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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1979年新出版的《科学美国人》9月刊,其中最后一篇文章《思考大脑》是弗朗西斯·克里克写的。他是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者之一,当时致力于研究大脑。克里克认为,尽管关于大脑的详细知识在不断积累,但大脑的工作原理仍然是一个难解之谜。科学家通常不写他们不知道的东西,但克里克不在乎。他就像那个指出皇帝没穿衣服的男孩。根据克里克的说法,神经科学只有大量的数据,没有一种理论。他的原话是:“目前明显缺乏的是一个普适的思想框架。”对霍金斯来说,这位英国绅士的言外之意是:我们对大脑的工作原理毫无头绪。在当时,情况的确如此;而到了今天,情况依然如此。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可谓是人工智能领域的西点军校。当霍金斯申请进入麻省理工学院学习时,那里已经聚集了许多聪明人,他们对通过计算机编程产生智能行为的想法非常着迷。对这些科学家来说,视觉、语言、机器人和数学只是编程问题。大脑可以做到的事情,计算机都能做到,就算是大脑做不到的事情,计算机也能做到,所以为什么要被“自然界计算机”——大脑那与生俱来的混乱状况限制思维呢?研究大脑会限制思维。他们认为,最好是研究计算的极限,然后在数字计算机中完美地表达出来。他们的终极目标是写出最初与人类能力相匹配,然后超越人类能力的计算机程序。他们采取了一种以目的证明手段的方法,却对真正的大脑如何工作不感兴趣,一些人甚至以忽视神经生物学为荣。这让霍金斯很震惊,他觉得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完全错误。人工智能的方法不仅无法创造出能产生人类行为的程序,而且也无法使我们理解什么是智能。计算机和大脑秉承两种完全不同的原则。一个是编程,一个是自学;一个必须性能完好才能工作,一个自然灵活且能兼容失误;计算机需要中央处理器(CPU),大脑则没有中央控制机制。两者的个中差异不胜枚举。霍金斯了解计算机的工作原理,无论是上层的操作系统,还是底层的物理实现,这些知识让他有一种强烈的直觉,即大脑和计算机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霍金斯认为,人们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打造有用的产品,但无法制造真正的智能机器。霍金斯想迎接克里克的挑战,研究大脑生理学和解剖学,了解真正的智能和感知,为大脑如何工作提出一个普适的框架。霍金斯把目光投向了新皮质,即哺乳动物大脑进化过程中最晚出现的部分,也是智能的所在。只有了解新皮质的工作原理,我们才有可能制造智能机器,但在此之前就别无它法。
成功的人工智能程序只擅长做专门为它们设计的那件特定的事情,它们没有普适性,也没有显示出灵活性,就连它们的创造者都承认它们不会像人类那样思考。起初,人们认为某些人工智能问题可以很容易解决,但后来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即便在今天,也没有一台计算机能够像3岁孩童那样理解语言,或者像小老鼠那样看东西。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哲学教授约翰·塞尔说,计算机不是也不可能是智能的。为了证明这一点,他在1980年设计了一个叫作“中文屋”(ChineseRoom)的思想实验。这个实验是这样的:假设房间的墙上有一条窄缝,房间里面有一个只会说英语的人坐在桌子旁边。他手里有一本厚厚的说明书,以及数量足够多的铅笔和草稿纸。这本说明书上用英语写明了操作、分类和比较汉字的方法。请注意,说明书中没有介绍汉字的含义,只介绍了如何复制、擦除、重新排序、抄录汉字等。现在将这个场景套用到人工智能身上:“中文屋”和数字计算机简直一模一样。人是CPU,无意识地执行指令,书是向CPU提供指令的软件程序,而在纸上划来划去相当于将信息存入存储器。因此,无论计算机设计得多么巧妙,哪怕能够产生与人相同的行为来模拟智能,它都没有理解力,也没有智能。塞尔明确表示他不知道什么是智能,他只是说不管智能是什么,计算机显然并不具备这一能力。
霍金斯的观点是,理解力不能用外部行为来衡量。它反而是大脑记忆事物并利用这些记忆进行预测的内部衡量标准。“中文屋”“深蓝”和大多数计算机程序都没有类似的衡量标准。它们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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