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购”在网络上异常火爆,“一元夺宝”、“一元抢购”、“一元秒杀”随处可见。这些网站都声称,可以帮你实现梦想。
那么“一元购”的背后是怎样运行的?其法律性质如何?是否涉嫌违法犯罪呢?
馅饼还是陷阱
涉赌还是诈骗
什么是“一元购”,简单来说就是把一件商品分成若干份,每份一元,比如一个标价五千元的手机,把它分成五千份,每份一元,当五千份都卖出去之后,一元购平台来抽出幸运者,抽到谁,这个手机就归谁。
“一元购”大体上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没有指定中奖人的“一元购”。该类型的中奖人是活动的少数参与者,经营者主要以赚取溢价款的方式赢利。经营者与参与者之间实际上形成了一种类似于射幸合同法律关系:经营者发布“一元购”商品的行为即构成要约,参与者确认购买的行为构成承诺,一旦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一元购”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具有以小博大的赌博性质,涉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按照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该合同无效。按照刑法第303条的规定,“一元购”甚至涉及利用计算机网络开设赌场,或构成开设赌场罪。
另一种是指定中奖人的“一元购”。这种类型的“一元购”主要是指网站经营者利用网络技术将中奖人特定化,使得真正参与者遭受损失,从而获取利益。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指定中奖人的“一元购”涉嫌触犯诈骗罪。
指定中奖人的“一元购”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一元购”的形式实施欺诈,并使众多参与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交付款项参与相关活动,且该款项通常不予退回,其行为的基本构成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因此,指定中奖人的“一元购”实际上是一种诈骗行为。
越玩越大
血本无归
近日,位于海淀中关村软件园的网易大楼迎来一群“不速之客”。由于在“一元购”平台花费十几万甚至数十万元却没有收获,不少“一元购”的“玩家”来到这里讨说法。
今年31岁的小卢10月8日就从浙江老家赶到了北京,想为自己损失的钱讨一个说法。据小卢介绍,最多时曾遇到60多名和他相同遭遇者,随着时间流逝,现在还有大概10个人每天等在电商公司门口。
小卢说,从接触“一元购”到现在自己一共损失了13万多,其中3万还是自己欠的高利贷。自己一开始都是5块、10块地买,后来就100、200地买,结果就越买越大。小卢说,之所以投入这么多钱,是相信平台会给自己一个回本的机会。“以前玩游戏的时候,输得多了就会让你赢一点回来,所以我以为‘一元购’也能让我回点本儿,但我没想到它会让你一直输一直输。”
据小卢称,自己认识的几个人比自己损失更大,其中最多的一个人损失了一百多万。
莫让网络
为违法犯罪打掩护
浏览“一元购”网站不难发现,热门“一元购”网站往往会选择电子产品甚至汽车来作为出售商品,这些商品普遍价格较高,动辄几千,甚至上万,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如果能够只花1元钱就购得这些商品,确实是一个不小的诱惑。但这种带有博彩性质的电商形式此前已经引来众多质疑的声音。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赌博、开设赌场等违法行为通常会以网络为载体,企图“改头换面”以掩盖其实质,通过新的噱头吸引大众参与。网络秩序亟待建立:一是明确网上赌博、开设赌场行为的本质和界限,杜绝打法律监管“擦边球”;二是引入第三方监管,对网站经营行为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追责,形成多层次监管;三是加大提示力度,提醒消费者、参与者注意防范各类“一元购”、“有奖销售”等活动,避免掉入“中奖”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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