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家教老师第5话 超过80分的奖励,以及老师什么时候成了严打的对象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现在,只要是家庭条件稍微好些的家庭就会把孩子送去补课。这尽管是家长焦虑焦虑的表现,但是在应试教育的背景下,恐怕没有哪一个家长敢在这一点上稍有松懈吧。
今年,对校外教培机构的监管加大,许多教培机构都选择了跑路,而剩下的也都在苦苦挣扎。虽然校外教培机构走进了行业的寒冬,但是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相信随着这一波淘汰之后,校外教培行业也变得越来越健康有序。这难道不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期望看到的一幕吗?
尽管校外教培机构受到了重创,但是在职教师还是有一些人在偷偷地补课。这虽然不被政策认可,一旦被发现,处理也是很严重的。老师们抹不开面子,几个熟人一找,三两个家长一吆喝,他也就半推半就地补起了课。这对于家长们而言,是一件乐见其成的事。毕竟,和校外教培机构的收费比较起来,老师的收费还是很便宜的。
你们是痛快了——家长们孩子有了着落,老师呢,也能挣一笔额外的收入,但是主管部门可就不干了:你这是把国家的大政放在什么地方呢?于是,主管部门就出台政策,以打击这种打着家长的幌子,偷偷地给学生补课的行为。
这不,一个地区的教育厅就出台了政策,称:“只要有群众实名举报有偿家教的老师,并提供其补课时间、补课地点、教师姓名等其他具体信息,其中包括视频、录音、图片以及聊天记录及转账信息等,凡是举报属实者,均奖励一千元,而且还会对举报者进行保密。”
这赏金还是蛮高的,一次1000元。只是这要提供的信息也太细致了吧——补课时间、补课地点、教师姓名、视频、录音、图片以及聊天记录及转账信息。这些东西怎样才能获取呢?恐怕只有和补课老师非常熟悉,并且孩子也参加补课的家长才能做到吧。且慢,视频、录音,这些东西怎么获得,难不成要求家长做密探,有些让人想不明白。
有网友在新闻下评论道:用对待逃犯的方式对待有偿家教的老师,这种做法是不是有些欠妥?一语点醒梦中人。对,还真的有点这个味道。
我国的公安机关在抓捕逃犯的时候,用得最多的方法就是动员群众举报,而对提供有效信息者给予物质奖励。这对于祸害社会的罪犯来说,没有什么问题,而现在把这种“赏金模式”用到做有偿家教的在职老师身上,怎么看怎么不是味道。
虽然说,在职教师在业余时间做有偿家教不被允许,这也只是教育系统内部的规定,最多也只能算一个行政命令。但是,我国的法律条文上却从来没有说,教师在业余时间不允许兼职的,更没有哪一条法律写明老师有偿补课违法。既然老师有偿补课不违法,那么我们用得着用对付逃犯的方式来对待有偿家教的老师吗?
老师没有违法,只是违背了行业的规定,就是处理,最多也就是警告或者是调离工作岗位。因此,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有必要这样行事吗?这是把我们的老师当做犯人一样对待啊!只要是教师,看到这一幕,谁的心里会舒服呢?
这样的做法,效果会怎么样呢?恐怕不怎么样。道理很简单,我作为家长,把孩子送到老师那里补了课,我是不是应该感谢教师?
所以,在一般的情况下,家长是不可能“出卖”教师的。但是也不排除有那样的家长,孩子补了课,他不但不想交补课费,还想反手从中牟点利。这毕竟是极少数,我想只要他有一点感恩之心的人,都不会这样做的——这是多可耻的一种行径啊!
严惩有偿补课的教师,这并没有错,但是用对待逃犯的手法来对待进行有偿家教的老师,这是绝对不应该的——难不成,在职老师成了专政的对象。这让人看着不感到荒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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