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战猎场死神战马,如何才能在职场中脱颖而出呢?
应职场中,最可贵的就是要在群人中脱颖而出,因为敢于迎接竞争是很多人都无法突破的事情。其实,对于职场来说,要完成这一一步飞跃,首先要跨越心理障碍。很多自认为优秀的人,往往脱不了“不争”的窠臼,以为只要是金子总有一天会发光,却不知道现在的时代,领导已经没有那么多的耐心去市场挖金子了, 他们只会天天琢磨着剥削员工。所以,在发光要趁早的年代里,如果你不跳出来,是没有多少人有耐心去发掘你的。
案例:梁天晴和贾鹏飞是同一部门的两名员工,一个是大学毕业,一个是高中毕业,而且,贾鹏飞还在餐馆做过服务员,他进入公司靠的是假学历,这也一直让梁天晴瞧不起贾鹏飞。
人事部门发现后找她谈话的时候,贾鹏飞也没有表示出胆怯,简直就是镇定自若。她说:“我渴望这份工作,有那么多的竞争者,我必须想办法让愿望实现。而且,到了公司之后,我兢兢业业,每天来得最早,走得最晚。我虽然没有学历,但是我也不挑待遇。我的年纪也还非常小,作为女孩,我可以把最有精力的几年时光奉献给公司。我一直想就此事向公司作出解释,我做假学历是不对,但我一直想等工作做得更好的时候再跟领导.....
一番话让人事经理感到 了她的软实力,而且以这个理由开除她也的确会给这个女孩造成巨大的伤害,况且自己还要再去招聘;此外,她在公司干得确实不错,她的工作也的确不需要太高的学术文化背景。而且贾鹏飞的人际交往能力很强。无论遇到什么人,她都不仅能巧妙应对,还能迅速解决问题。
梁天晴骨子里有一种清高,总看不起贾鹏飞。有时候,她非常看不上贾鹏飞总是喜欢在午餐时凑到主管的桌前,告诉主管自己刚刚学过的管理学课程或者她自己读了一本什么书,而贾鹏飞所说的那些,梁天晴很早以前就掌握了。还有贾鹏飞读的所谓的“新书”,自己一星期以前很爱表现,有时候甚至会将梁天晴私下跟她探讨的那些不甚成熟的想法拿到会议上去讲。
梁天晴对自己的要求是很高的,既不会在茶水间闲谈,也不会出现在上司的午餐桌前。开会时,她几乎从不发言,总担心自己的见解不够优秀。
不久,有件事让梁天晴很吃惊。梁天晴实在看不出贾鹏飞究竟有何过人的能力,当自己还在调整心情、不断学习、与世无争的时候,贾鹏飞却很快升职了,因为主管非常欣赏贾鹏飞,对她的评价是积极向上、富有魄力、敢说敢做,具备可贵的领导才能!
贾鹏飞的自信、主动、敢说敢做让她很快地升了职。公司开会的时候,为什么很多人从不发言,是因为害怕别人觉得自己的话其实大家都想到了?事实上,大多数人都存在这种恐惧。但最重要的是,如果敢于将自己的的想法表达出来, 你就可能成为一个更好的公共场所发言者,对自己的想法的个人成就和赞誉就一定会更多!也会更自信.你所获得
总之,任何时候都应该相信自己的观点,这是竞争中的王者气质。其实领导选择你,并不取决于你是否真的合适.真的才华横溢.能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真的能把市场吃透,而是取决于你是否让领导在心理服觉你很适合感觉你才能出众感觉你胸有成竹。
赞美火烧云的诗句有哪些?
清晨,太阳刚刚出来的时候,或者傍晚太阳落山的时候,天边的云彩常常是通红的一片,像火烧的一样。
人们把这种通红的云,叫做火烧云,又叫朝霞和晚霞。有时候,没有云,天边也会出现火红的颜色,这叫火烧天。成因简析我们已经知道太阳光是由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光混合成的。这些颜色的光的波长不一样,红色光波最长,橙色光波其次,紫色光波最短。空气的分子和空气里飘浮着无数细小的灰尘和水滴,它们都能够把太阳的各色光线分散开来,这叫作散射作用。
太阳光中的光波波长越短的,像紫色、蓝色光就很容易被散射开来;波长越长的,像红色、橙色光就不容易散射。
早晨或傍晚,太阳光是斜射的,它通过空气层的路程比较长,受到散射就减弱得很厉害。
减弱得最多的是紫色光,减弱得最少的是红色或橙色光。
这些减弱后的彩色阳光,照射在天空中、云层上,就形成鲜艳夺目的彩霞。
天上没有云的时候,悬在空中的雨滴少;中午空气层较薄,太阳光里的红、橙、黄、绿几种色光几乎全部通过,只把青、蓝、紫几种色光拦住,而这几种光中,又数蓝色光反射的最多,所以把整个天空染成了蓝色。
清晨太阳从东方升起,或者傍晚太阳落山的时候,太阳光射到地面上,穿过的空气层要比中午太阳当顶的时候厚一些。
太阳光中的黄、绿、青、蓝、紫几种光,在空气层里行走没有多远就已经筋疲力尽,不能穿过空气层。
只有红、橙色光可以穿过空气层探出头来,将天边染成红色。火烧云可以预测天气,民间流传有谚语“早烧不出门,晚烧行千里”,就是说,火烧云或火烧天如果出现在早晨,天气可能会变坏;出现在傍晚,第二天准是个好天气。
历史上有哪些被后人严重误解的人物?
在我国历史上,有很多被严重误解的人,主要是因为我国史学家记载历史的时候,带有个人观点,总是不客观。就司马迁的《史记》而言,虽然记录了很重要的历史,但是个人倾向太重,对自己喜好的人物大加颂扬,却对不喜好的人物猛力贬低;虽然这有利于思想和文化的传承,但是却没有真实的反馈历史。
秦朝并不是一个实行严刑峻法的国家在历史上被误解很深的一个人就是秦始皇,他并不是像历史学家所说的那样是一个残暴不仁的暴君;如果是这样一个君主,根本不可能统一国家,这都是史学家杜撰的。比如陈胜吴广起义,就反映了当时的法律是极为宽松的,而不是非常严格的;这两个人为了造反,甚至利用一些巫术蛊惑民众。
在传说中,秦朝是一个执行严刑峻法的国家,但是实际情况是,如果没犯大罪的话法律是相当宽松的,至少比清朝和明朝宽松得多。不过对那个时代的人来说,这些法律已经难以忍受了,因为在春秋战国时期,基本上就是靠原始的道德观念管理社会。
秦朝是第1个进入法治社会的国家,所以当时的人们感觉秦朝实行的是严刑峻法,实际上秦朝并没有真正的实行严刑峻法。在春秋战国时期,道德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整个社会在依靠传统道德运转;春秋时期运转的还不错,到了战国时期就运转不下去了,所以这个时代法治才会起作用,也就是民众的思想生变,导致相互征战,从而需要法律来管控社会。
从后来出土的秦国竹简所记录的法律条文来看是非常宽松的,可见司马迁所说的完全是伪历史。
秦国的伟大之处在于道德崩溃之后,用法治建立起一个稳定的社会秦始皇的伟大之处在于,在一个道德崩溃的年代,能够建立起一套维护整个社会体制运行的法治,让整个国家完成统一,让民众避免受到战祸。到了汉朝有了儒家思想,便又开始使用道德来引领社会的发展,所以我国思想道德和文化的统一,是在法制统一的基础上完成的,原始社会的纯道德体制已经在战国时期分崩离析。
当然还有一件事情就是焚书坑儒。秦始皇并没有杀掉一些儒家思想的人,而是杀了一些巫师,这些人利用巫术来蛊惑民众,传播封建迷信思想。
在秦朝时期,秦始皇并没有杀死功臣,而是论功行赏。至于“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是一种典型的儒家思想,也就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思想,主张对主子忠诚,并以此相报。这种思想在秦国还没有开始,因此秦国并没有杀死有功之臣。
秦朝时那些有功的大将都被派往边远的地区开疆拓土,其实就是元朝的翻版;如果秦始皇不死的话,真的有可能发展成像元朝一样的帝国,然后执行分国度管理。
秦朝失败的原因是扩张太快,内部空虚秦国灭亡的主要原因是扩张的太快,内部的反抗势力太强。当时秦国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虽然在法治和社会层面统一了国家,但是在思想道德层面还没有统一,人们的思想还是完全不一致的。原来六国的人还秉承着原有的思想,在这个时候,秦国命令部队开始向北和向南扩张,导致内部空虚。
秦始皇活着时凭借其强大的威望去震慑六国的后人,而他死后便没有这种威信来震慑六国的后人了,加上当时的社会又缺乏有效的管控,所以才产生了如此多的农民起义军。
如果当时用戍边的军队来镇压起义民众,这些民众也不可能造反成功;正是因为当时没有实行过度的严刑峻法,社会管理比较松散,才导致秦国的民众又重新组建起军队。
但是成吉思汗所实行的措施是完全不一样的,实乃非常严苛的蒙古法律,如果有一个地区出现一点儿问题,就很有可能对这个城池进行屠城,所以成吉思汗在占领其他国家的时候,都会导致这些国家的人口大量减少。在那个年代,我国的人口减少了一半以上;在元朝时期,根本没有能力去组织反抗。
对比元朝和秦朝可以发现,成吉思汗之所以能够扩张的如此之快,后来又没有出现大范围的反叛,主要原因就是实行非常严苛的武力统治,导致这些地区失去了反抗的力量。秦朝和元朝都是短命的王朝,究其缘由,在于扩张势力太快,思想不能在短时间内统一。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人人颂扬的成吉思汗其实是一个非常残酷的人;而人人指责的秦始皇反而是一个宽厚仁义的君主。
霍去病知道了就把李敢杀了?
这事其实是个悲剧,直接导致李广父子身死,而卫青、霍去病也因此事受人指责。
首先得把这事前因后果传述一遍,李广之死起源于公元前119年的漠北之战,当时汉武帝让卫青与霍去病各自率领5万人马出击攻打匈奴,卫青与霍去病各自独领一路,原本汉武帝是没有让李广上战场的,一是因李广个人能力勇武,但缺少大局观,也缺少系统的军事知识,二是因为李广年龄也大了。
但是李广因为没有建功立业,又不服老,三番五次请求汉武帝让他出征,汉武帝最终同意了,封李广为前将军,归属卫青部下,与卫青一起出战。
卫青所部遇到匈奴单于,打一仗,单于不敌逃走了,于是卫青下令让李广与右将军赵食其一起率军从侧方包抄匈奴单于,最终结局却是李广与赵食其迷路,导致卫青没能包围匈奴单于。
此战过后,卫青因为要给汉武帝报告此仗情况,便问李广迷路情况,李广没有回答,卫青就派出手下让李广手下的都尉前去报告情况,李广于是亲自带着手下校尉到大将军府,李广对卫青说:
我李广一生与匈奴作战七十多次,这次随大将军作战,结果被调走军队迂回侧后,偏又迷路,这难道不是天意吗?况且我李广现在已经六十多岁了,不能再受这些文字的污辱了。
说完,李广拔刀自杀。
李广的自杀就是个悲剧,因为性格的刚烈,和建功立业的急切,李广一生对战匈奴,但是并没有建立多大的功绩,甚至都没有封侯,李广对于自已没有立功耿耿于怀,还对此战中大将军卫青不让自已做前锋,反而让自已去迂回包抄感到不满,李广有责备卫青的意思,不愿意在战死再次受到污辱。
因为李广在对战匈奴的多次战役中受到污辱,一次是上谷之战,李广全军覆没,全人还被俘虏,好不容易逃了回来,结果按汉法律当斩,李广用钱财赎罪,才捡回一条命。
第二次是漠南之战,卫青和霍去病此战都建功立业,就连卫青手下不少将领都因功封侯,而李广此战无功无过。
第三次就是漠北之战,李广都是无功无过,还因为迷路而受到盘问,看着别人建功立业,李广难免心灰意冷,这次按照汉法律估计又会被贬为庶人,李广想到此生再无建功机会,于是自杀而亡。
李广之死,从李广本人来看,就有责备大将军卫青的意思,而李广的儿子李敢更是把父亲自杀的原因怪罪在卫青头上,于是私下里打伤了卫青,李敢当时的官职只是一名校尉,军中的一名校尉私自打伤大将军卫青,这事往大了说,就是死罪,可是卫青身为大将军,居然把这事瞒了下来不追究,等于是赦免了李敢的死罪,这份胸怀,值得让人敬佩。
虽然卫青胸怀大度,但是霍去病可是年轻气盛,这事不知道怎么就被霍去病知道了,卫青是霍去病的舅舅,霍去病也没有与卫青商量,在一次与汉武帝打猎的过程中,霍去病私下射杀了李敢,这事就闹大了。
李敢怎么说是汉军校尉,中层武将,虽然之前打伤卫青犯了法,但是一码归一码,这事也轮不到霍去病来执法,虽然霍去病是李敢的顶头上司,也是如此,李敢犯了法,霍去病同样犯了法,不过汉武帝为了保住霍去病,就发布诏书说李敢是被鹿撞死的,替霍去病撒谎。
不过话又说回来,当年李广任将军时,也曾因为私仇私自杀害得罪过自已的霸陵尉,事后,李广也没有被追责,霍去病也情有可原。
这事放在历史的角度来看,除了卫青之外,其他人都有错。
李广之死与卫青没有关系,公是公,私是私,大将军的命令在军中就是法律,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至于如何排兵布阵打仗,那确实是卫青说了算,李广不满,也不能指责卫青,可以向皇帝上书。
但是李广选择了自杀,而不愿意受辱,说明李广当时确实是心灰意冷,而且性格刚烈,其实李广一生也有很大的污点,比如私杀下属霸陵尉,再比如杀害投降的俘虏800多人,另外,李广带兵打仗的能力也颇受质疑,多次率军出征,仅有匹夫之勇,而无实际战绩,多次无功而返。
李广是个悲剧人物,其一生都在与匈奴作战,却终身未能封侯,历史上有不少文人志士为李广打抱不平,然而两汉以功封侯,苦劳是没有用的。
作为李广幼子的李敢,多少也继承了李广刚烈不计后果的性格,擅自打伤当朝大将军,要不是卫青好心宽容,李敢早就死了,可正是因为卫青的宽容,才引出霍去病杀李敢的事来。
霍去病杀李敢时,不过23岁,霍去病与他舅舅卫青的性格完全相反,卫青低调,霍去病张扬,卫青宽容,霍去病有仇必报,真是性格决定命运啊。要不是霍去病军功赫赫,正受汉武帝宠信,也不会如此胆大,从某种方面来说,霍去病的张扬,是汉武帝宠信造成的。
溺爱是一种伤害,霍去病虽然战功非常显赫,但也不能无法无天,此事过后不久,霍去病就病死了,天妒英才,一代名将霍去病去世。
整个事件中,最无辜的就是卫青了,据说卫青如此安排,是汉武帝的意思,不管是不是,这都与卫青无关,因为李广不是一个识大局的将军,从李广一生的经历就能看出来。
卫青无疑是一个伟大的人,虽然出身奴隶,但其为人谦虚、低调,身处高位从来没有飞扬跋扈,反而是更加的谦虚与谨慎,虽然他有意想保李敢一命,但谁知霍去病去出手,所以卫青是整个事件中最无辜的人,白白挨了一顿打,却选择了宽容与原谅,这种胸怀不是人人都有的。
你听过三观最正的一段台词是什么?
一个军人,可以在肉搏战中被敌人砍掉脑袋,但他绝不可以被侮辱;军人可以去死,但绝不能失去尊严。
这是《亮剑》中的台词,它所展示的是我们国家、民族、军人可歌可泣、发人深省的亮剑精神。
它穿越时空,跨越地域,联动民众,是中华民族崛起征程中应对世纪风云变幻的巨大精神动力。
三观蕞正的经典台词有这么几段:
1、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应对挑战,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
2、信仰,那曾经是多么厚重的力量。那是你无数次想要放弃之时坚持下来的理由。你愿意为她付出青春、热血,甚至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那是光,是电,是暖,是茫茫暗夜里海上的灯塔,立在天边,任他风雨侵蚀,任他天摇地动,也不会倒下。那是最绝望的境遇里始终闪烁的星点希望。
3、一个军人,可以在肉搏战中被敌人砍掉脑袋,但他绝不可以被侮辱;军人可以去死,但绝不能失去尊严。
4、狭路相逢,勇者胜。
《亮剑》中的爱国精神与英雄主义、铁血丹心与人世常情、斗智与斗勇、友情与爱情交相辉映。充分展现了我军战士的军事素养和朴素的军人素质。
正如总书记多次提到的“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只有人民有信仰,有素质,民族才能有发展,有希望,国家才能有巨大的国际影响力。
历史上有哪些残暴不仁的帝国?
谢邀。接下来我讲一下并不广为人知,但论残暴专制,不输历史上其他国家的“中非帝国”。
“帝国”一词,往往是专制、跋扈和残暴的代名词。随着二战日本投降,放弃使用“帝国”称号以来,这个词作为一个国家名号的历史也画上了句号。
可到了公元1976年,非洲大地出现了一个叫博卡萨的独裁者,竟然给自己加冕登基,当起了“中非帝国”的皇帝。
博卡萨何许人也,竟敢逆历史潮流而上,在人文主义关怀已普照大地的二战后,登基称帝,还对外宣称自己的国家是“帝国”?
一、军人出身,政变起家
在1963年,也就是中非共和国独立的第三年。法国扶持博卡萨担任中非武装部队总司令。1964年,博卡萨又升任国防部长。经过一番密谋策划,在1966年元旦,博卡萨发动政变,登上了总统宝座。1972年他又自授“元帅”军衔,自诩为“中非的拿破仑”。
二、专横跋扈、登基称帝
1976年12月4日,中非共和国电台发布重大新闻,博卡萨亲自宣布:自即日起“中非共和国”改名为“中非帝国”,自己则改称博卡萨一世。从此,中非这个国家进入了历史上最为黑暗的一页。博卡萨的残暴统治可谓罄竹难书,让中非这个国家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
试举博卡萨的一些暴行:
他饲养猛兽,用狮子和鳄鱼吞食政治犯;他滥用酷刑,喜吃人肉,令人发指;他大兴土木,建造私人城堡,在国外购置了大量豪宅和庄园,在巴黎拥有大批私人豪车;他瑞士银行的账户上有十几亿美元的存款,可以说榨干了百姓的血汗。
他结婚13次,每一次都四处筹款,掠夺民财;他搞皇帝加冕,耗尽国库,欠下大量外债。竟然使公共企业的职工几个月领不到工资,大学生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也开始停发。如此搜刮民脂民膏,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
专制跋扈的博卡萨一向讳忌人们谈宪法,竟然取消了讲授法律的大学政治学系和社会学系,他还经常以发生了各种阴谋为借口,关押、逮捕多人。博卡萨骄奢淫逸,但凡出行还特别讲排场,有一批白人轿夫专门给博卡萨全职抬轿。
三、众叛亲离,政权倒台
博卡萨的专横残暴终于让自己众叛亲离。1979年9月20日,在博卡萨出访利比亚之际,前总统戴维·达科卷土重来,发动政变,推翻了博卡萨政权。博卡萨流亡到了巴黎。1986年10月22日,博卡萨飞往中非首都班吉,试图复辟。然而,人算不如天算,他刚下飞机,就被早已等候多时的政府军逮捕了。
四、身陷囹圄,病死狱中
1987年6月12日,中非共和国刑事法院经过6个月庭审后,宣判博卡萨死刑。法庭共列举了暴君的14项罪状,主要有暗杀、谋杀、枪杀学生、藏尸、吃人肉和侵吞国家财产等。真是骇人听闻,不寒而栗!不过,时任中非总统的科林巴却将博卡萨的死刑改为终身监禁,并在5年后以“年迈多病”为由发布特赦令,免除了博卡萨的终身监禁,转而对其实施软禁。1996年11月3日,独裁者博卡萨因心脏病突发死在医院里,结束了自己不光彩的一生。
纵观博卡萨的一生,早期他的军事生涯对国家赢得独立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后期随着个人权利欲望的不断膨胀,他开始倒行逆施,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也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作为一个残忍暴戾的独裁者,博卡萨永远不会明白这个道理,他在鲜花和掌声中迷失了自己,深陷权利欲望的泥潭,最终把自己订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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