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f正义审判,威尼斯商人这部剧如何在审判中揭示正义与宽恕的冲突?
《威尼斯商人》是英国巨大的戏剧家莎士比亚写的四大笑剧之一。
故事大略是这样的:在威尼斯生涯着良多不同阅历不同品德的商人。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一个胜利的商人他的名字叫:安东尼奥。他聪明、勤恳、大方慷慨赢得了大家的信赖。所以事业发展很快。最近又一批交易行将成功这使他万分愉快。这时安东尼奥的朋友巴萨尼奥正促走来本来他深深的爱上了鲍西娅公主想去求婚。但他感到只有自己穿上最好的衣服才干和公主相配但他现在很贫苦因而只好向安东尼奥借钱。安东尼奥许可了朋友的恳求威尼斯商人。但他全体的财产都在货船上但货船还没有到岸。那么只有向夏洛克借钱了。夏洛克是一个心怀狭小、贪图小廉价的人他始终很嫉妒安东尼奥的才干。当他得知安东尼奥要向本人借钱心中暗暗兴奋。于是在条约里写到:“如不按时还钱就要从你的身上割下一磅肉。”安东尼奥冒着性命危险允许了。
巴萨尼奥跟鲍西娅结婚了。然而一个坏新闻传入了他们的耳中。安东尼奥的船队淹没了夏洛克逼他立刻还钱。但安东尼奥当初家徒四壁。夏洛克把他告上了法庭筹备按公约上说的去做。在法庭上法官说:“你只能从他身上割下一磅肉不容许有一滴血要不然你就是违约。”可夏洛克基本做不到。最后法官判夏洛克败诉并把他财产的一半分给安东尼奥另一半归国度。
事后安东尼奥才得知那个聪慧的法官就是鲍西娅打扮的.为了救友人她想出了这个妙计。未了大家得悉了一个好消息:安东尼奥的船队并不淹没现在已经到达港口了。
电影里的每一个情节从中感悟到了许多人世间的道理。安东尼奥,他想帮助巴萨尼奥迎娶鲍西亚,但是他没有那么多钱借给巴萨尼奥。于是他不惜一切的割掉 一磅肉为代价去和夏洛克签下契约。他的慷慨无私,重情重义让我感动。
当鲍西亚扮作律师时,她以她的聪明才智从残暴的夏洛克手中救下了安东尼奥,并且果断拒绝了安东尼奥一伙人的报酬。她的善良,灵魂的纯洁让我深深感动。
从安东尼奥、巴萨尼奥、鲍西娅的身上我看到了他们都有对朋友真挚、友爱的一颗心.为了朋友的幸福安东尼奥冒着生命危险满意了朋友的须要为了让朋友得到幸福宁肯就义自己。
鲍西娅既聪明又仁慈她用自己的智慧换回了朋友的生命。
不过,欠人钱,还是要还的。哪怕你的理由再冠冕堂皇。
摘选几段夏洛克的话:
”安东尼奥先生,好多次您在交易所里骂我,说我盘剥取利,我总是忍气吞声,耸耸肩膀,没有跟您争辩,因为忍受迫害,本来是我们民族的特色。您骂我异教徒,杀人的狗,把唾沫吐在我的犹太长袍上,是因为我用我自己的钱博取几个利息。......“
这一段是安东尼奥向夏洛克借钱的时候,夏洛克说的。
”我又不干错事,怕什么刑罚?你们买了很多的奴隶,把他们当做驴狗骡马一样看待,叫他们做种种卑贱的工作,因为他们是你们出钱买来的威尼斯商人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我可不可以对你们说,让他们自由,叫他们跟你们的子女结婚吧;为什么他们要在重担之下流着血汗呢?让他们的床铺得跟你们的床同样柔软,让他们的舌头也尝尝你们所吃的东西吧。你们会回答说“这些奴隶是我们所有的”。所以,我也可以回答你们:我向他要求的这一磅肉,是我出了很大的代价买来的;它是我的所有,我一定要把它拿到手里。您要是拒绝了我,那么你们的法律根本就是骗人的东西......“
这一段是在法庭上夏洛克说的话。
美国人发动的战争都是正义的吗?
战争正义与否的说法本身都是相对的。
请注意:正义是一个形容‘目的’的词,而战争从来就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所以,战争和正义本身就是两个相去甚远而绝缘的词,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伪命题。
既然非要分出个正义邪恶,那么只要美国打赢了的战争那就是正义的,美国打输的战争那他就是邪恶的。
这样强行的解释一波,是不是就一目了然了?
这个世界上存在一种叫做话语权的东西,严格上说这是一种体系。
由国际政治体系为框架,自身实力为支撑,价值观为血肉,软实力为话筒构建起来的一套严密的体系。
在现如今这个体系下,
美国的主流媒体已经成功的洗脑了不少中二少年,即正义与否的最终解释权归美国,甚至美国至上论,美国正确论都大行其道。
其实说的再天花乱坠也还是那套丛林法则,成王败寇,赢者通吃。
比如美国有一部主旋律的史诗大片《边城英烈传》,讲述德克萨斯州为了争取独立的阿拉莫之战。片子讲的是热爱自由的德克萨斯人民为了捍卫自由争取独立而反抗邪恶的墨西哥独裁者的战争。
然而,这场战争的真相是什么呢?
美国可没好意思讲,当初策动德克萨斯从墨西哥独立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为了增加南方奴隶主的蓄奴州数量。
当初地广人稀的墨西哥为了开发德克萨斯而特许美国种植园主向当地移民,但是美国南方奴隶主们趁机将黑人奴隶也带到了这片土地上。
墨西哥革命后宣布在其领土上废除奴隶制,这令德州的美国奴隶主们大为恐慌,于是他们以捍卫自由为名发动叛乱,建立了孤星共和国宣布独立。
那么谁代表正义呢?奴隶制与自由有特么半毛钱关系吗?难道是为了奴隶制的自由?我又强行的解释了一波,完美。
废除奴隶制但打输战争的墨西哥代表正义?还是以自由为名发动叛乱打赢战争的美国南方奴隶主代表正义呢?
所以,历史已经盖棺定论,热爱自由的只是美国南方奴隶主,而被以自由为名扇呼起来喊着自由口号冲锋的也就是些黑白炮灰。
这就是所谓的为了自由的阿拉莫之战。
但是《边城英烈传》掩盖史实而宣扬的为自由而战的主旋律,站在今天美国人的角度看,你能说他不正义吗?
当然墨西哥人民到底什么反应,没人知道也没人在乎,横扫全球的欧美主流媒体上是绝对看不到的。
看到孤星旗没?美剧《生活大爆炸》中的谢耳朵就是“孤星州之子”
再比如越南战争,美国支持的南越吴庭艳自始至终都处于失道者寡助的尴尬局面,更自始至终也未能建立起一个稳定的政府。
他能代表正义吗?谁给他的脸?
战后的美国政府和军方连战俘都没有一个合理正当的外交手段跟越南要回来,因为这场战争在美国国内是不被承认的,包括也不承认打输了。
真以为《第一滴血》里大段的营救战俘的描写和军方的抗拒推诿态度是胡扯的剧本?
主角兰博退役后回归美国社会,被从上到下的鄙视和抛弃,那是越战大兵们回国后的真实待遇,是史实,而不是杜撰。
假如这场战争赢了呢?
南越吴庭艳最终打赢了北方越共呢?那么谁正义?谁来宣判?
再就是今天的中东乱局谁能代表正义?美欧还是阿盟各方?
今天暂且不分析,这个话题太过于庞大,日后会详细展开一一详述为什么中东会乱,为什么中东必乱。
因为这涉及到了传统三大地缘战略板块的历史,和三大战略板块的对冲,以及对冲以后的碎化。
传统政治强国英国为什么在国际政治领域被称为强国的原因,和他干的那些事儿。
近日,美国纽约大学全球事务中心最近提出新论,称伊拉克必须用中心集权制度,才能挽救伊拉克。
在这个新论之前,《亚洲时报》就曾经发文指出,因伊拉克局势严重失控,美国迫切寻找“一位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中东独裁者’:此人必须与华盛顿的新保守派关系良好,有不惜一切手段镇压异见分子的经验,有承受重压的能力”。
最重要的是最后还写道:“雇主(美国)将为你提供民主证明。”
讽刺吗?错!只是事实而已,美国发动战争只是其国家利益的需要,和正义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还记得那句话吗?
法国大革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罗兰夫人被送上断头台前,在自由神像留下的一句为后人所熟知的名言:O Liberté, que de crimes on commet en ton nom!(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所以,我的结论是:
战争不存在正义与非否,只有成王败寇之分,胜者书写历史,败者负责被万古唾骂。
即战争本身就是非正义的,而这个罪恶的锅由败者来背。
我当年读三国,搞不懂为什么诸侯们在狼烟四起互相征伐之前,总爱煞费苦心弄个什么讨贼檄文,动不动就是扶持王室,拯救黎民,匡扶正义,铲奸除恶。
那些有名的檄文,书写的可都是当时的大家。
《讨曹操檄》-建安七子陈琳,《讨武曌檄》-初唐四杰骆宾王
但实际上这些檄文的主角配角哪个不是司马昭之心?坟头烧报纸还真的能糊弄到鬼!
这就是早期的舆论战,洗脑之术。也可以说我们古代那些不安分的野心家们,差不多就是舆论战,洗脑攻心战的鼻祖。
欧美再往前推1000年,也是我们舆论战的徒子徒孙。
讽刺的是,历史是用来证明的:千百年后的今天,遥远的美丽坚告诉我,这套玩意还真特么有卵用。
钱重要还是心中的正义重要?
我认为,律师应坚守道德底线,不碰法律红线,把心中的正义放在第一位,收取律师费放在第二位。
记得我首次当被告,有一次在开庭前十几分钟,直接朝原告方的一名律师(另一名律师未到场)发火,主要内容是其协助原告方对我一案三诉,打击报复,硬生生把一个案子拆分成三个案子,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还增加了我的诉累。有你们这样打官司维权的吗?
我还说,你们不把那个网吧女老板告上法庭,她获赔百万玩起失踪,我来替她背锅,替她来应对名誉权纠纷。你们这不是故意打击报复我,又是什么?
我还说,你们为了多赚律师费,为原告服务,固然没错,但这样的一案三诉,有必要吗?你们事先给我发律师函了吗?联系我删除网上那些无偿替网吧女老板呼吁的帖子了吗?
我一连串的批评教育以及质问,使得那个律师哑口无言,只是劝我“不要激动”。这个律师还透露,是客户让他们这样干的。
随后的庭审中,我占据了有利地位,有理有据,应对自如。那个律师初出茅庐,是个新手,又紧张又被动,翻找证据时屡屡出错。法官说:“我总感觉到这个案子怪怪的。”
我当即告诉法官,前面两个名誉权的案子,与您所审理的这个,高度雷同,只是原告的名称换了一下……
由这个事例,我归纳以下几点:
一、律师为客户服务,当然离不开钱,但不能钻到钱眼里,不能为了钱就不顾一切。
二、律师要把工作重点放在非诉服务,为减少诉讼、提前防范而做出一系列细致入微的工作。打官司不是目的,预防官司才是目的。
许多官司都是可打可不打的,为什么一定要打呢?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其次就是钱。一桩疑难复杂的民商事大案打下来,当事人要花许多钱。
即使小案子,花费也可观。比如我受委托,为那个假称可怜兮兮、曾经患过绝症的网吧女老板在网上发了几篇文章呼吁呼吁,惹上三桩名誉权官司,我共花掉了律师费、交通费、诉讼费、打印复印费、寄邮政EMS费等第三方费用,就超过了2万元,加上误工损失,累计10万左右。
我把背信弃义、严重违约、严重失信的网吧女老板告上法庭,向她索赔5万余元,已经够客气了。
三、律师要尽可能为客户节约、节省诉讼成本,如同花自己的钱一样心疼。
四、与法官的交往只限于工作方面,即使私交甚好,也不能利益输送。切忌不要帮助被代理人传递财物给法官,光明正大、心怀坦荡为好。
总之,律师更应该敬畏头顶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不该拿的钱,千万别拿!不该送的钱,千万别送!时常想一想,自己为了多赚钱而丢掉法理的后果,不要总是抱着侥幸心理。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只在岸上走,路干鞋也干。
如何评价周立波5月24日长微博弘扬正义?
5月24日,周立波发长篇微博,再次表露了自己对“藏持枪枝毒品”一案终将胜诉充满信心,并表示“我获得了正义,我要以扬善除恶的行动,弘扬正义”等等。
周立波微博中的这番话不好详解。但由此可以判断,周立波对自己被“无罪释放好像已经是“胜券在握”。
时光荏苒。转眼间周立波在美国因“藏持枪枝毒品”已经羁留一年半多的时间了。这期间,美国法庭多次开庭审理“周案”,每次都因“证具不足”而不了了之。周立波在应诉中始终坚称自己“无罪”,自己没有“藏持枪枝毒品”,而是被人“载脏陷害”。法庭调查来调查去,也没有拿出足以证明周立波“藏持枪枝毒品”的证据。看来,周立波无罪获释的可能性极大。我分析,应该不会超过三个月。
生性张扬狂傲不羁的周立波半生跌跌撞撞,波折多多。早年,周立波因殴打岳父踉珰入狱,创业中废。出来后周立波奋发努力,创立了“海派清口”,重震江湖。尤在江浙一带颇受欢迎。“立波一周秀”也成了大小电视台争相播出的“热打”栏目。
有人说周立波,成,是因那张嘴;毁,也是因那张嘴。他因“海派清口”而名扬国内。却又因说话直鲁,“口无遮拦”得罪了一些人,也引起不少观众对他产生反感。一直是个“颇有争议,毁誉参半”的人物。
但有一点我必须力挺周立波,就是他有一颗大爱之心。这些年来,周立波先后为灾区和贫困弱势群体捐款4000多万元。老实说,娱乐圈里比周立波有钱的人多的是,但能做到他这样的并不多。这是难能可贵的。特别让我感动的是,2017年8月四川九寨沟地区发生地震,身在美国的周立波在那样不堪的囧境中还在第一时间向灾区捐款120万元。
现在周立波应该快回来了,做为同胞,我盼他早日归来。也希望他能认真反思,接受教训,更加成熟起来。
最后,笔者以打油诗一首作以概括:
“海派清口周立波,小嘴一张若悬河。娱乐舞台名气大,电视一度经常播。乐见“立波一周秀”,最受欢迎在江浙。央视舞台频露面,风头出尽始得瑟。时光转换光阴迫,花有开时花有落。立波逐年走下坡,再无从前显幽默。身为名人口无遮,招惹是非诟病多。本己江河日下势,又“走麦城”在美国。……慈善捐款有大爱,众口称赞不埋没。但盼立波多反思,正视不足过坎坷”。
有无必要遵守程序规定?
我们把“正义”划分成了“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结果正义是我们追求的目标,这是无庸置疑的。但真正实现“正义”,却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第一,相对双方对正义的理解可能有分歧,或者是对立的。通常,双方都会以实现自己的诉求为正义。比如,债权人以“欠债还钱”为正义,而债务人则可能以对方的产品服务需要满足自己的要求为正义。这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裁判者能使双方服从(不是满意),必须采取双方必须接受的“第三种正义”,即“程序正义”。
第二,事实的还原有难度。由于人的记忆的特殊性,通常对记忆的还原是不准确的,这就是为什么需要辨别正确与错误,实话与谎言成为必要。一般采取最小信任,通过程序最大限度排除有疑问的证据,采信什么,排除什么,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
第三,要最大限度排除裁判者的情感因素。裁判者是人,必然有情感因素。所以有陪审制度,二审制度,审判监督制度……就是把个人的情感因素减到最小,使之最大限度接近“公义”。
第四,程序正义(程序正当)不是正义本身,而是一种“约定正义”。比如只有目击者的案件,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即使嫌疑人确有犯罪事实,也可能推定嫌疑人无罪,这没有实现“正义”,但最大限度的避免了“不正义”的发生 。
所以,因为“正义”本身的复杂,导致产生了“程序正义”,通过“程序正义”实现“正义”,自然是完美的,但抛开“程序正义”来实现“正义”则是十分危险的。
法理学中程序正义和形式正义具体有什么区别?
所谓程序正义,就是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走下来取得的结果。从法理上没问题,但是结果往往有问题。
举例。某储户取款一万元,事后银行说多给了两千,银行要求储户归还,但储户拒绝。遂对簿公堂。庭审中,银行出示监控录像,但录像不清晰。银行要求鉴定。经鉴定,录像不清晰,经技术处理,肯定比一万元多,估计点出的钞票115±5张。有了这个结果,银行改变了诉讼请求,要求按鉴定数字的最低数11000确认,也就是要求储户退还1000。最后法院驳回银行诉讼请求。
本案,谁主张谁举证。银行提供的录像不清楚,经鉴定能确认比一万元多,但多多少搞不清。所以判银行败诉。
形式正义举一个例子。例如某人身伤害诉讼。原告要求赔偿护理费,按每天每人200元计算。被告辩称当地护理费也就100元左右。最后法院按当地平均130元计算。实际上,原告一级伤残,大小便失禁,需要24小时不间断护理,200元属于最低价。的确,有些轻伤的陪护,实际上也就负责买饭之类零星服务,费用肯定不会很多,但是一级伤残,护理的工作量大大增加,价格也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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