缕平缓的温暖让我们濯缨濯足。
人死为大,舅舅去世,亲朋好友都会前来吊唁,这是一个悲伤的相聚时刻,也是一个亲情相融的时候。你要放下一切心结,主动参与舅舅的吊唁活动,送舅舅最后一程,让他老人家在上天能够安息。
同时,这也是你改善与亲友关系的最佳时机,更是化解你与舅舅两家关系的桥梁,希望你能珍惜这个机会。
不管以前多少风波,随风而逝。有什么比死了还重要吗?人都死了你还不解恨吗? 生前该做的没做,死了该做的就做了吧。他的葬礼,是你看到他最后的机会,无论怎样,你都应该去参加,如果真的因为其他特殊原因,人不能去,但是要把思念的话语、人情礼物等带到,已告慰亲人的在天之灵!朋友们,你说呢?儿媳妇不让公公在家里光着上身?
什么叫素质和良好的教养,为人公公了还不检点媳妇面前赤博裸身雅观吗?我本人认为,在家你自已房间里全裸都成,出厅房里就必须穿衣注重仪表,不但穿衣还要得体和整洁,素质修养和形象就表现在此!你的媳妇是非常标准和合格的一位,绝对支持[赞][赞][赞]
三亚女子跳楼是为何?
据说,每一种非正常死亡--“横死”都是有相同的怨鬼在做祟。
何为横死?在佛教《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经》中对“横死”有详细的说明,佛教认为横有九种:
第一,病人得病虽轻,然而没有医药、医生救治;或者虽遇到医生,可药不对症,本来不该死,可因为服错了药,而导致死亡;请卜问祸,信邪倒见,愚痴迷惑,心不自正,遂令死亡的。
第二,犯了国家法律,被绳之以法的。
第三,畋猎嬉戏,耽淫嗜酒,放逸无度,横为非人,夺其精气。
第四,为火焚。
第五,为水溺。
第六,为种种恶兽所啖。
第七,为横堕山崖。
第八,为毒药、厌祷、咒诅、起尸鬼等所害。
第九,为饥渴所困,不得饮食,而便横死。
而三亚这个红衣女坠楼而亡应该属于第七种横死“横堕山崖”。
民间传说中,每一个横死之鬼都是有原因的,属于“冤冤相报”范畴。这样的亡灵在传说中要受三年同等的罪后,找到替身才能去投胎。
吊死鬼的故事在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了一个女人差一点吊死的故事,里面隐隐透露出民间传说的真实性。
故事说:有一个女人听说自己的丈夫有了外遇,就给丈夫开玩笑说:“你如果不喜欢我而喜欢上别人,我就上吊自杀。”
第二天,丈夫给雇佣的短工去田间送饭,碰见一个能够看见鬼的巫师,巫师见到他非常惊讶地说:“你身后有一个吊死鬼,这是怎么回事?”
于是丈夫才知道妻子偶尔的一句玩笑话,鬼已经听到了,原来那些不是自然死亡的人都要找一个替死鬼。
另外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还讲述了一个类似的故事。
说:有一个叫王发的佣人,晚上打猎回来。在朗月下,看见一个人被两个人一边抓住一只胳膊,往两边拉扯 而当时周围一片寂静,什么声音都没有。他怀疑有人趁晚上在抢劫,于是向空中打了一枪。
那两个人一下子就走散消失不见了。被抢的那个人连忙跑回去,也突然一下子不见了。王发这才知道碰见了鬼。
等他到了村口,看见有一家仍然灯火通明,里面有嘈杂的说话声。都在说:“刚嫁过来的媳妇上吊死了又活了过来。”
那媳妇说:“婆婆让我晚上做饼,结果被狗叼去了两三个。婆婆怀疑是我偷吃了,狠狠打我耳光,我觉得受了冤枉不能申述,呆呆的站在树下。有一个妇人就来劝我说:‘像这样受冤枉,还不如死了算。’我还在犹豫没有定的时候,又有一个妇人来怂恿我。
我正在糊里糊涂的时候,好像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于是就解下衣带上吊自尽,那两个妇人在一旁帮我的忙。我觉得气闷很痛苦,那种滋味实在难以形容。慢慢地好像要睡过去一样,不知不觉身体就走出了门外。
一个妇人说:‘我先劝她的,她应该替我。’另一个妇人说:‘如果不是我后来劝她的话,她才不会下最后的决定,她应该替我。’正当她们争来争去的时候,突然听见一声霹雳,四处火光,两个妇人吓得逃走了,我这才能回来。”
后来王发晚上回来,常常听见远远的有人哭骂他,说他破坏了自己的好事,我一定要杀死你。王发也不感到害怕。
一天晚上,他又听见有人在哭骂。王发发了脾气,说:“你杀人,我救人,就是告到神灵那里,我也是有理的。你要是敢杀我就杀,干嘛要故意在这里虚张声势!”
从此以后,那种声音就再也没有了。
以上这两个小故事看得出,可怜的不但是人,鬼比人都可怜。为了自己的投生,还要再去害人,真是冤冤相报何时了!
淹死鬼救人得报的故事有害人的鬼也有救人的鬼。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上讲述了一个淹死鬼放弃自己投生的机会,去救替身的故事,并且以此功德得到了好报。
话说一个叫王六郎的淹死鬼,经历了三年的水中生活,终于盼来了一个替身,这天中午,一个怀抱幼儿的妇女因为家庭琐事想不开,来到王六郎淹死的地方,把孩子放到岸上就跳下水去。
经过几番挣扎,结果又爬上了岸,抱着孩子回家了。怎么回事呢?
原来王六郎见这个妇女又怀孕了,不忍让她替自己死,不然会一尸两命。所以王六郎又把她送到了岸上。
结果因为王六郎一念之善,被玉皇大帝封了招远邬镇的土地神。看看这样的结果才是最好的,由鬼变神只是自己心的转换。
说的有些多了,再回到开头,三亚这个女人一定是因为家庭、婚姻等方面的因素才导致死亡的。
那么她为什么穿上大红衣服呢?
从前有一部电影曾经说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女人被丈夫抛弃,有了新欢,女人为了报复丈夫,听巫师说:“女人自杀前,穿上红衣服,就能变成更加厉害的恶鬼。”这个女人一定因为戾气所现,配上红衣服,想变成鬼中的“战斗机”,来报复伤害她的人。
不管怎样,为了报复他人而伤害自己这都是得不偿失的,传言人死为鬼,特别是那些愚痴迷惑的人,以为一死了之。可通过一些事例来看,不是这样的。
《论语》上说:“子不语怪力乱神。”虽然是这样,我们还是要劝那些随随便便就放弃生命的人:“没有过不去的坎。死都不怕了还怕活吗?”
父母在世时很孝顺父母过世了不上坟合适吗?
父母在世时很孝顺,父母过世了,不上坟。我觉得这很正常,因为你已经在父母在世的时候,做了你所有该做的一切事情。现在父母去世了,如果你忙的话,可以不上坟,这是非常合适的行为。
现在好多人在父母活着时,舍不得花一分钱去孝敬父母,但是当父母亲过世了时,却花大量的钱为父母亲办丧事和修缮坟墓,其实我认为这都是给自己争面子,而不是真正的孝顺父母。我们村子里面就有一对这样的夫妻,在老人活着的时候,舍不得让老人吃一口肉。可是当老人去世了时,他们却花费大量的资金购买了八只羊为老人举办了隆重的葬礼,在葬礼上,夫妻二人哭的死去活来。虽然如此,但是好多人都心里明白,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孝顺父母,他们只不过是花钱给自己买个安心或者是给自己争个面子,让别人误以为他们很孝顺父母,其实好与不好,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
因此我认为在你父母亲生前时,你已经孝顺了他们,你已经是一个非常合格的子女。至于上坟这些事情,只不过是给活人做做样子,了却自己的心事罢了。如果你有时间,再思念父母时可以到坟上去转转,如果没有时间,那就不去了吧。
你身边有发生过强奸案件吗?
我身边确实是发生过强奸案件,最后的结局是尸体在机井中发现的。
我附近村庄离我村不到一公里路的村庄,有一位年轻人在二千年的时候,他会阉割猪羊的手艺技术,他是常年骑一辆自行车,出外进行阉割猪羊,有时也是长时间在外晚上也是不回家住的,就在外面经常吃住已成习惯,作为在二千年的时候,那时也无有手机和家里经常联系,他的家人也就习惯了。
可是他在二千年的时候有一天,他对本村一位刚结婚不久的少妇进行了强奸,这位少妇被强奸以后也无有报警,就把自己遭到强奸的事情过程告诉了自己的家人。她的家人知道以后,也无有声张任何表面上的仇恨现象,完全是处于不知道的情况,并且和强奸的这个人关系还保持的非常正常和友好,从外观上根本看不岀来有任何的仇恨迹象,从街坊邻居上外观上看他们俩家的关系也非常的正常。
可是作为这位少妇被强奸的家庭主人,却是在内心中一直寻求杀害他的仇恨之心,一直没有放过他,作为平常和他的关系保持的非常友好,就是为了把他害死以后不会引起街坊邻居们的怀疑,和对公安破案不会怀疑到他,才和他的关系保持的还是非常的好。
在一天他骑着自行车出外阉割猪羊的时候,在大街上无有人的时候,这位被强奸少妇家庭的主人把他叫了过去,就把他杀害了,到了晚上用麻袋装起来,丢到了田地里浇的深机井内。
作为这个强奸犯他的家人和街坊邻居一直都认为,这个强奸犯(李xx)是出外阉割猪羊在外一直不归,可能是在外面有了新欢不归了,过二年他就会回来,就这样一家人一直等着他回来。
可是在二年以后,农民在去因地里的机井里下水泵浇农作物的时候,水泵一直无法下到水里,上面有东西漂在上面,就找打捞机井内杂物的人进行打捞,可是打捞上来一看是人的腐烂尸体,就报了警。
通过公安技术侦察以后,才确认了这具尸体就是本村的阉割猪羊的(李xx),通过公安的详细排查,最后确定了杀害他的人就是他强奸本村少妇的家庭xxx,把他杀害以后抛丢在了田地里的机井里。
所以所有的强奸犯千万别去干强奸的事情,作为强奸犯不是遭到法律的重刑法判决,也是最后得不到好下场。这就是惊动我们附近村庄人人都知道的強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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