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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赵锦插图/岑俊
全文刊登于《新知》2015年第5期,本文仅为节选
在沉寂了将近五十年以后,2013年,纯学院派的《史托纳》在美国成了畅销书,在读者中得到所谓邪教式的推崇。
为什么这部写在上世纪中叶的书在它问世的时代受到冷落,但却在二十一世纪的美国读者中产生如此强烈的共鸣呢?
英国作家朱利安·巴恩斯(JulianBarnes)在《卫报》的一篇书评里曾经分析过,《史托纳》在美国受冷落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美国读者和欧洲读者相比不太能接受缄默安静的小说,并且《史托纳》缺乏一种美式的乐观精神。他补充道:“在美国文学中不缺乏悲观主义,但是那个国家的性格是奋发向上的,善于改变而不是接受境况。”
巴恩斯的分析不无道理。美国的移民历史决定了其民族精神中有一种不屈服于命运、勇于冒险和抗争的乐观精神。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之所以被视为美国文学经典之冠,就是因为小说中能够超越卑微的出身、自我塑造的主人公被很多读者视为这种乐观精神的代表。
但如果这种乐观精神是美国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新教传统中坚实沉稳的斯多葛主义便是其内在的根基。正如麦克斯·韦伯在《新教道德和资本主义精神》中指出的,新教传统中的一个中心要素是从基督教禁欲主义中产生以“职业”的概念为基础的理性行为。斯多葛式的新教传统把工作视为神赐的使命,进而成为个人价值实现的渠道,崇尚勤奋努力、理性朴实的生活态度。仔细揣摩,这其实正是传统意义上的“个人主义”,也是美国民族性的根基——正因为个体能够用自己的双手通过工作而立足于世,世界才能成为个体冒险驰骋的大舞台。
在史托纳身上,我们看到的正是这种世俗化了的斯多葛式的新教传统。如果盖茨比烫金一般繁华的纽约代表的是一个美国,史托纳泥土一样朴实深厚的密苏里则代表着另一个美国。密苏里位于以农业为传统的中西部。正如它的地理位置一样,中西部是美国文化的腹地,好比中国的中原地区,被视为承载着传统精髓的土地。正因如此,虽然东海岸的纽约、波士顿等城市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城市,常被冠以“伟大的美国城市”之名的历史名城却是中西部的芝加哥,可见这个地区在美国文化想象中的重要地位。
史托纳正是在中西部度过了他的一生。他从小生长在农场,父母是一对把生命完全倾注在土地上的农民,朴实凝重,辛勤缄默,让人联想到格兰特·伍德的名画“美式哥特”(AmericanGothic)中的农场父女。年少的史托纳随父母在农场务农,后来被父亲送到城里的大学学农,靠在亲戚的农场农场工作来赚取生活费。文学在他生命中的出现是一个偶然,但它无法阻挡的魅力最终让他违背了父亲让他继承农场的意愿,留在了大学校园任教。
尽管如此,史托纳始终是那片泥土的儿子,一生笨拙而沉默的在生活的风浪中找寻一份近乎卑微的平静和满足。生活给他带来很多失望和心痛,而面对一次次冲击,史托纳最后往往选择斯多葛式的接受。他一生只坚持过一件事,那就是他的工作。在别人眼里,他的事业平平——他一生只出版了一部影响不大、很快被人遗忘的学术著作;教了三十多年的书,由于被排挤,直到去世只是一个副教授;虽然他逐渐在教学中得到满足,性格内向的他却远不及一些摇滚明星般大受学生欢迎的教授。但对他来说,正是他的职业让他能清晰的认识到自己的身份,让他感到存在的价值,甚至得到满足和愉悦。正因如此,当被逼提前退休时,史托纳强硬的坚持要继续教学——这是他一生中唯一一次和外界直接的对抗。
史托纳的对抗不是为了职称、名誉或金钱,只是为了捍卫他工作的权利和尊严。所以当得知自己有可能身患绝症不久人世的时候,他立刻不再坚持,一丝不苟的拖着病体把最后的工作默默的做完,平静低调的提前退了休。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没有荣誉,没有亲朋好友围绕身边,在他手里握着的,只有他撰写的那本书。
史托纳有两个好朋友。大卫·马斯特斯才华横溢,年轻而冲动。他在一战爆发后,应征入伍,死在了法国。他的死,细节不为人知,满富悲剧性的诗意。他的青春和短暂的人生在史托纳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戈登·芬奇深谙世事,虽然才智平平,但由于懂得经营事业,在大学里升到了学院院长的地位。相比之下,史托纳的人生既没有马斯特斯短暂但璀璨的诗意,又没有芬奇稳定而长久的实惠。但是,躺在病榻上等待死亡的他却是安详的:
一种愉悦感好像被夏日的清风所承载着扑面而来。他依稀记得他曾经思考过失败——好像它是重要的东西。现在这些念头看起来是如此卑微,不值得和他所经历的人生相提并论。一些隐约的影像在他意识的边缘聚集起来;他看不清它们,但是他知道它们在那里,汇聚着能量向一种他无法看到或听到的实感靠近。他知道自己在向它们靠近;但他不需要着急。如果他愿意,他可以对它们置之不理;他有的是时间。
一种柔软的感觉把他包围,他的四肢渐渐感到慵懒放松。一种强烈的对自己身份的认知突然向他袭来,他感到了它强大的力量。他是他自己,他知道一直以来他是谁。
西班牙哲学家奥特嘉·伊·加赛特(OrtegayGasset)说过:“英雄是想做自己的人。”而这也许正是作者威廉姆斯塑造这个人物的初衷。在他去世几年前的一次采访中,威廉姆斯曾经这样评价过他小说的主人公:
我觉得他是一个真正的英雄。很多读过那本小说的人都觉得史托纳的一生是可悲的糟糕人生。我觉得他的一生是不错的。他的人生显然要好过大多数人。他做着自己想做的事,他对自己所做的事有一些感情,他觉得自己的职业有一些重要性。他是重大价值的见证人……对于我来说,《史托纳》的重要性在于史托纳对职业的态度。教学对他来说是一个职业——包含了职业这个词所蕴涵的美好和尊严。他的职业给了他一种特别的身份,让他成为这样的一个人……对这个职业的爱是他的本质。……这正是我想在《史托纳》中表达的。你必须保持信念。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正如威廉姆斯说的,《史托纳》的精髓在于“保持传统至关重要,因为传统就是文明。”因此,尽管和好莱坞式的乐观主义和英雄主义相左,《史托纳》的确是一部不折不扣的美国小说。而这部上世纪六十年代出版的小说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在美国读者中产生共鸣、得到肯定,恰恰反映了美国文化在时代危机的冲击之下一种回归传统的愿望。
《史托纳》中文版于2014年在台湾出版,由马耀民博士翻译。目前在中国大陆暂无中译本。本篇评论基于英文原版,引用为作者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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