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水浒图标,难道仅仅是养生之道和避世之谈吗?
“天人合一”---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
“天人合一”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基础和灵魂,天人合一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精髓。
“天人合一”中的“天”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宇宙,人头顶着“天”,脚踩着地,人、天、地构成整个宇宙。
一、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
道家是讲人与自然的关系,研究人与自然,研究万物,人属于万物的部分,天人合一。道由阴阳之气构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是万物的本源。道家提倡道法自然,无为而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道家修的是大气,是天道之气,阴阳之气。
阴阳学说的天人合一:世间万物均有阴阳,是阴与阳的相生相克,是阴与阳相互变化,是阴与阳相互作用,人属于万物,天人合一遵循阴阳变化之规律。
五行学说的天人合一:世间万物均由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构成,是这五种元素的相生相克,是五种元素的相生相克,是五种元素相互变化,是五种元素相互作用,人属于万物,天人合一遵循阴阳变化之规律。
老子的天人合一思想:
一是物质组成上的合一,老子认为世间万物都是由道生成,由万物之母的道(最小的道)组成。人也不例外,人也是由道最小的道组成。从物质组成上,说明天人合一。
二是运动变化规律上的合一,人遵循地的规律,地遵循天的规律,人、地、天都遵循大自然的规律。从运动变化规律上,说明天人合一。
从运行法则上看,人排列在最前面,说明人是最高层面的,最大的。
从宇宙物质组成的复杂程度上看,人是最高等的,最复杂的。
老子的天人合一,是物质组成上的合一,是遵从规律上的合一,并不是人能够控制世界,并不是人能够决定世界。
二、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
儒家是讲人与社会的关系,研究人与社会,人如何融入社会,“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规范,为社会服务,统治阶级服务。儒家思想是仁、义、礼、智、信。用来规范人的行为,是人在社会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分离出法家、墨家等派别,但同属于研究人与社会的关系学派。儒家养正气,坦荡之气、浩然之气、光明正大之气。儒家之气来源于天,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来源于道家,用于人类社会。
儒家最早提出“天”这个概念的人是孔子。他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 阳货》)这就是所谓的自然之天。他说过“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 《论语. 述尔》)这就是所谓天命之天。
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从一开始便是讨论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以及人类的精神价值来源。《中庸》开篇即讲“天命之谓性”,人性的根源在于天。《周易》讲“圣人与天地合其德”,这里所说的“德”应该是现代汉语中“德性”或者说是精神价值。
荀子的人定胜天思想历来为人们所重视,也恰恰是建立在不违天时,顺应自然的“天人合一”的思想认识基础之上的。荀子在其《天论》篇中提出“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这里的“天”强调为“自然”之意。荀子认为,只有顺其自然,才能掌握天时,利用万物,强调只有尽人、物的自然之性,方能参与天地之化育。
三、释家的“天人合一”思想
释家是讲人与人的关系,研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对人的影响,人际交往中的道理,用空、空、空、空的心态为人。
释家的基本思想:人间性、生活性、利他性、喜乐性、时代性和普济性。认为一切皆为虚幻;不可说,一说即是错;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大悲无泪,大悟无言,大笑无声。释家化怨气,解除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化解矛盾。
释家的“天人合一”思想,也就是佛教的天人观。佛教并非中国的本土文化教派,但在与中国本土的文化与宗教相互渗透与融合的过程中以及宋明以后三教合一的时代风气下,佛教对儒、道两家的思想都有所吸收和接受。释家的“天人合一”思想来源于道家。
四、医家的“天人合一”思想
医家是讲人体的内部关系和人体与自然环境的关系,研究人体的内部各器官之间的平衡关系,失去平衡是生病的原因,中医治病就是调理平衡。经络是人体建立平衡的通道,是气之通道不通则失衡。医家以阴阳五行为理论基础,通过望闻问切四诊合参的方法治疗疾病。讲究整体观念和辩证论治的特点。医家的“天人合一”思想,来源于道家。
医家通元气,使阴阳之气在辩证统一中处于动态平衡状态,从而达到天人合一。
因此,“天人合一”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基础和灵魂,“天人合一”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精髓。
“天人合一”是哲学,是中华民族通过5000年的生活、生成实践总结出来的文化理论,是引领中华文化道、儒、释、医等各家文化的发展的理论基础,是中华文化的精髓。科学属于哲学的范畴,哲学是大科学,是广义的科学,是实践科学。我们现在所说的科学是小科学,是狭义的科学,是实验科学。实验是实践的一部分,但实验绝不能代替实践,我们常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来就没有人说:“实验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为什么水浒传中好汉经常使用银子?
银子,即银两,也称纹银,是中国古代的货币单位。
在影视剧中,我们大多能看到里面的人们用银两进行交易。
其实,我国古代并不是开始就用银子来作为货币的,因为我国古代王朝更迭,所以货币也是不断发展的。在我国春秋战国时候,存在国家较多,国与国之间货币自然不太相同,当时有刀币、铜钱……;到了西汉,汉武帝发行了五铢钱,作为汉朝法定货币;而唐朝铸造的是开元通宝钱;到了宋朝,又衍生出了纸币“交子”;明清时期,银两才开始逐渐成为民间流通货币。
但是,银子在这些朝代是已经存在的,可是,由于当时我国开采的银矿资源并不丰富,唐代以前白银都属于资源稀缺的奢侈品,主要用作皇帝对于大臣的论功行赏、地方官员上贡或馈赠佳品,流在民间的银子储备量极少。
而银子正式成为法定货币,准确历程应该是从明朝洪武末年白银交易从民间自下而上兴起;成化、弘治年间为朝廷默认,自上而下铺开;嘉靖初年成为交易中的主币;万历初年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改革: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使得白银货币全面渗透到国家财政中。
而到了清朝,白银也是法定货币。
解放前四川地区有袍哥?
袍者,长袍也,这是针对短衫而言。短衫一般是指苦力,穿长袍的人自然是社会上有头有脸,又有些江湖气息的人,有点类似于现在的漂白后的商人。在四川的哥老会成员被称为袍哥,有两种解释,一说是取《诗经。无衣》:“与子同袍”之义,表示是同一袍色之哥弟;另一说是袍与胞谐音,表示有如同胞之哥弟。两种解释大致相同。
在当时的四川地区,袍哥组织却是一只家喻户晓,令人闻而生畏并且在之后的革命事业中起到过很大影响的队伍。袍哥们经常说的一句话“袍哥人家,绝不拉稀摆带!”是指很干脆,一言九鼎。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袍哥,是指有一定社会地位,亦正亦邪的一群人。
因之前欣赏过吴天明导演执导的电影《变脸》,电影带有川渝地区浓厚的江湖色彩,多有提及“袍哥”这一元素,饶有兴趣,故查阅资料细究一二。
一、形成与发展
何谓袍哥?《诗经》有云:“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或曰:“异姓如同胞,见面称哥弟,取‘胞’‘袍’谐音之义。”意即只要加入袍哥组织,就能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如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生死与共的兄弟。
在四川,人们习惯把民间帮会哥老会的组织成员称为袍哥,而加入哥老会又叫“烧袍哥”、“嗨袍哥”。李子峰的《海底》指出:“哥老会或称哥弟会,亦为天地会一支,其成立在乾隆年间。同治时,平定粤乱以后,湘勇撤营,穷于衣食之途,从而组织各团体,于是哥老会之势力始盛。”
哥老会势力的最盛地方,在四川、两粤、两湖等省,扬子江沿岸各省次之,其他各省,没有一处不有其会员。实际上,袍哥源于巴蜀移民社会,是近现代社会失序的产物。从清代至民国,巴蜀社会处于混乱无治状态,哥老会这种江湖帮派组织应运而生,并广泛渗透于巴蜀社会各个角落。作为巴蜀隐秘社会,袍哥的活动受到官府的镇压,其开山立堂等活动多秘密进行。
清同治年间,四川宜宾王霭廷曾在外地参加哥老会组织“金华山”,回乡后秘密建立“真戎山”,直到光绪末年,袍哥的各项会事才在一些地方逐渐受到政府允许。据《宜宾县志》记载:“至光绪后期(约1906年后),经府、县默许,宜宾城及府属各地哥老会转为公开活动。”1905年同盟会成立后,孙中山先生十分重视会党工作,在他的指示下,四川同盟会积极联合袍哥,“在川西,同盟会设立‘汉流改良自治会’,以罗致群众,作为同盟会的外围组织。”
二、壮大与分布袍哥组织创立之后,“由于民族矛盾激烈,广大人民产生了强烈的排满情绪,而哥老的各项活动又能和广大的群众相结合”,所以袍哥组织得到迅猛发展,开山设堂遍及贵州、云南、甘肃、湖南、广东等省,尤以四川开山最多,“各省汉留之盛,莫过于四川”。
先后有方安澜开“蓬莱山”,郭禹钦开“华严山”,李云九开“青城山”,郭永泰开“荩忠山”,彭立山开“回龙山”,彭焕如开“飞龙山”,颜鼎章开“大峨山”,胡文翰开“九成山”,张联弟开“华阳山”,李煜华开“巍峰山”,黄华成开“大宝山”等等。这些开山者及袍哥组织,都与清兵发生过多次壮烈战斗,给满清王朝以很大打击。
到清末民初,袍哥势力得到进一步壮大。“即四川省会一区,仁字旗公口,就至三百七十四道之多,礼义两堂不与焉。至各乡区各保,与夫临路之腰店,靡不设有公口,招待往来者,目不睱接。故民间有‘明末无白丁,清末无倥子'之谣”,足见袍哥人数之众,势力之大。
清王朝倒台后,袍哥的政治目的已达,袍哥组织逐渐演化为社会团体,在全国各地正式公开开山立堂,设立公(堂)口。特别是抗战时期,各省“汉留”除在沦陷区秘密活动外,大部分都集中在川、黔、陕、甘、青、宁等地公开活动。
四川的袍哥发展尤为迅猛,各地纷纷开山设堂,建立袍哥组织。主要计有:广汉侯少煊、郫县钟次方、灌县董如松、绵竹赵竹三、什邡马昆山、简阳刘惠安、大邑刘文彩、威远周兴武、潼南陈南平、大足王公辅、荣昌张烈武、江津周化成、合江夏之时、合川杨作兰等。
重庆作为抗战陪都,袍哥组织更是码头林立,堂口众多,其中的袍哥组织计有:
(1)仁字总社,负责人张永隆、田德胜、石孝先。虽名为总社,其实对其它区县仁字袍哥没有约束力,且内部矛盾重重,很不统一。
(2)义字总社,以杨绍轩、冯什竹为社长,陈兰亭为名誉社长。总社下又分孝义社、义联社等。
(3)礼字总社,以何占云为社长,范绍增为名誉社长。各地设礼渝分社。
(4)智字总社,负责人穆珊和等。加入的人不多,各地有分社。
三、发展壮大的契机——有一定的“政治力量”色彩
在巴蜀近现代史上,反洋教斗争、四川保路运动、辛亥革命以及抗日战争中,袍哥都有其独特的贡献。后来进入军队时,就如同水浒传中,朝廷对梁山好汉的招安,袍哥从地方势力转换为政府军队,开始得到正规组织和训练。其实袍哥队伍里不乏很会打仗的人,政府一面拉拢他们,一面也是在吸引有勇有谋的优秀人才充实壮大军队。然而,袍哥绝对不算是军阀,甚至连指挥中心权利也没有。
旧中国的四川袍哥充盈于各地各阶层。从组织势力和人数来讲,四川袍哥在全国的秘密社会组织中都是比较少有的。到1949年,成都和重庆是袍哥组织最发达的地方。公口、分社和支社在成都就有一千多个。虽然重庆的袍哥组织比较少,有五百多个;但是重庆的职业袍哥却达到将近十万人。
四川保路风潮与辛亥革命中,袍哥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华民国成立后,四川袍哥转入公开活动,在四川,“省会一区,仁字旗公口至三百七十四道之多,礼、义两堂不与焉。至乡、区各保,与夫临路之腰站,靡不保有公口,招待往来者,目不暇给。”当时的巴蜀宛若袍哥王国。民国时期,虽然袍哥被多次限制、取缔,但还是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特别是在四川军阀争战中,袍哥渗透于军队,并在民国政府党、政、军组织结构之中都有发展,形成其独特的社会力量。
哥老会发展到后期,在所谓“袍哥要操亮,必须把官当”的口号下,加紧与国民党省县乡各级党、政、军、警相结合,四川的基层政权几乎为哥老会的头目所包揽。基层的市息、斗口、屠宰税等,均由当地的袍哥堂口承包。地方上的恶霸、土匪、烟帮、赌场和妓院老板莫不与袍哥有牵连。四川的革命党势力远不及反动势力强大,经常遭到镇压和破坏。
广大群众生存艰难,政治上又得不到伸张,急需一个能拯救他们出苦难的力量。袍哥的口号便是劫富济贫,反对贪官污吏和反动统治者,提倡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对参加的人进行保护或免受欺压。这些正符合广大群众的迫切需要。
袍哥在其发展中,也曾作为国民党反共的重要工具。新中国成立后,作为一种帮派组织被镇压、取缔而最终退出巴蜀社会的历史舞台。
四、清水袍哥与浑水袍哥
袍哥作为秘密社会组成部分,其成员良莠不齐,根据袍哥社会行为与社会性能分为“清水”袍哥与“浑水”袍哥。
清水袍哥一般有固定职业,且多由当地有权有钱有势的官僚士绅组成,在民众中有一定声望,常为民众主持公道。据1949年印的《四川帮会调查》显示:“清水袍哥大多是有正当职业的,社会地位较高的,是比较‘奉公守法,讲义知礼’的人,其中工商业者、开明士绅、知识分子、青年学生居多,只有个别下九流分子。浑水(混)袍哥多从事不正当职业,成份比较复杂,恶霸、土匪、强盗,三教九流无所不有,但都为非作歹,其中主要是职业土匪。”
“清水”袍哥一般扮演着巴蜀近现代民间社会的重要角色,扶危济困,维持社会秩序等。“清水”袍哥与“浑水”袍哥不同:“清水者皆有恒业,官绅子弟,亦有侧其间者,不过藉以联络征逐。浑水者则杀人越货,直是盗贼,然不敢入城。城内皆清水一种,豪霸者有之,从无抢劫不轨之举。”
“浑水”袍哥一般是一些杀人越货、打家劫舍的土匪,常遭到民众的鄙弃。晚清至民国时期四川土匪猖獗,这与“浑水”袍哥有重要关系,这对巴蜀近现代社会以及巴蜀民众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四川曾流行如下民谣:“仁号一绅二粮,义号买卖客商,礼号又流行如下民谣:“仁号一绅二粮,义号买卖客商,礼号又偷又抢,智号尽是扯帮,信号擦背卖唱。”
由此可见当时巴蜀“清水”袍哥、“浑水”袍哥成员身份、地位、性质良莠不齐的情状。事实上,袍哥在近现代巴蜀社会的真实情形,以及这种“清水”袍哥与“浑水”袍哥的社会性能划分也许要复杂得多,他们的角色常相互转化:“清水的‘金带皮’袍哥,即金指钱,皮有面子,这种人把钱挥霍完了,或无面子了,被浑水兄弟伙一拉,就去干抢劫、贩毒、窝赃等事,自己变成浑水袍哥。而浑水袍哥抢劫、贩毒、窝赃发了财,或拉队伍作军官,有的买田买房,在家闲居,成了地方上的士绅、工商业者、社会上的知名人士,另立公口,摇身一变为清水袍哥,不再参加土匪活动。”
不同于清水袍哥,浑水袍哥则是以打家劫舍、“关圈拉肥”等土匪行为为主的袍哥组织,他们多继承了袍哥前身的匪性,“始乎赌博,卒乎窃劫”“以盗窃为武差事,赌博为文差事”。浑水袍哥实际上是土匪袍哥。浑水袍哥成分比较复杂,大多属于礼字公口,多从事不正当职业,恶霸、土匪、强盗,三教九流无所不有,为非作歹,其中主要是职业土匪。晚清民国时期,巴蜀之地土匪猖獗,民间俗称“棒老二”多为浑水袍哥。
袍哥是中国封建社会特定历史条件产物,从十七世纪中叶产生到二十世纪中叶消亡,经历了三百余年的历史。袍哥是明末清初民族矛盾非常尖锐的条件下产生的,以“反清复明”为宗旨,以会党为组织形式,以农民、小手工业者和小商人为主体的民间秘密团体。
它具有封建性、秘密性和特殊性。其早期是一个政治性组织,民国以后逐渐转化为经济性的黑社会组织。
为什么中国古代把火器称为「铳」?
据史料记载,在1259年,中国就制在了以黑火药发射子窠的竹管突火枪,这是世界上最早的管形射击火器。随后,又发明了金属管形射击火器——火铳,到时代已在军队中大量装备。14世纪时欧洲也有了从枪管后端火门点火发射的火门枪。15世纪欧洲的火绳枪,从枪口装入黑火药和铅丸,转动一个杠杆,将用硝酸钾浸过的阴燃着的火绳头移近火孔,即可用手点烯火药发射。比较有名的火绳枪是16世纪20年代出现于西班牙的“穆什克特”火枪。这种火枪的口径在23毫米以内,枪重8-10千克,弹丸重约50克,射程达250米。弹弹刃用木制的或铁制的通条从枪口装填。装备“穆什克特”火枪的步兵称为火枪手。由于火绳雨天容易熄灭,夜间容易暴露,这种枪在16世纪后逐渐被燧石枪所替代。
世界上第一支完全装配“火器”(现代意义上的枪支)的军队出现在哪个国家说法不一,早先的枪和炮实际上是同一类武器,枪不过是火炮的缩小型。追溯枪发展的历史,应当归功于中国火药的发明。远在公元995年,我国宋朝的唐福,就已使用火药造出火箭、火铳和火枪。至1280年,中国军用火枪传到阿拉伯,又由阿拉伯传到欧洲。到明朝初年,即十四世纪中期,世界上才开始出现最早的枪——火绳枪。
由于火绳枪使用的火绳雨天容易熄灭,夜间容易暴露,这种枪在十六世纪初正式被燧发枪所取代。燧发枪是利用燧石与铁砧撞击时迸发的火星来点燃火药的,它的出现标志着纯机械式点火技术时代的结束,随之而来的是爆炸式点火技术,击发枪也就应运而生了。
在点火技术发展变化的同时,子弹的出膛速度以及射击的准确性也在稳步提高。在枪膛内刻上膛线,便是其中意义重大的举措之一。最初的膛线是直线形的,这也主要是为了装弹的方便,因为早期的枪都是前装式的,也即是说,弹药是从枪口处加装的。螺旋形的膛线出现以后,人们发现使用这种膛线的枪支,子弹出膛后飞行更稳定,射击精度更高,射程也更远。
但是由于子弹装填很费时间,因而直到后装枪真正得到发展以后,螺旋形膛线才被广泛采用。最早的后装枪是由普鲁士军械工人冯·德雷泽发明的。这种枪同时又是一种击发枪。一扣扳机,一根长撞针便从弹药筒的底部穿过,插入炸药,刺穿雷管,引发炸药爆炸,将弹丸发射出去。后膛迅速装弹兼之击发式枪击带来的高射速使德雷泽枪成了一种优越的武器,并于1840年装备普鲁士军队。
1866年,正是凭借这种枪的优势,普鲁士军队才在普奥战争中大获全胜。这种从后面装弹的武器才真正具有了前人无法想象的射程、准确性和发射速度。后装枪和击发式枪击的出现,标志着枪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现代枪械)。
自此后,战事频仍,先后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洗礼的枪械,在功能和性能上,更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从手动单发到自动连发,从纸壳子弹到无壳子弹,从肉眼瞄准到激光瞄准,枪的种类从此不再单一,枪的家族也日见壮大起来。
要想做到弹无虚发,必须得瞄得准。枪械上的瞄准装置就是服务于这一目的的。普通的枪支主要是利用枪支上的准星进行瞄准的。当人眼、准星和射击目标连成一条直线时,也就意味着瞄准好了,这就是瞄准时必须牢记的三点一线。而要对最重要的单个目标(如敌指挥员)实施精确射击时,则要使用具有光学瞄准具的枪支。使用时,射手只须将瞄准具中的指示刻线对正放大了的目标图像,即能正确命中目标。光学瞄准具的主要类型有望远式瞄准具、激光瞄准具、热成像瞄准具和自动跟踪瞄准具。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枪支始终是步兵手中基本的战斗武器。即使是在现代高技术条件下的战争,也仍然离不开步兵,离不开枪支。由于战术条件的变化,现代军用枪支的品种及性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步兵装备的重点仍然是步枪、冲锋枪与机枪。而军用枪械的另一大类--手枪,则因战争双方日益拉长的交战距离逐渐成为一种自卫用的武器。
步枪的英文是Rifle,音译为"来复",所以最早人们称步枪为来复枪。Rifle的原意是膛线,因此,确切地讲,步枪是一种枪管内刻有膛线的、单人使用的长管肩射武器。步枪是步兵手中最基本的武器,它主要是以火力来杀伤暴露的有生目标的。步枪种类繁多,各有千秋。按发射方式分类,步枪可分为非自动步枪和自动步枪。按作战使用分类,步枪可分为卡宾枪、突击步枪、狙击步枪和反坦克枪等。
世界上第一支完全装配“火器”军队我想应该是普鲁士军队在1840年他们就配备上了火枪。
最早的管形火器
南宋初期,火药已经普遍应用于战事,加之当时北方的金兵不断侵犯干扰,一些军事家和武器专家们就想利用火药来改进兵器,提高战斗力。
当时有个叫陈规的人经过苦心钻研,发明了世界上第一支火枪。这种枪用竹管做枪身,里面装满火药,药线引在外面。打仗时,由两个人拿着,点燃后发射出去,用来烧伤敌人。这种用竹管制成的火枪,就是最早出现的管形火器。
陈规是当时力主抗金的地方官员。一次,当金兵攻城时,他率领一支火枪队,跟在300 多头火牛后冲出城门,用火枪对金兵集中喷射,金兵被烧得哭爹喊娘,抱头鼠窜,取得了守城战的胜利。由于这种火枪主要用火药来烧伤敌人,所以杀伤力有限,作用距离也不远,不能满足作战的需要。于是,人们又对火枪进行研究和改进。
到了南宋末年,有人在火枪的基础上制成一种“突火枪”。这种枪是先在竹管里装上火药,然后放人类似子弹的“子巢”(即瓷片、碎铁片、石子一类东西)。使用时,用火点燃火药,“子巢”借着火药气体的力量被抛射出去,同时伴随有强烈的响声,其声响可传到100 米远。
突火枪的威力虽然不算很大,但从原理上来说,突火枪已采用火药作为发射动力,“子案”具有一定的杀伤力。因此,突火枪被认为近代枪的鼻祖。而且突火枪开辟了使用管形火器的先河,这标志着火器已开始向近代枪炮的方向发展。
由于用竹管制成的火枪枪身容易被烧毁或炸裂,而且这种火枪的射程短,威力不大,不能耐久使用。在13世纪至14世纪初,人们开始用金属管火器。在我国古代兵器中,对枪、炮的划分不明确,起初也没有一定的制式和标准。金属管火器出现以后,人们才将口径大的叫做铳、炮;口径小的叫枪,有的称铳、筒。在明代兵书中就明确指出管形火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用途和使用要求而定,即“大者发用车,次及小者用架、用桩、用托,大利于守、小利于战”。这就是说,当时人们造枪是用于步兵、骑兵作战,要求短小轻便;而造炮是用于守城攻坚。对于大型火炮,得用车载船运或修筑固定的炮台,以便用猛烈的炮火攻克堡垒或抵御对方的攻击。这种划分枪、炮的办法与近代接口径大小区分枪、炮的原则是一致的,即口径在20毫米以上(含20毫米)为炮,以下则为枪。显然,火药的发明促使了管形火器的问世,管形火器孕育了现代的枪、炮。因此,对于重型火器来说,火药使冷兵器的炮变成威力强大的火炮,这对武器的发展和战争本身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正如恩格斯对此作的精辟论述那样:“以前一直攻不破的贵族城堡的城墙,现在抵不住市民的大炮了”,这些大炮“不但影响了作战方式本身,还影响了统治和压迫的关系”。
您支持法律允许尊严死吗?
我支持!
我认为,在我国尽早实行“安乐死"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
当一个人病入膏肓,无药可救,痛苦不堪,自已受折磨还连累家人的时候,选择有尊严的离开这个世界,我们相信大多数人都会举双手赞成的。
目前,世界上有荷兰、日本等8个国家将实行安乐死合法化。安乐死在中国,绝不仅仅是个人选择的生死自由的问题,是当代社会的道德伦理的问题,是一个很严肃的政治法律问题。
自古以来,好死不如赖活着的传统生死观念在中国人心里根深蒂固,想打破这一传统观念并非易事,涉及到道德、法律、社会关系等诸多棘手问题。所以,人们对此持非常谨慎的态度。
人到了癌症晚期或得了其他不治之症,自身遭受痛苦折磨不说,还牵连家人也跟着一同受罪,至到人死了,钱花光了,落得个倾家荡产,人财两空的境地,不知掏空了多少个家庭,毁了多少个家庭幸福。于是,选择有尊严的死去,既没有痛苦,又能安祥的离开这个世界,是最好的选择,我本人非常同意安乐死能合法化。
人有自由选择生与死的权利,但不是乱来,必须符合伦理道德,在法律允许框架内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国家立法是首要前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他人人身权力及人格尊严,这就需建立一套完整的、无懈可击的、合法的实施安乐死的医疗程序。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剥夺生命权与选择自愿死去应该区分开来,当一个人躺在床上奄奄一息,浑身插满了管子,等死那种滋味,只有濒临死亡的人才能感受到,活着的人为什么不能满足一个病人的最后祈求,这是我们唯一能做到的。
坚决同意安乐死合法化,盼望国家能及早完善这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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