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容抛尸案,民国时期到底有多乱?
“英籍女子帕梅拉·维尔纳于1937北平被挖心残杀案”这桩谋杀案真的是非常完美地贴合了很多戏剧性悬案所梦想的要素:一个漂亮的外籍少女、一段战火纷飞的敏感岁月,相关人员还是驰名中外的风云人物;而且凶手手段残忍堪比开膛手杰克,案件涉及多国外交,轰动一时。“帕梅拉谋杀案“发生在1937年1月(七七事变同年)的北平,一个年仅十九岁的英国女孩帕梅拉·维尔纳(Pamela Werner)的遗体被人发现出现在老北京明代城墙的东便门角楼下。头西脚东的遗体死状恐怖,头盖骨被打碎,心脏、膀胱、肾和肝脏均已被割走,脸也被刀划破难以辨认。死者的下体处有多处刀伤,难以断定是否遭遇性侵。现场没有血迹,因此被认定为抛尸在此。帕梅拉的钻表还戴在手上,证实这并非谋财害命的案件。你愿意回到民国,走在石板路上,做一个撑着油纸伞的优雅姑娘吗?emmmm……相对于英国女孩帕梅拉,沈崇的遭遇还算轻的。(注:民国沈崇案即轰动一时的北京学生游行抗议美军强奸中国女学生暴行事件)帕梅拉·维尔纳当时的北平大约有700多名外国人,其中著名的埃德加·斯诺夫妇就是帕梅拉家的邻居。斯诺1937年出版的《红星照耀中国》,斯诺夫人在1984年出版的自传《我的中国岁月》。两家人住在离15世纪的东便门角楼不远一条狭窄街道上的中式庭院里。斯诺夫妇帕梅拉是汉学家和退休英国外交官爱德华·维尔纳夫妇的养女(也是唯一的孩子),维尔纳夫妇是从北平的葡萄牙修女所领养的俄罗斯人后代帕梅拉(时年两岁)。帕梅拉可以讲流利的中文。据悉在案发一天晚上,帕梅拉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是在溜冰场和两个女友在一起,后来天晚帕梅拉与朋友道别离开溜冰场。临行前她说自己是回家吃饭。有认识帕梅拉的人描述她是个胆大的姑娘,敢独自一人骑着自行车在当时还很乱的北京到处逛,去其他白人女孩不敢去的地方,这为她的悲剧埋下伏笔。由于是名人之女,中英警方联手试图侦破此案,甚至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这在1937战火纷飞的时代,实属罕见。英国的《泰晤士报》、中国的《北华捷报》都对帕梅拉的惨死进行了密集报道。1922年爱德华·维尔纳的妻子去世,他把全部的爱倾注在养女身上,甚至到了偏执的地步。据称爱德华与当时在北平的外国人关系都不怎么样,因此他极力融入中国人的圈子。但是爱德华被认为有暴力倾向,不管是哪国人惹了他,他都有可能挥拳相向。正因为如此,警察把爱德华本人也当作嫌疑人排查了一番,最后排除了他作案的嫌疑。爱德华·维尔纳和妻子爱德华·维尔纳虽然是个汉学家,但是发现养女帕梅拉结交了一个名叫韩寿庆(Han Shou Ching音译)的中国男友后却坚决反对。帕梅拉死后,其中国男友一度被怀疑为凶手,但是没有证据证实。由于帕梅拉是斯诺夫妇的邻居,因此有人怀疑是蒋某人派人暗杀斯诺的妻子,但是搞混了对象才导致帕梅拉遇害。警方后来在盘查一位座位上有血迹的黄包车夫(该版本是车夫称搭载过一名受伤的士兵)以及家中藏有带血匕首的加拿大人潘夫德的时候都遇到了麻烦,当时没有证据证明他们和帕梅拉案件有关。但是这个加拿大人的供述让警察发现了重要线索,潘夫德与风流成性的美国牙医普伦迪斯过从甚密。这位牙医有一所私人别墅,据说经常邀请少女去跳难登大雅的裸体舞蹈。据帕梅拉的佣人回忆,帕梅拉曾经说自己要去拜访牙医。于是嫌疑人美国牙医温特沃斯·普伦蒂斯(Wentworth Prentice)进入调查范围,他被认为有恶俗的性癖好。但是普伦蒂斯表示自己不认识死者,案发时他在电影院看电影。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警方采信了普伦蒂斯的话,没有继续跟踪调查此人。这位牙医被认为是普伦蒂斯案件调查进入僵局的时候正是日本人兵临城下、人心惶惶的时刻。警方无暇继续调查,只能草草结案认为帕梅拉可能死于找不到妓女的北平地痞无赖之手(认为凶手是中国人的可能性最高)。因为当时中日战争一触即发,大量难民涌入北平,流民、乞丐和地痞流氓充斥街道,随机作案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帕梅拉的养父爱德华拒接相信这种不负责任的说法,他觉得如果是战火下的地痞随即作案,不可能不拿走女儿身上的贵重财物,而且也不至于砍坏死者面部。爱德华坚信凶手是西方人,可能是帕梅拉的熟人。由于战乱,警察不肯继续调查。于是爱德华自己出钱雇佣侦探查找凶手。终于,一位身在北平的俄国妓女找到维尔纳,称案发当晚看到美国牙医普伦蒂斯和另外两名男子带着一个金发女孩来到妓院,之后就听到楼上传来惨叫。妓院的另一名妓女也证实了这个说法。那个俄国妓女之所以认出了牙医,是因为自己也曾去那个牙医的别墅跳裸体舞。更加离奇的事情还在后面。最初被警方传讯的黄包车夫也被维尔纳找到,车夫告诉他案发时他拉着三男一女几个外国人前往妓院,两小时后又见到这伙人。女孩衣不蔽体,脸被挡住,车夫拉着他们去了角楼,而且路上被乘客持刀威胁不许说出搭载他们的事情。车夫说警察找到他的时候,他把一切和盘托出,但不知怎的到了维尔纳这里成了搭载受伤士兵的版本。最后维尔纳得出结论,女儿因为涉世未深被牙医普伦蒂斯灌醉,一伙人诱骗她至妓院想进一步发生两性关系时遭到拒绝。场面失控导致帕梅拉被钝器砸死。至于毁容挖去内脏,是凶手扰乱警方视线的迷魂阵。西方白人在老北京城的战火中犯下如此骇人听闻的罪行,这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都会是惊天动地的巨大丑闻。维尔纳强烈要求重启调查此案,但却遭到英方相关机构的拒绝。1943年维尔纳竟然在北京偶遇普伦迪斯,情急之下老人追逐高喊凶手!普伦帝斯落荒而逃,四年后死去。维尔纳在1951年离开伤心的北京,回到英国故乡,1954年辞世。2012年法兰奇的非虚构侦探作品《午夜北平》问世,在2013年获得了美国推理作家协会(MWA)所创立的埃德加·爱伦·坡当年最佳实录犯罪小说奖。但是有人认为这本书过于倾向老维尔纳“美国牙医 Wentworth Prentice 为真凶”的结论,因而忽视了在案发当时更多更有可能的线索。作者:“小方说历史”团队欢迎关注公众号“小方说历史”雲绯历史号:故纸堆间欢迎点赞和评论
为何被用破席卷身扔到了乱葬岗?
首先,王熙凤出身高贵,是金陵四大家族之一,还是王夫人的内侄女,嫁给同样是四大家族中的贾琏为妻,人称琏二奶奶。深得贾母和王夫人厚爱,在贾府中掌管一家大小事宜,拥有极高的权力。
她容貌美丽,体格风骚,丹唇未启笑先闻,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从这一点就能看出是个泼辣的角色,而且也是个美人,一个带刺的玫瑰。
王熙凤精明能干伶牙俐齿,刁钻狠毒,善于机变逢迎,而王夫人和贾母也是势利之人,喜欢王熙凤的吹捧逢迎,常常被王熙凤逗的开心大笑,对王熙凤的马屁很受用,她们可以说是臭味相投吧。
贾母可以为了门当户对而促成宝玉和宝钗的婚姻,全然不顾亲外甥女的生死,亲外甥女的命也抵不过功利二字。表面上贾母是个慈祥之人,王夫人也天天吃斋念佛,给人以仁慈的假象。
宝钗是王夫人姐姐的女儿,家财万贯,和贾家门当户对,而且她的性格更适合这个家族。她们三人全然不顾宝玉和黛玉的感情,王熙凤献计献策,对宝玉说新娘是黛玉而骗婚,致使黛玉在宝玉新婚当夜香消玉殒,也为宝玉以后的出家埋下了伏笔。
诚然,人活着不能离开功利,宝黛二人太过于理想化,可她们那恶劣的行径,全然不尊重别人的行为,哪一点值得人尊重?
其次,王熙凤对至亲的人尚且如此,对那些下人更是不择手段,她假公济私,舞弄权术,干了很多敛财害命的事。这里举几个例子可以见证她的心狠手辣。
为了三千两贿赂银子,她玩弄权术,接受净虚的东西后,把张金哥和未婚夫拆散,致使两人自杀。
她丈夫贾琏在外偷偷娶了二房尤二姐,她表面装的宽容大度,背后使阴谋诡计,给贾琏娶了个厉害无脑的三房,挑唆三房整尤二姐,给尤二姐吃堕胎药,买通尤二姐已经解除婚约的前未婚夫张华来闹事,逼得尤二姐吞金自杀。最后三房也被扫地出门,张华也被灭口。
就是对她很忠心的平儿也一刻不放松,平儿是名正言顺的侍妾,碍于王熙凤的淫威,不敢与贾琏亲近,怕她打翻醋罈子,和贾琏不敢有夫妻之实。
而对于她看不起的贾瑞,竟然敢打她的主意。她恶从胆边生,骗贾瑞半夜在围墙下等她,她指使人从墙上浇了一桶大粪下去,喊着捉贼,弄的贾瑞浑身湿透,又冷又怕地逃回家,一病不起。而她又传话过去,表达自己喜欢他的话。致使贾瑞病中还意淫和她在一起,使其精尽而亡。
贾府上下人等都知道她的手段,敢怒不敢言,心里对她恨之入骨,她这个人一切以利益出发,哪有什么真心实意。手下稍微没顺到她的意思,重则被打死,轻则被赶出府去发配人家。
还有王熙凤争强好胜,可惜嫁了个风流浪荡的丈夫,什么事都要自己亲力亲为,她怀孕多次流产,只保下了一个女儿,还落下了“血崩”的毛病,她干起工作来十分敬业,月子中就开始处理家中事务,可以说雷厉风行,精明强干。家里表面上被她打理的井井有条,而她自己的身体也落下了毛病。在这个家,她付出了很多,可是因为性格,贾府人都知道:“我们需要比往日小心些,那可是有名的烈货,脸酸心硬,一时恼了,不认人的。”这是个只能赢不能输的角,哪里来的人心?
她自己暗地里用家里的钱放高利贷敛财,最后事情败露,连累夫君,被贾琏休弃。其余人也都在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贾家早已是外强中干。
贾府的靠山贾元春贵妃死后,贾府出事被官府查抄,女眷中王熙凤下场最惨,在狱中没有人去看她,病发也无人医治。她以前刻意逢迎的那些人都是利益关系的人,哪有什么真诚可言。树倒猢狲散,那些人都只顾保全自己,哪还会与她这个罪人有牵连。
而被她打压的人都恨之入骨,也不乏落井下石的人。这么一个尽失人心的人,众叛亲离,最后落得个用破席卷身扔到了乱葬岗。
总的一句话概括,她就是“缺德”,不懂得“得饶人处且饶人”,太过于尖酸刻薄。这种人手握重权,能力越大,害死的人越多。人活于世上,都是一只蚂蚁。王熙凤捏死别人像捏死一只蚂蚁那么容易,却不曾想,自己在这芸芸众生中也不过是只蚂蚁。一个失得之人,她驾驭的船偏离了正确的方向,越努力触礁的时刻越快到来,“眼见他高楼起,眼见他高楼塌。”这是个亘古不变的道理。
穿着旗袍就一定过得幸福吗?
《知史以明鉴·查故以至今》
女性们穿上旗袍确实也很美,但是,问题在于,民国时期的"军阀姨太太"真的没什么好当的,这是一种无耻至极的妻妾文化。在真实的历史长河中,所谓的军阀姨太太,要么出身悲惨,要么下场凄惨。
历史中真实的军阀姨太太,不仅不风光,而且"低贱"。
如果你还记得《情深深雨蒙蒙》的剧情的话,你应该还记得王琳所演的九姨太王雪琴。剧中的九姨太王雪琴虽然经常让我们恨得咬牙切齿,但她其实也是一个可怜人。
最初,王雪琴是一名京剧花旦,之后被东北军阀黑包子陆振华看中,直接纳为了九姨太。在成为九姨太之后,她过得也并不幸福,陆振华动不动就对她颐指气使。所以她后来出轨了,出轨后的结局当然也很惨,最后不仅动不动就得挨陆振华的鞭子,最后还被赶出家门,进了监狱。
王雪琴的遭遇在当时军阀姨太太当中非常普遍。而且相比之下,被赶出家门已经是陆振华手下留情了。
拥有同样遭遇的还有陆依萍的母亲傅文佩。傅文佩起初是一名富家小家,在一次意外中被军阀陆振华一见倾心,直接纳为八姨太。后来的故事大家也都知道:八姨太被九姨太排挤,直接被赶出家门。
其实对傅文佩和王雪琴来说,他们的出身都还不错:前者是富家小姐,后者是京剧名旦,如果在自由恋爱,或者是找个好人家嫁了,她们的后半生也不至于落得那么凄惨的下场。
在历史上,这种出身还不错但是也被纳为妾的人有很多。比如蔡文娜就是其中非常典型的一个。
蔡文娜家境殷实,长得也非常美。当时的四川军阀杨森刚到四川泸县,就听人说蔡家的小姐长得很好看。杨森好色,所以接着就去见了蔡文娜,并被她的美色所吸引。
于是,第二天,迫不及待、心急如焚的杨森带着彩礼直接去了蔡文娜家,扬言要将蔡文娜纳为小妾。蔡家虽然家庭状况不错,但是也经不住一方军阀的威逼利诱,所以就答应了这门"婚事"。
于是,年仅14岁的蔡文娜进了杨府,成为了杨森的九姨太。
后来蔡文娜在上学的过程中,随着自由精神的增加,也逐渐懂得了自己婚姻的不幸。他在这个过程中爱过两个人,但是最后都被杨森发现,并被惩罚。
蔡文娜爱过的第二个人姓吕,是自己的同学。她想回去和杨森离婚,然后同这名自由恋爱的对象在一起。
结果呢?结果杨森一怒之下开枪打死了蔡文娜。她死了,而他却安然无事。
这就是军阀姨太太的悲惨结局。
包括袁世凯的三姨太,其实还是朝鲜王室贵族,但下场也都很惨。她在晚年回忆自己的遭遇时说,自己曾经被大老婆绑起来打,双腿双胳膊都快被打断了。
张作霖的姨太太也很多,比如他的六姨太之前就是伺候五姨太的丫鬟,七姨太去别人买来送他的。这两个女子都是可怜人。
杨森的六姨太在15岁时被杨森强奸,娶回家后被杨森拳打脚踢,最后变成了精神病。杨森怕自己丢了面子,便把她用铁链拴着送回了乡下。
其他的,包括军阀韩复榘、黎元洪等人的小妾,有许多都是妓女和艺人,在家里面备受欺负,最后郁郁而终。
军阀家里有几个乃至几十个姨太太是常态
你觉得你当上了军阀的姨太太,军阀就只会爱你一个人?军阀就会给你吃好的穿好的,让你幸福地过一辈子?大错特错。
历史上的军阀姨太太多得恐怖。我来做一个简单统计吧:
袁世凯:1妻9妾陆荣廷:1妻7妾黎元洪:1妻2妾韩复榘:1妻2妾
张作霖:1妻6妾杨森:1妻12妾冯国璋:3个妾以上曹锟:1妻3妾
段祺瑞:1妻5妾
徐树铮:1妻4妾
张宗昌:至少10个妾,有人说23个,也有人说40多个
唐继尧:1妻8妾
范绍增:40多个
看到这样的数据,你还想成为军阀的姨太太吗?
在法律上和现实中,姨太太没有任何保障
民国法律其实有规定男性一夫一妻,但在现实中,成年男性只要经济或社会地位基础良好,就可以毫无保留地使劲纳妾。
法律同时也规定,妾和丈夫之间的关系,其实就是一种契约关系。如果妾想离开家门,按照法律上的说法,出入自由,随时都可以离家重新嫁人。同时,法律也强调,没有正当理由,丈夫不能随意将妾室赶出家门。
表面上法律作出了保障,但实际上,妾室的保障为0。
我刚才说过杨森的例子。杨森杀了自己的小妾,但自己却一点事也没有。像陆振华那样将姨太们赶出家门的人,也大有人在。
法律不会去制裁这些身居高位的人,同时在当时那个男女不平等的环境下,女性也没有反抗的机会和途径。
甚至当家里面有一大群妻妾的时候,争风吃醋所引发的争执,更让现代人瞠目结舌,就连我刚才所说的袁世凯的妾室(朝鲜王室)也不能避免。
对旧社会的中国女性来说,成为军阀的小妾其实就是一场梦魇。对这些要么出身穷苦,要么下场凄惨的姨太太们来说,她们无力去改变社会,改变自己的遭遇,所以只能默默承受,最后在历史的长河中被人遗忘。
但是对我们当代人来说,"成为军阀姨太太",实际上就是把过去的痛苦当成了美好的向往。
这不仅是对那些可怜人的不尊重,其实也是不尊重自己。所以说,没有文化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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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宗罪1最后一个故事凶手是谁?
《十宗罪1》的最后案一凶手是驼儿与军人根。据第二开部头可以出看作者给出的暗示。故中事的包斩经过番一思考终,于说出一了句话这,句话就表明了凶是手驼儿和人军。他不仅说出最了后这个案件的凶,手而且还说明真了正的抛尸在所地点。͏
包斩口中所说这的个抛尸地点竟然就是蓝在京汤附山近,当地有很多人知都道在这个地驻点扎着队军,而且通过包斩画所的暗,号也能够揭开后最的凶手是就驼儿军和人。这句暗号下剩的笔画也凶对手的身份做了出很明确的暗,示其中人军的军字是不整完的,很有能可是被害人临死前之因为种某元素已,经不能继续写暗了号,但也已经够足说明这个字军就是指的军人。
十宗罪第一章分析?
多年前的一个秋天,沂蒙山的柿子红了。正是黄昏,远处升起炊烟,弯弯曲曲的山路上走着几个小孩。小孩都脏兮兮的,背着破书包,唱着歌谣。
一个小孩到路边的柿子林里撒尿。一会儿,小孩出来,目光惊恐无比,他两手抓着自己的头发,嘴唇哆嗦着对同伴讲:“草里……有个死人。”
那死者是个农妇,被脱光了衣服,砍下了头颅和四肢,扔在了草丛里,奇怪的是阴部却被凶手撒了一把泥土。这出于什么样的犯罪心理?后来经过公安侦查,凶手是她公公,这样做只是为了给她遮羞。
案情并不复杂:她是个寡妇,与邻居通奸,生了一个婴儿,公公觉得丢人,便痛下杀手。
可以想象那是个月光如水的夜晚,一个白发老头背着一具光溜溜的女尸走在柿子林里,老头用斧子将尸体肢解,临走前,他抓了把泥土将儿媳妇的阴户盖上。
柿子红了。
寡妇被杀了。
那个孩子没娘了。
加祥县城有条老街,老街早已不在。当时靠近粮局的拐角处有两间破败的房子,房子没有门,房顶摇曳着狗尾巴草,向北的窗户被砖封死了。
有个外地人曾经指着房子问:
“那是厕所?”
得到的回答出人意料:
“不是厕所,那是派出所。”
1978年12月23日,下雪了。
老街泥泞不堪,电线杆下的残雪显得牙碜,树枝上的雪好像能吃。北风呼啸,滴水成冰。一个穿破毛衣的男人在派出所门前徘徊了一会儿,走了。后来从屋里出来个民警,看看天,看看地,地上有件黑棉袄,棉袄包裹着一个婴儿。
民警叹了口气,解开怀,掏出乳房喂孩子。民警是个女的,老街的居民都认识她,都喊她周嫂。
周嫂站在路边喂奶,站在天地间喂奶。
叫声嫂子,泪如雨下。
从此,这个孩子便在派出所里长大,后来他成为了一名优秀的警察。
另外一个孩子,出生在监狱里。
他娘是个婊子,按照“文革”时期的说法,叫作破鞋。破鞋杀了人,召开宣判大会时,她高昂着头站在台上,当听到死刑,听到枪毙,她向台下围观的群众恶狠狠地吐了口酸水。这口酸水救了她的命。
她怀孕了。
一生天,二生地,三生万物。
几个月以后,当当当,孩子出生了。她得了产褥热,临死前挣扎着对一个女警说:“我要知道这孩子的爹是谁,我绝不饶他,非宰了他。”
监狱长叫沈昂,公安出身,“文革”期间,因一起错案被关进了看守所。平反以后,即1978年以后,上面征求他对工作安排的意见。他选择的竟是关押自己的看守所。他对监狱有着很深的感情。当过犯人,又当警察,所以能做出双重思考。他在会上对其他狱警说:“这孩子和监狱有缘,没有亲人,你说把他扔哪儿,大街上扔的孩子民政局都不管,更何况这个,让他在这先住着吧。”
犯人给孩子起名高飞。这也许代表了他们的意愿。女犯的胸部最美,因为乳房就在那里。女犯成了高飞的母亲,男犯成了高飞的父亲,监狱成了他的家。
监狱也是学校。时间是一块破表。高飞会爬了,小手摸遍高墙内每一寸土地,他在犯人的影子里爬,爬着爬着就站起来了。有一天,监狱长自言自语,我可能弄错了,这孩子生下来就是为了学习犯罪的吗?孩子沉默寡言,和犯人却很亲近,犯人教给他很多东西。他学会吃饭的时候同时学会了抽烟,学会说话的时候同时学会了骂人。童年还没过去就习惯了沉思,青春期还未到来就懂得了手淫。他了解各种黑道切口,清楚各种文身象征。他知道如何熬制鸦片,如何配制春药。形形色色的犯罪手法也渐渐记在了心里,怎样用刀片行窃,怎样用石头抢劫,怎样用瓜子诈骗,等等。
就这样,高飞在监狱里长大。
16岁那年,他对监狱长说:“我想出去逛逛。”
所有的犯人抓着铁栅栏唱了一支歌。这歌是为释放的犯人送行的。
十字路口像十字架。
高飞走向了一条荒无人迹的小路。他一无所有,连脚下踩着的一小块硬邦邦的土地也不属于他。他身无分文,却很富有。他脑子里有一千只蝙蝠在飞,一千个邪念难道不是财富?可以买到捷径,买到黑色的火焰,这火焰在夜里是看不见的。
出狱时给他的那点钱已经花光,他到处流浪。流浪的另一个名字叫作堕落。在城市里流浪的人像城市里的野兽,在乡村流浪的人像乡村里的野兽。他们是乞丐、人贩子、江湖艺人、通缉犯、野鸡和无家可归的人。他们靠什么生存?没有职业,或者说职业就是犯罪。
高飞从城市走到乡村,走着走着看见了一把刀,一把杀猪刀,这条青草丛生的小路通向集市。
第二天黎明,有个赶集的老头看见了一个孩子。孩子站在路中间,手里拿着一把刀,红红的眼睛,牙齿冷得发抖,他赤着脚,穿着一件大人的衬衣。
孩子说:“给我一口吃的。”
他开始了第一次犯罪:抢劫。
抢劫犯看着这个老头。
老头看着这个孩子。
风吹得路两边的玉米哗啦啦地响。老头说:“娃,你从哪儿来啊?”
孩子说:“从监狱里来。”
“娃,你家住哪儿?”
“监狱。”孩子不耐烦地说,“啰唆,有吃的没,篮子里装的什么?”
孩子手拿尖刀一步步逼近,老头觉得恐怖极了,扔下篮子转身就跑。
篮子里有个盛过洗衣粉的塑料袋,袋里有些零钱。
孩子拿起钱,耸了耸肩膀,向路边的村庄里走去。
隔着一条长满芦苇的水沟,高飞看见一户人家。小院寂静,篱笆上开满了牵牛花,一条吐着舌头的狗拴在小枣树上,狗的面前放着一个碗,碗里有骨头,骨头上还有一点肉。
他站在那里,饿极了,他的面前是一条臭水沟,狗的面前是一个天堂。
他敏捷地跳过水沟,翻过篱笆,到了院子里。
狗汪汪地叫起来。
这户人家有一个哑巴闺女,她听不见狗叫,她梳头时向窗外瞟了一眼,看见一个孩子坐在院里,抓着骨头,又啃又吞,眼睛不时地四处张望。
哑巴闺女推开木窗,一阵呜哩哇啦的怪叫,孩子吓得落荒而逃。
高飞跑到集市上。集市上还很冷清,东边有一排卖鱼的水泥台子,西边有一排卖肉的木案子,中间是一排杂物,依次是:一条旧麻袋、一块石头、一只破碗、一截树枝、一段绳头……这都代表着人,代表着小贩占下的摊位。
高飞从卖饭的那里买了一碗鱼汤,这鱼汤的最大特点就是没有鱼。喝完以后,集市上热闹起来。卖鸡的、卖肉的、卖青菜的吆喝起来,也有不吆喝的。
忽然听到三声鞭响,一个耍猴的用砖碴在空地上画了个圈,然后耍猴的拉着长音喊道:“妈×,站——好。”一只小猴规规矩矩地立正,敬了个礼。上前围观的人鼓掌哄笑起来。小猴站了一会儿,累了,便坐在地上,耍猴的怒目而视,摸起鞭子,又骂了句关于猴子祖宗的脏话。
小猴吓得吱吱叫着转圈乱跑。耍猴的说:“吁,刹住!”接着发出一串命令,小猴就在这命令之下表演了齐步走、卧倒、匍匐前进、中弹装死,逗得观众哈哈大笑。最后耍猴的扔给小猴一顶破帽子,小猴便举着向围观的人要钱,谁给的钱多,小猴便跪下磕头。
“收税的来啦!”一个大盖帽让耍猴的交了十块钱,开收据时,耍猴的说:“别开了,俺不要单子。”收税的说:“哟嗬,会办事啊,那收你五块吧。”
收税的走后,一条狗挤进来,它瞪着猴子,发出呜呜的威胁声。猴子也不示弱,龇牙咧嘴,并做了几个下流的手势。
看人打架是一种乐趣。“有人打架”的另一个意思是“我得看看”,看动物打架也是一种乐趣。
有时打架不需要原因,彼此觉得对方不顺眼就够了。
猴子赢了,它抓瞎了狗眼,人群为之欢呼。耍猴的打声呼哨,猴子蹿上了他的肩。
就在耍猴的挤出人群的时候,高飞将手偷偷伸进了他的褡包。
高飞坐在一堵土墙下气喘吁吁。他从集市上一口气跑到这里,偷到的不是钱,而是一张刚刚从某个电线杆子上揭下来的通缉令:
金炳山,外号山牙,男,55岁,身高1米70,山东范县金台村人,因贩毒被判刑,现在逃……
“拿过来!”耍猴的突然站在高飞面前。
高飞的手一哆嗦:“山牙!”
耍猴的说:“是我。”
高飞说:“我……我不识字。”说完他站了起来。
“下手挺快,是个苗子,要不是小烟包看见,真让你跑了。”山牙说。那只叫小烟包的猴子冲高飞做鬼脸,并且拿小石头砸他。
高飞说:“不是这小猴,你也找不着我,追不上我。”
“是啊,”山牙一屁股坐在石头上,“我的腿不行。”他卷起裤脚,卸下一截假肢,揉着膝关节说,“我是个瘸子。”
小烟包看见假肢,眼睛一亮,打了几个哈哈,眼泪和鼻涕立刻流下来。
它慢慢爬到山牙身边,吱吱叫着哀求着什么。
山牙叹了口气,从假肢里捏出一小包白粉,倒在掌心,小烟包伸着舌头舔,兴奋得尾巴都翘起来了。山牙摸摸小烟包的头,继而对高飞说:“你是跟我走,还是留在这里?”
山牙阴沉着脸。
高飞说:“我跟你走。”
两个人和一只小猴转过街角,消失了。谁能想到,几年以后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特大犯罪集团,整个中国笼罩在阴影里。
周兴兴就是那个被抛弃在派出所门口的婴儿。
周兴兴的母亲就是周嫂。
周兴兴有三个哥哥,所以小时候他什么都不用怕。
周兴兴学会说的第一个字是:枪!
周兴兴唯一一次流泪是他母亲死的时候。
周嫂的丈夫是个刑警,在一次擦枪时不慎走火,子弹打崩了他的大脑袋。
从此,周嫂白天变成男人,晚上变回女人。
有一次,孩子在玩耍中打碎了邻居的玻璃。周嫂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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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说按住老大就是一顿毒打。邻居后来问她为什么只打老大。她说:“只有老大是亲生的。”派出所的院子里有个猪圈,周嫂的家就在派出所里,四个孩子在炕上嘻嘻哈哈,四只小猪在粪堆里哼哼唧唧。
老街西边有个菜市场,1980年4月10日,有个摊贩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一麻袋糠被人偷走了。这次偷盗很大胆,一个破衣烂衫胡子邋遢的男人,问了问糠的价格,过了一会儿转身回来,趁摊贩不注意,将50多公斤重的糠扛在肩上,撒腿就跑。周嫂接到报案,骑上自行车迅速追去,沿路不断打听,很快找到了那男人的家。大门开着,院里榆钱落了一地。推开屋门,周嫂看见墙角架着一口锅,正热气腾腾煮着糠面糊糊,五个孩子捧着空碗咽口水,男人正用铁勺在锅里搅。周嫂咳了两声,见一屋子人都在发呆,就没有说话,她掏出口袋里所有的钱放在一个孩子的碗里。走的时候,她的泪水涌了出来。
1989年,周嫂当上了老街派出所所长。此后三年,老街辖区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1994年,城区规划,老街拆建成新街。因为分房不公,群众上访,周嫂脱下警服在县委门前破口大骂。
1998年8月27日,周嫂心脏病发逝世。
次日,大雨滂沱,送葬者三千余人。
周兴兴小时候最喜欢玩的游戏是警察抓小偷。
周兴兴上小学时,和哥哥去野外游玩,他指着草丛中的一口机井说:“看,这是个抛尸的好地方。”
周兴兴的想象力很丰富。有一次在火车站,人们逮住了一个割钱包的小偷,然而翻遍小偷的全身也没有找到刀片。周兴兴大声说:“刀片藏在他嘴里。”
周兴兴13岁那年对周嫂说:“妈,我想当一名警察。”
周嫂说:“你已经是一名警察了。”
周兴兴上中学时老是迟到,为了节省时间,他就一边拉屎一边吃饭。
周兴兴很爱干净。他的床底下有一大堆从来不洗的袜子,每天他都挑一双最干净的穿上。
周兴兴喜欢思考。有一次,他走过一个漂亮女孩身边时放了个屁。女孩皱了皱眉,周兴兴若无其事地继续往前走,当时女孩听见他自言自语:“死人为什么比活人沉?”
周兴兴懂得多种语言。有几个说话可靠的走街串巷弹棉花的人,曾经看见周兴兴坐在小学校后的池塘边和一只青蛙讲话。就在前几天,从那池塘里刚刚捞上来一具童尸。
周兴兴为了抓一个抢劫犯,曾在胡同尽头的一个倒扣的筐底下埋伏了一夜,后来有人问他当时的想法是什么。
周兴兴回答:“别再下雨了。”
周兴兴仅用30分钟就破获了一起强奸杀人案。有个住校的女学生,半夜起来解手,清晨,人们发现她死在了厕所里。女孩的死状惨不忍睹,她躺在地上,裙子凌乱,内裤被撕碎,头耷拉着,脖子被什么利器铲了个大口子,鲜血流了一地。全校师生感到极度恐慌,立即报案。民警在厕所旁的冬青丛里找到了一把铁锨,很显然这就是凶器。学校保卫科的同志积极配合,马上提供了一份有流氓前科的学生名单。周兴兴戴上手套,看着那把铁锨沉思了一会儿说:“我知道凶手是谁了。”
“一个环卫工人,”周兴兴举起那把铁锨说,“挖粪的,这把铁锨上除了血迹还有屎,便池里有挖过的痕迹,凶手为啥要挖大便呢?只有一个答案,他就是个挖大便的。可以想象,他正在干活,都知道,这活得在半夜里干,那个女学生进来了,然后强奸,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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