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个笑掉大牙的笑话,你认为郭德纲及德云社的相声?
说到郭德纲,人们自然而然会想到德云社,会想到相声。作为目前相声界的权威,郭德纲一直以来都是毁誉参半。喜欢他的人喜欢的不得了,骂他的人也恨不得挖了郭家的祖坟。在早些年,郭德纲还算是青年人的时候,面对诋毁、陷害和各类骂名,往往予以郭式反击,让痛恨他的人更痛恨他。如今,随着年纪的增长,郭德纲的脾气倒是越来越好了。对于外界的评价及诋毁,基本上不予回复,做到了他曾经说的:“看你一眼算我输!”
郭德纲
熟悉德云社的人都知道,从踏上相声这条路,郭德纲一路走来是有多么的艰难。如今,德云社众弟子们也开始渐渐崭露头角,德云社外的相声人也越来越多,虽然整体情况及水平依旧参差不齐,但好歹是将相声从濒临灭绝的境地中扭转过来了。这其中,郭德纲功不可没。
郭德纲
郭德纲对于中国相声界,那是立了大功的。对于德云社,他更是主心骨。如今德云社能举办商演的小角儿,哪个不是在德云社小园子里摸爬滚打十来年才出来的?即使是最年轻的即将举办商演的九字科的龄龙组合,也在德云社学习演出将近十年了。能教出一批批合格的弟子,为中国相声培养大批人才,郭德纲功不可没。
18年纲丝节阵容
关于通俗还是低俗,要看个人的看法了。本人认为是通俗,他们在台上说的都是老百姓日常说的话,并不存在一些人与人之间沟通都不能说的话。如果真的有,那才是低俗。
女子反抗强奸致色狼重伤?
女子反抗强奸致色狼重伤而被判刑,这事有点难以理喻。
有少数法规(含规章制度),定的就不怎么合情合理,执行起来闹成笑话。比如几天前,我在网上就看到一则这样的消息:一位老人去世了,死者的亲属拿着老人的存单到银行去取钱。银行拒付,说要本人亲自来取。任凭取款者怎样说明情况,银行都以“我们要按规章制度办事”为由,就是不给时方取款。死者亲属无可奈何,只得把死者尸体搬到眼行营业间来了。银行营业员被吓待不行,问对方怎么这样干。死者亲属属说,你们不是要存折人亲自来取钱吗,现在他亲自来了,你们给取吧。最终惊动了行长,才出面让老人亲属把钱取走,才算了结这了这场纠纷。你说是不是让人笑掉大牙的闹剧呀?!
可见,制定法规时要慎重,要把条款定得合情合理。如果连法规条款都定得不合情合理,你又强调“依法治国”“照章办事”,就会形成错判错办,得不到大众认可。
有一兄弟要拉我合伙做我目前的行业?
现在不知道题主在目前行业内的身份和价值,也不知道是打工还是创业。这两点会对问题回答有一定影响,但不是最主要的。从问题的现实来说,你最后的定位和收益是基于自身价值来实现的,这三点组合在一起,再加上合伙人制度及利益分配机制的贯穿,才能确定要不要答应。如果只是问题本身,肯定是不要答应的。
人的价值永远大于资本的价值
创造价值的是人,钱更像是催化剂。题主是行业内的专业人士,相信会在用户、产品、渠道、营销等等方面都有自己的资源、能力和认知,并且经验丰富,这个是40%纯利就能打发的吗?你的兄弟应该扮演的角色最多是投资人或者合伙人,而他却有想当实际控制人的意思,也就是他是老板,你是打工的。
搞清楚合伙人制度是如何构建的
创业项目由不同人员构成,有的是技术大咖、有的有资源、有的有资本、有的擅长市场拓展、有的懂得用户需求、有的研发产品厉害、有的精通互联网营销。还有就是有的投资有的不投资,在这种情况下我问下,如何设置股权?如何搭建合伙人制度?
简单的说,要按照价值、能力、投资、在职和付出综合设定。不要按照投资额占比设定股权,人多时也不要平均股权。还有谁说的算,谁来主导项目发展,那当然是懂业务的主导方向,这个是针对题主的问题,而不是绝对。
基于以上两点,既然题主是这个项目的主力,那和你兄弟的关系就是合伙人。在仅有你俩合伙的情况下,你负责业务,他负责投资,你们在大事件上协商探讨,从而作出决策。
根据这个做出股权决定,如果这时候他提出占股60%,你占股40%,虽然不合适但却不是不能接受。但这个40%不是净利润,而是股权。你既然是联合创始人,就有遵从企业章程监管公司业务、财务账务的权利,对成本、毛利等等都有权了解。如此,最后的净利润是多少你拿40%毫无问题。而事实上,你兄弟找你是他的需求更大于你,而你的价值远远大于投资。正常的投资逻辑,投资方是不参与经营的,也就是常说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投资方只参与分红同时有监督的权利。另外股权也不是按照投资比率设定的。比如他投资100万,你不投资,但你俩却各占一半股权,或者他更低,只有20-30%都是合理的。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吧。最后,就事论事来说,你的朋友和你想要按照以上的逻辑设定股权比率,可能心理上都没有做好准备。你有专业他有资金,也许你们也相互离不开谁,在只有两个人合伙的情况下,各占50%也是可以的,三个以上合伙人就不能这样平均了,要有一个人是大股东。
再就是一切都要落实到纸面上,签订合同具备法律约束力,公司监管机制到位,没有什么不能做。坦率的说,感觉问题问的还是有些倾向性,能公正的说明是最好的。再提醒一句,创业合伙是要有一些牺牲精神的,和斤斤计较的纯生意人合作,并不是最理想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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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是奇闻,也不得不为小偷的“敬业“所折服。连偷了几家没偷到东西,被气死在屋里。哈哈,一是说明小偷命不济,二是被偷的人家太穷了;而偏偏让他碰上了,能说不气么!俗话说,贼不走空。小偷费了半天劲,啥也没偷着,是一件既窝囊又闹心的事。又惊又累又气,一气之下死在屋里。想来也不足为奇!
小偷气死在屋里,是命该如此。对房主来说,是件很晦气的事情。按理说,房主是受害者,被追究的应该是小偷,而不是房主。小偷死了,让房主承担责任,简直是岂有此理。不但与房主无关,反过来,还得向小偷索赔损失。既然死了,房主自认倒霉,也就不了了之了。
由此想起来,前些年流传的笑话。说的是:小两口结婚不久外出旅游,家里唯一值钱的,是一台电视机。小偷进屋后,翻了个底朝天,一分钱没摸着。一气之下,索性把电视机放进水池里,拧开水龙头。新买的电视机,就这样报废了。据说,小两口从此接受教训。再外出时,将一百块钱放在明显处,并附上字条一张;上写道:家中没钱,不要毁坏其他物件。特奉送100元,请笑纳。
当然,这是玩笑,与本题目无关。说出来给大家分享,不妨哈哈一笑。
如果你的领导恶意排挤你?
职场与情场同样残酷,作为成熟的职场老手应该懂得“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道理。
题目中,所说的领导对自己很不友好。这里的领导要分情况看待,不同的领导,采取的应对策略不同。
NO.1老板级别的领导若是遇上这样的老板,说明你实在够倒霉,也不用幻想自己能够改善被动的处境,因为这样的努力是没用的。
1.老板通常看不到你的辛苦。老板一般高瞻远瞩,不会具体给某个职工下达,你干再多的活儿,出再大的力气,他都看不到。这不是他故意视而不见,而是他的精力不在你这样的普通职工身上。
2.一个人一旦形成一种印象,到老都难以改变。三国时期,诸葛亮从一开始看魏延不顺眼,一辈子不给魏延委以重任。临死的时候,还设计马岱铲除魏延。永远不要相信,时间可以解决印象与态度的问题,那都是鲜为人知的事物。
NO.2科室负责人,属于直接领导类若是遇上这一类不友好的老板,你完全有机会跟他一搏,因为他本身也是个打工仔,只是职务上比你略高一点。这一点高度,还没有达到令人畏惧的地步。如何与这种领导斗呢?
1.寻找职场庇护。一个人混单位,一定要找到属于自己的“组织”。也就是一群“意气相投”或是“沆瀣一气”的人。单靠自己单打独斗,根本没有扬眉吐气的机会,更别提出人头地。既然直接领导与自己不对付,那么不妨向与他不对付的人靠拢。人活着混社会,不可能没有敌人。你一旦投入到对方阵营,对方肯定会想办法拉拢你,从此拥有与直接领导斗的资本。
2.恶心自己,成全别人。这是一种下策,也是最后的保全之策。让自己豁出去,我就这样,爱咋咋滴,只要你不开除我,我就继续干。干一天算一天,也不用在意别人的看法,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即可。
无论什么级别的领导对自己不友好,反省自身是最先要做的事儿,但是要把握一点,不是自己的过错,也没有必要太过委曲求全。平时多读书,多钻研,让自己的能力变强才是最佳策略,毕竟打铁还需自身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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