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张先生在杭州余杭租了一间商铺,他说这间商铺房东指定了餐饮品牌,正好是他想加盟的品牌,但交完了几万块钱房租后,品牌方不同意他在这里开店。
视频:房东指定“喜姐”招商,最后又做不了了?
杭州余杭有个在建的科技城宝龙广场。张先生一直想开一家“喜姐炸串”加盟店,他说上个月,中介介绍他来这里看一个铺位,月租金一万二,在负一楼的美食广场。
张先生:“在没来之前,他们先发给我一个海报,我看了这个海报也是指定‘喜姐’,都是指定性的嘛,当时我也问,微信上也聊,我说这里确定能做吗,他说肯定能做了,房东指定的地方怎么会不能做呢。”
张先生选了美食广场的23号商铺,表格上对应写着“指定(喜姐炸串)”。他和杭州食道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了租赁合同,交了房租和一万二中介费。可当他向喜姐炸串品牌方确认店址时,发现出了问题。
张先生:“选址经理跟我说这里根本就做不了,因为这个地址,人家已经跟宝龙有合作了,确认下来了,你这个位置确认不了,一个商场不可能有两家。(那当时来做这个,怎么没让选址经理帮你选址?)当时就感觉,和中介合作这么长时间了,也比较信任,他们说得也是挺有底气的,百分之百能做。”
张先生提供了聊天记录,说喜姐炸串总部反馈,在宝龙广场已经确定了一家店址,不在美食广场里,但也在负一楼,他这家店没法开。
喜姐炸串南京总部加盟负责人 吴经理:“因为他这个客户,首先没有合作,另外他位置不合适,不符合我们的开店要求。(具体我们开店有什么样的要求?)这个是我们后期对接选址那边,会沟通位置的,他的位置我已经帮他问过了,不合适。”
吴经理表示,张先生还没和他们签合同,不算加盟商。对此,张先生解释,前期担心交了加盟费选不好店址,不想做的话要扣违约金,他就想着谨慎些,打算自己先找好店址再加盟。房东指定品牌招商,却又做不了,他觉得对方也有一定责任。
杭州科技城宝龙广场柒喜街美食集市负责人 游先生:“之前不是说指定招‘喜姐’,是我们这边喜欢‘喜姐’这个品牌,觉得他们形象还不错,然后我们这个铺需要招一个炸串, 就跟招商公司说,这个铺我们第一优先是‘喜姐’,没有说指定‘喜姐’。宝龙他们自己也在招商,我们也在招商,只能说正好冲突了,正好在同一天,他在和我们签合同的同时,另外一个喜姐的加盟商也在跟宝龙那边在谈,但是那个客户已经跟(‘喜姐’)签了协议的了,已经拿到加盟权了。”
张先生前后总共交了102000元,店没法开,他希望跟游先生协商退租。
杭州科技城宝龙广场柒喜街美食集市负责人 游先生:“因为我们合同签的也是做‘喜姐’,按正常来讲,我们的要求肯定是他只能做‘喜姐’,但是我们出于人道主义的一些考虑,如果他加盟权实在拿不到,我逼着他做‘喜姐’也没办法,那他只能考虑做别的品牌,因为炸串不是只有‘喜姐’,有这么多品牌,那这个是我们对他的让步。”
双方这次还是没谈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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