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铁骑角色黑白,明王朝两百七十六年历史里最让你难忘的事件或者细节是什么?
有五件事情。
第一,明太祖朱元璋定都建国。
公元1368年,朱元璋定都南京,建立了大明王朝。朱元璋本是一介布衣,小时候还要过饭,但是他志向高远,文武兼备,在元末乱世中逐渐崛起,灭了势力很强的陈友谅,之后又灭了张士诚,最终成就了一番帝业。
第二,明成祖朱棣五次远征漠北。
为了灭掉蒙元的残余势力,朱棣五次率大军远征漠北,虽然战果不是那么辉煌,却也打出了明军的威风,维护了大明王朝北部边境的安宁。
第三,戚继光抗击倭寇。
明朝中期,倭寇在东南沿海一带烧杀抢掠,作恶多端,百姓深受其害。当时的明军战斗力堪忧,很多明军士兵害怕倭寇,不敢与倭寇交战。后来戚继光组建戚家军,创立鸳鸯阵,在浙江福建一带与倭寇展开大战。戚家军军纪严明,作战勇猛,屡战屡胜,数年之间基本上剿灭了东南沿海的倭寇。
第四,于谦力挽狂澜,保卫京师。
明英宗朱祁镇在土木堡被瓦剌打的全军覆没,他本人也成了瓦剌的俘虏。瓦剌的也先率大军乘胜长驱直入,直扑北京城。
面对强敌,很多朝中大臣主张南下迁都,以避瓦剌的锋芒。于谦坚决反对迁都,他临危不惧,亲自部署防守,指挥将士拒城而战,经过一番血战,成功击退了瓦剌,保住了大明。于谦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是大明的护国柱石,对大明有再造之功。
第五,国姓爷郑成功誓死抗清。
明朝末年,风雨飘摇,吴三桂投降了满清,多尔衮等人率清军杀入了关内。郑成功的父亲惧怕满清势力大,又想获得富贵,于是投降了满清。
郑成功不愿意剃发易服,坚决不投降满清,率军与清军大战,连战连捷,一度攻打到了南京城下。但后来中了清军的缓兵之计,兵败南京城下,元气大伤,后来收复了台湾,打跑了荷兰的侵略者。
大明风华有多少正史?
《大明风华》显然是一部以历史剧为掩护的大型女性主打宫廷剧。其实说白了,开播前制作方拿着历史正剧当招牌,用第一次接触电视剧的汤唯来引流,还拿姐妹共嫁一夫来制造话题,吸引过来的观众自然都是准备看正剧,结果却看到了一部魔改历史剧,不给低分就怪了。
但其实《大明风华》的定位是一个大女主的戏,可中间朱家五子的帝王心术的戏分,实在太抢风头了。女主汤唯的存在感十分薄弱,甚至让人有些跳戏。
随着众位实力派演员告别,预示着后半部剧情的开始,张艺兴饰演的朱祁镇也登场了。这些都把汤唯推向了大女主节奏,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大明风华》的演技真空。
可《大明风华》这部剧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它并不是常见的类型。它既没有像很多古装剧一般,完全架空历史;又没有那种完全从历史出发的正剧一般,严肃得令人无法亲近。
看到朱棣生前的戏剧,还有很多有趣的地方。它对许多历史事件进行了最前沿的想象和解读。
例如,皇帝朱棣站在今天的历史成就的角度,重新诠释和塑造人物形象。让我们看到一个有远见卓识和雄心壮志的国王,通过武术来弥补他的罪恶感。

甚至这部戏也以朱棣会见建文的场景为背景,对两位皇帝的和解做出了新的诠释。虽然遗漏了许多历史细节,但整体格局相对前卫,这似乎也解释了福建宁德金北墓的一些猜想。
但这些足可比照“雍正朝”的解构和塑造雍正皇帝的亮点,最终也只是为孙女孙若薇铺路。

之后,剧情转直,完全陷入大女主宫的斗争中。为了大夫人玛莉苏,这些人物,朱高旭、朱占基、胡善祥、张燕,都被彻底颠覆了。胡善祥更是黑出天,历史上一位以德著称的皇后,为了理顺孙若薇,成了一个无穷无尽的恶人角色,而朱高旭甚至还有狗血。
为了理顺孙若薇的管治,张岩的历史功绩全部加在孙若薇身上。他还编造了一大批没有历史根据的人陷害张炎。

如果只从大女主角宫斗戏的角色塑造来看,这些都是可以的。观众越猜不透剧情的发展,越能成功地把握剧情的方向。这也是唐氏行为法则的精髓。但是所谓的历史剧显然不适合。
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有人猜测编剧和导演想要在剧中包含太多的元素。
恨不能把所有的卖点都包含进去,这很容易造成无与伦比的、矛盾的。它就像容纳了明朝近300年的所有元素,就连关宁铁骑也出现在剧中。
为什么斑马不能成为战马?
斑马在古代没有被驯化,在近代欧洲人尝试驯化斑马,但都失败了。驯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代代的选育,才能将野生动物变成家禽家畜。开始驯化野生动物的地区,就是最早诞生文明的地区,而斑马生存的非洲大陆文明历程非常缓慢。除了北非璀璨的古埃及文明之外,撒哈拉以南的地区很少有发展程度很高的古代文明,刀耕火种的原始部落不需要战马,所以古代非洲土著一直没有驯化斑马。马在亚欧草原被早期的游牧部落驯化,时间约在6000年前,最早的马匹驯养遗址于乌克兰草原发现。家马的祖先是祖先是欧洲野马,又称泰班野马,曾经广泛分布于亚欧大陆中西部的中高纬度草原上。1876年最后一匹野生的欧洲野马在乌克兰死亡,1909年最后一匹纯种的欧洲野马在俄罗斯动物园里死亡。
后来有人尝试复活欧洲野马,培育出一些外貌和欧洲野马相似的马种,比如海克马和柯尼克波兰小马,但也都似是而非。欧洲野马虽然消失了,但它的驯化种,也就家马,却被誉为“对人类贡献最大的家畜”,马在古代的地位是无可取代的,没有马的话人类的文明进程将会变得非常缓慢,马已经成为无比重要的文明象征。
斑马和经过人类长期选育的家马比起来,并没有多大的优势。
斑马体型马属于奇蹄目,奇蹄目现存仅三科——马科、犀科、貘科,物种共17种,其中马科有8种。分别为普通斑马、山斑马、细纹斑马、非洲野驴(家驴的祖先)、亚洲野驴、藏野驴、普氏野马、家马。前三种就是我们常说的斑马,这三种斑马身上的花纹有极大的差别,体型也有差别。普通斑马,又称平原斑马,是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的斑马,分布在东非和南非,约有50万匹,肩高1.27-1.4米,体重175-320公斤。山斑马,分布在非洲南部,野生数量2.5-3万匹。肩高1.2-1.5米,体重240-380公斤。
细纹斑马,是最大的斑马,分布在肯尼亚和埃塞俄比亚,数量仅存2500匹,肩高1.4-1.6米,体重350-450公斤。
斑马的肩高范围在1.2-1.6米,体重175-450公斤。对比一下一些古老的家马品种。
可以看出,斑马和大多数家马体型相似,所以有人说“斑马比家马小”是不对的。斑马的速度可达70公里/时,并不比家马慢,而且斑马还有一个家马比不了的优势,那就是对采采蝇的抵抗能力很强。
采采蝇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大陆广泛分布,是动物锥虫病和昏睡病的主要传播者。近代欧洲人进入非洲开拓,他们从欧洲带来的家畜无法抵御采采蝇的侵袭,也无法适应非洲的气候,不管是多么优质的良马,进入非洲后都会变得病怏怏的甚至成批死亡。而斑马作为本土物种,对采采蝇传播的疾病具有免疫力,于是欧洲人就尝试驯化斑马作为坐骑,也随之也发现斑马的很多缺陷。
斑马的性格是驯化的最大阻碍1871年弗里德里希·塞卢斯来到非洲,他把在非洲的经历写成书籍《猎人的徘徊》,在英国极为畅销,引发了欧洲人驯化非洲动物的狂潮。1891年德国人海因斯捕捉一匹雄斑马并骑行两天。1907年肯尼亚内罗毕的一名医生罗森多·里贝罗骑斑马出诊。19世纪中期,乔治·格雷把他在南非的斑马运到了新西兰卡瓦乌岛用来拉车。
在驯化斑马的众多尝试当中,最著名也最成功的就是英国的银行家和政治家,也是古怪的动物学家,第二代罗斯柴尔德男爵——沃尔特·罗斯柴尔德。他耗费了很多努力,训练斑马拉车,最终驾着6匹斑马拉着的车抵达白金汉宫,以此向人们证实斑马是可以被驯服的。但只仅仅是驯服,离驯化还差得远。
罗斯柴尔德也发现两个问题,令他觉得斑马不适合骑乘。
首先,斑马的身躯没有家马那么强健,耐力也差,无法背负重物长途行走,用来拉车最合适。其次,斑马桀骜难驯,这是驯化斑马的最大阻碍。斑马名为马,看起来也像马,但基因上更接近驴,但它的脾气比驴还差劲。斑马是一种群居动物,小的十几匹,多的数百匹,群体由一匹强壮的雄马(牡马)带领,一群雌性(牝马)和马驹跟随雄马,雌马也有等级,最强势的走在前面,弱势的走在后面,马驹的地位和母亲的地位保持一致。遇到危险时,领头的雄马会站出来保护群体。雄马相互之间打斗时除了踢踹之外,还会用嘴相互啃咬。
斑马也会使用后腿踢踹食肉动物,斑马可以将两条后腿并排,奋力抬起给后方追击的食肉动物重重一击,能够给食肉动物头部造成重伤,也能踢碎下颚使其无法进食而饿死。
从已有记录来看,斑马踢死过母狮和猎豹,踢伤过雄狮,甚至还用嘴咬过狮子和斑鬣狗。斑马对待同类更狠,成年雄斑马会杀死非亲生的斑马幼崽,将它踢死或者咬住头部按到水里淹死。在上世纪80年代津巴布韦,一群斑马被捕获,其中16匹斑马被装上一辆卡车运走,抵达目的地时人们惊讶的发现,居然只有一匹存活,其他的都在相互踩踏中死亡,这是因为斑马很容易受惊,而且恐惧情绪还会在群体里传染,一匹斑马受惊后,一群斑马都会躁动起来。
在1970-1980年代,津巴布韦国家公园与野生动物管理局就尝试驯化斑马作为畜力,但最终项目被搁置,因为想要驯化斑马就要快速磨灭它暴躁的脾气,要达成这个目的所作出的行为无异于虐待。
斑马可以被驯化吗?斑马时一种群居的食草动物,存在驯化的基础,但驯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上千年甚至数千年的一代代选育,最终将动物的繁育过程完全掌控在人类手里,并随着人类的需要而创造出不同的品种。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一名少女谢伊·英曼就购买了一匹斑马,并训练用来骑乘。她耐着性子使用各种温柔的方式让斑马变得服服帖帖,说明斑马这种动物或许“吃软不吃硬”,也可能她买下的这匹斑马脾气好些。
所以驯化斑马需要耐心。
每匹斑马性格不同,我们就抓住一大群斑马,从中挑选出脾气比较温顺的个体,让它们繁衍下一代,再从下一代中再次挑选温顺的个体,这样几代下去,就能逐渐改善斑马的坏脾气。如果要培育大个的斑马,那就挑选强壮的个体,但强壮的斑马和温顺的斑马可能不是同一批,这倒有点麻烦,不过只要多挑选几代,就能解决。近代那些人太过急功近利,因此功败垂成,但他们是明智的,没有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花费在选育斑马上,因为这是毫无意义的。即使驯化了斑马,其作用也比不上选育了几千年的家马。
如果斑马生活在亚欧大陆,说不定在几千年前就被人类驯化了。
总结一下人类没有驯化斑马的原因。
1、斑马主要分布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那里文明起步晚,发展缓慢,没有驯化斑马的需求。
2、斑马脾气暴躁,驯化成本高,在近代人们曾做出尝试但都失败了。
3、驯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近代想要驯化斑马已经来不及了,而且没有必要。
让你看完想迫不及待的介绍给身边人?
就一部吗?那我就要放绝招啦!这部电影也是我曾经推荐给朋友最多次的一部。
当然是 肖申克的救赎 啦剧情简介1947年,年轻有为的大银行副总裁安迪(蒂姆·罗宾斯 饰)因涉嫌枪杀妻子和与之偷情的高尔夫球教练被判处两个无期徒刑,他将在肖申克监狱走完他的余生。
1927年因谋杀罪被判无期徒刑的瑞德(摩根·弗里曼 饰)被喻作“肖申克的流动商店”,他可以弄到你想要的任何东西:香烟、糖果、威士忌甚至大麻,只要你付得起钱。
每当有新囚报到的时候,瑞德都会和大家像赌马一样在自己认为第一夜会哭泣的人身上押下赌注。这次瑞德押了安迪,因此他输掉了两包香烟,而那个痛哭失声央求出去的可怜鬼则被警卫队长赫德利的乱棒送上了西天。
刚刚入狱的安迪不断受到同性恋“姐妹帮”的鲍格斯(迈克·罗斯顿 饰)的骚扰,每天除了在洗衣房干活就是和鲍格斯一伙抗争。很长时间以来安迪不和任何人说话,放风的时候他会像在花园里散步一样悠闲自得的走来走去。
一个月后,安迪在瑞德的面前开了口,不久,安迪从瑞德手中拿到了10美元买来的岩石锤,他告诉瑞德用来雕刻国际象棋以消磨时间。很快,两人成了朋友。
1949年的春天是安迪监狱生涯的转折。监狱要抽调10名志愿者去给工厂的楼顶刷沥青,神通广大的瑞德再次让自己的朋友得到了实惠,当然也包扩安迪。赫德利(克兰西·布朗 饰)向同事抱怨哥哥的太高,机灵的安迪终于在被赫德利推下楼之前让他相信自己能帮助他合法逃脱大笔的税金,而条件是给他的伙伴每人3瓶啤酒。
于是,肖申克从未有过的一幕出现了,在温暖的春光下,10名囚犯斜倚在楼顶,神轻气爽的喝着冰镇的虎牌啤酒,而安迪,却在角落里微笑。
不久,安迪又从瑞德那里弄到了丽塔·海华丝的巨幅海报贴到墙上。在一次同鲍格斯的纠缠中,安迪被打得半死。作为回报,一向残暴的赫德利将鲍格斯打成了植物人。
安迪精通财税制度的特长使他逐渐摆脱了繁重的体力劳动,经过典狱长诺顿(鲍勃·冈顿 饰)的考查,安迪被派到监狱图书馆,开始为所有的狱警提供财务指导,从报税单到申请养老金计划,面面俱到。而最重要的是,他还是诺顿的洗钱工具。
与此同时,安迪每周都给州议会写信,要求申请一笔用于监狱图书馆建设的经费。终于州议会忍受不了雪片一样安迪的来信,拨给监狱200美元和一些捐赠的图书和物品。
安迪在捐赠的物品中无意间发现了一张唱片,称守卫不备,用扩音器将久违的天籁之音放给肖申克的所有狱友收听,对《费加罗的婚礼》片刻的心驰神往换来的是安迪两周的禁闭。
已经入狱30载的瑞德再次被假释委员会拒之门内,而此时安迪也已在肖申克呆了整整10个年头,梦露的巨幅海报是瑞德送给他的10周年礼物。
安迪仍在锲而不舍的给州议会写信,这次是每周两封。1959年,州议会答应每年给肖申克监狱图书馆拨款500美元,很快,肖申克的图书馆被改造成最好的监狱图书馆。
一个年轻囚犯汤米(吉尔·贝罗斯 饰)的到来打破了安迪平静的狱中生活,他知道谁是杀害安迪妻子和情夫的真正凶手。正当安迪满怀希望的向典狱长提出重新审理案件的请求时,却遭到断然拒绝并受到禁闭两个月的惩罚,唯一的知情人汤米也被典狱长陷害致死。
绝望的安迪变得消沉,一天他向瑞德提起了墨西哥的小岛日哈塔尼奥,他说他要去开家小旅馆,买几只破船,他需要一个无所不能的人作他的帮手,他要瑞德出狱后一定要去巴克斯顿牧场,那是他向妻子求婚的地方,在那棵大橡树下埋着一只铁盒,瑞德会从里面得知真相。
当天夜里雷雨交加,安迪缓缓爬过海报后面将近20年用岩石锤凿出的隧道,带着典狱长诺顿被洗干净的37万美元,朝着希望奔去……
经过40年的监狱生涯,瑞德终于获得假释,他在与安迪约定的橡树下找到了一盒现金和一封安迪的手写信,两个老朋友终于在墨西哥阳光明媚的海滨重逢了。
这大致就是整部影片的故事,大众对这部经典的评价极高。这真的是一部很好的电影,强推,没看过的小伙伴可以去看一看。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分享啦,如果你有啥想要推荐的电影,或想要提出的建议,可以多多指教鸭!多多支持!谢谢
现代科技如此发达?
愿意,现代生活便利是不假,但是不代表所有人都喜欢。总有不喜欢现代生活的人,比如我。现代生活节奏快,生活压力大,相比现代生活,我更喜欢古代简单的生活。
老子的《道德经》有这么一段:“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是老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但是对于现代人来说当然是值得批判的,有好的工具不用,恢复结绳记事,跟别人老死不相往来闭关锁国,这简直是愚昧到极点。
但实际上这只是老子描述的一个理想社会的样子,为什么要这样描绘呢?因为我们的祖先通过观察就能发现,人类和所有的其他动物都不一样,动物都是吃饱了就满足了,而人类总在索取更多。但是即便古人不知道地球的概念,但也知道无论多大的世界,无尽的索取都是会有极限的。这样下去早晚动物被人吃的灭绝,环境恶化,即便是两千多年前的祖先也能够推论出来。所以老子希望不要去发展科技,他虽然不懂食物链的关系,但是古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观察发现自然界是一个循环的过程,是可以一直循环下去的,但是人类不断发展工具就会破坏这个健康的循环秩序。而人多互相往来,也会出现各种矛盾,撕逼都是好的,偷盗、强奸、杀人这些罪行都是因为在对比之下不满足,心生贪念怨气。所以大家安静的生活不要互相往来,回归食物链不要发展工具破坏自然环境,就成为了老子心目中理想社会的样子。
所以我也同样不喜欢现代这种快节奏的生活,想结婚买了房还要学驾照买车,结婚以后小孩奶粉还担心掺三聚氰胺,上个幼儿园还担心小孩被针扎,从幼儿园起就开始比拼,实验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不能让小孩输在起跑线上可是很多人的口号,你必须要上班下班努力赚钱去支付这一切。总会有人问你考得如何?有没有对象?结婚了吗?什么时候要孩子?孩子考得如何?永远都是在去跟人比拼。我想在亲戚关心这些问题的时候就能想到“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句话有多高明了。古代虽然条件差点,但是生活压力无疑要比现代小太多了。
当然,没有什么事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回到古代自然要承受古代的恶劣条件。而这一点上,其实我是很适应的,因为我是户外爱好者,我曾独自一个人带一条狗,在山里生存近一个月。那段时间虽然生活条件差,每天需要背着装备徒步翻山,扎营,寻找食物,生火做饭,面对野兽毒虫。但是我的内心是非常平静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其实有很多事情要做,寻找猎物,寻找野菜,寻找水源,寻找燃料,湿的树枝拿来生火能把你呛死,得找干柴,甚至我去的山里也有露天的煤矿,可以捡煤来烧。碰到一些草药也可以采集下来备用。没有冰箱每天吃的都是新鲜的,虽然吃不到什么精美的菜肴,但是对我来说我吃的也挺满意。没有人来打扰你,没有无尽的电话催促你干这干那。也不需要看谁的脸色,自己努力就能找到食物。劳累一天以后,天黑你自己就困得不行,不需要电视,手机,网络。在山里面的时候我从来不想念这些东西,因为生活其实很充实,需要忙的事情很多,根本没空玩这些。娱乐匮乏其实根本无需担心,套用一句话:跟人相处的越多我越喜欢狗。
在野外扎的帐篷,帐篷制作难度不高,现代帐篷只是更加轻巧方便,但用传统材料也能制作出来比较便携的帐篷。更不用说回到古代也不是代表去过野人的生活,完全可以定居住房子。
现代的伪装迷彩更加方便,但是古代也一样有土法子伪装自己靠近猎物不被发现。这点我觉得很多读者自己都能想出各种伪装的方法。
生火对我来说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我估计现在的人用过火镰的没几个,其实还是挺方便好用的,过去的火镰都是做成巴掌大的一个小皮包,里面装着火石火绒,皮包外面才镶着一段金属镰刀,火绒垫在火石边上,拿火镰一砸,火石上的火星就能把垫在火石边的火绒点着,熟练的人拿火镰生火比用打火机都快。
有条件还可以挖个灶来做饭
给把刀就能处理肉食,这些技能都是平日在家就做熟的。
现代医学虽然发达,但是即便现代感冒药也有很多中成药,并非穿越过去生个感冒都会死。去医院要挂号要排队要检查要花钱还可能被交叉感染,着凉喝姜汤哪怕是现在也是很多人的第一选择吧?板蓝根、藿香正气水这些我估计没喝过的人很少吧?古代卫生条件差,但你是现代人,喝开水洗手不随地大小便这种个人卫生自己不会搞吗?我在山里被暴风雨浇成落汤鸡,帐篷里8月份能哈出白气,浑身上下都湿透,我也没有病死在山里。其实人没有你们自己想的那么娇贵,人的生命力是很顽强的,只是现代生活把人惯的娇惯了,但人的适应性远比你们自己想的要强得多。
在古代过的怎么样其实还得看自己的能力,我习武十年弓马娴熟,比不得古代名将吧,但是也是按武举标准要求自己,至少不是随便来几个捕快泼皮就就能欺压我的,穿越回去哪怕落草为寇我也能过得很好。
我连头发都留好了,各朝代服饰习俗我也都有了解,穿越过去的生活对我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我平时用85磅弓,力弓的话,百磅也能开得了
能用刀拨开射过来的箭
十几斤的大刀舞花毫无压力
外东北难道不属于明朝领土吗?
建奴?尔等之祖宗,被尔等所说的“建奴”统治,还寡廉鲜耻地匍匐地跪在了“建奴”的脚下,死皮赖脸、厚颜无耻的苟且偷生活了近三百年,尔等之的祖宗是不是“建奴”还要贱?甚至可以用卑劣而又下贱来形容都不过分。
尔等不过就是存在于网络之中的一群宵小之徒,尔等既然说外东北曾属于明朝疆土,是尔等之先人在外东北戍过边?还是驻过防?还是在外东北地区屯田拓土?明朝官吏到了外东北旅游一圈,然后外东北就是明朝的?今天那么多中国人到世界旅游,是不是全世界都是中国的?有人去你家踩上几个脚印,你家就不再是你家,而是别人的?
按照尔等之逻辑,明朝在设立的东南亚设立“三宣六慰”,都是明朝的疆土,现在哪去了?朱明是不是比“建奴”的罪孽更加深重?不管是战略意义、经济价值还是国土面积整个南中国海及“三宣六慰”远远比外东北更大。
还有,既然当时东北以及外东北时明朝疆土,那么在明初继承元朝的建立的铁岭卫现在哪?曾经贴近古平壤城以南的一片华夏故土是谁白白送出去的?
今天,网络中总有些人,用贬损之词形容一些少数民族,用以表达自己民族的“高贵”,看看历史,抗日战争十四年,有伪军200多万,是二战中唯一一个伪军超过侵略军的国家,被世界所耻笑,更可耻的作为战胜国却签订丧权辱国协定,承认地方少数民族政权独立,丧失的国土面积堪比外东北,而最恶劣的结果是造成了一块18万平方公里国土成为飞地,最终丧失主权,在西南无数远征军将士的鲜血换回来的固有国土,却又乖乖滴交给了殖民者,造成丧失200万平方公里国土。
时至今日,一些人正是得益于其祖先卑贱、下贱的在“建奴”统治下如猪狗一样地苟活了下来,才有了尔等可以“高贵”地活在当下,尔等不反思历史,却网络中大放厥词,请问今日华夏之疆土,那一片是尔等之先人打下来的?你们的这种“高贵”身份是哪来的?
这些人在现实生活绝大部分是那些“996”甚至“997”讨生活的社会下层人士,为了找到一些存在感和成就感,只能是在网络这不知你我他的虚拟世界中,来展现一下自己“高贵”的身份,这样的人真的是可悲又可怜。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