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速7个服务区提供核酸检测 目前河南高速公路服务区共设7个核酸检测点,分别为:郑州东服务区、郑州服务区、洛阳服务区、原阳服务区、安阳服务区、沈丘服务区、平顶山服务区。 另外,河南交通投资集团高发郑州分公司辖区的连霍高速中牟站、柳林站、沟赵站、荥阳站、上街站,焦唐高速巩义南站下道,惠济站上道均设置核酸检测点。其中,中牟站、柳林站、沟赵站、巩义南站出口核酸检测点,检测时间为24小时;荥阳站、上街核酸检测点检测时间为早8点到晚8点;惠济站上道检测时间为早8点到晚8点30分。有需要的车友,可以选择合适的检测点检测。 南阳部分高速服务区关闭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沪陕高速镇平服务区、西峡服务区、重阳服务区封闭,禁止车辆驶入,加上之前关闭的唐河服务区,目前沪陕高速南阳段无法提供加油服务,请您提前选择就近的服务区加油休整,以免耽误行程。温馨提醒: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各管控措施会实时变化,建议您非必要不流动。 近期焦作这些车次停运 4月6日,记者从焦作火车站获悉,4月8日0时起,全国铁路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虽然此次调图后,我市到开列车基本未受影响,但因疫情原因,近期我市仍将有不少车次停运,请广大旅客及时关注车站公告或铁路12306官网信息,合理安排行程。 据了解,针对近日全国部分地区出现多点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为配合各地政府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等疫情防控政策的落实,铁路部门调整了部分旅客列车的开行方案。受此影响,我市不少车次也将在近期临时停运。 具体停运车次为: 普速列车:洛阳至北京西的K270次,北京西至长治北的K1163次,停运至4月15日;长春至昆明的K2285次,北京西至洛阳的K269次,长治北至北京西的K1164次,停运至4月16日;昆明至长春的K2286次,停运至4月20日;北京至昆明的K473次,停运至4月23日;北京西至洛阳的K589次,停运至4月24日;昆明至北京的K474次,停运至4月26日;大同至连云港东的1554次,停运至4月30日;连云港东至大同的1553次,停运至5月1日。 高速列车:焦作至深圳北的G549次,焦作至上海虹桥的G1947次,焦作至杭州东的G3191次,上海虹桥至焦作的G1948次,杭州东至焦作的G3192次,周口东至长治东的G6678次,长治东至沈丘北的G6679次,太原南至广州南的G695次,太原南至上海虹桥的G3143次,上海虹桥至太原南的G3132次,太原南至郑州东的D315次、D2785次、D2773次,郑州至太原南的D316次、D3348次、D2774次,太原南至焦作的D3329次,焦作至太原南的D3330次,郑州机场至焦作的D7858次,焦作至郑州东的D7875次、D7871次、D7851次、D7861次、D7879次,郑州东至焦作的D7876次、D7872次、D7852次、D7886次、D7880次,停运至4月15日;太原南至焦作的D3371次、D3381次,焦作至太原南的D3374次、D3388次,广州南至太原南G696次、上海虹桥至太原南的G3144次,停运至4月16日;太原南至连云港的G3147次,停运至4月25日;连云港至太原南的G3148次,停运至4月26日;太原南至郑州的D3349次,郑州至太原南的D3356次,停运至4月27日。 所有“C”字头城际列车,均停运至4月15日。 杞县6日起全域解控! 关于解除杞县域内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管理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报请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从2022年4月6日12时起,解除杞县域内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解除封控管理: 杞县平城乡白丘北村、白丘东村、白丘南村、白丘西村。 二、以下区域解除管控管理: 杞县平城乡其他区域。 三、以下区域解除防范管理: 杞县县域其他区域。 解封后,全县转入常态化防控。公共场所要做好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测温、“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等防控措施。做好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 避免人员聚集。 广大居民要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 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来(返)杞县人员管控措施按原有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 年4月6日 疫情防控履职不力,扶沟多人被处分 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干群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要求,但仍存在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不强,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现象发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近期查处疫情防控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如下: 1.大新镇落实疫情防控不力的问题:大新镇政府姜绍业行政村包村干部刘某某,对返乡人员排查不细,不深入,工作不实,对密接人员返乡情况不知情,没有向镇政府报备,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给予刘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安罗高速疫情防控卡点值班人员冯某某(交通警察大队辅警),对密接人员车辆经过卡点时,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未查验入扶车辆随行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及入扶扫码登记。给予冯某某政务警告处分。 大新镇姜绍业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姜某某,在村支部委员郑某某于2021年4月去新疆务工后,私自安排郑某某父亲代替其儿子负责本村四组日常工作至今。给予姜某某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大新镇政府依照法定程序罢免其村主任职务。 2.吕潭乡落实疫情防控不力的问题:2022年3月25日、3月26日太康县芝麻洼乡密接人员驾驶私家车三次路过栾坡行政村疫情防控卡点到周口永善医院就诊。 给予栾坡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栾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吕潭乡政府按照法定程序罢免其村主任职务;给予栾坡行政村监委主任栾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卡点当日值班人员栾坡行政村村委委员栾某某、刘某某严重警告处分。 3.曹里乡落实疫情防控不力的问题:3月19日至31日,曹里乡秦岗行政村疫情防控服务点晚上无人值班,造成外来车辆和人员输入,给我县疫情防控带来风险。 给予曹里乡疫情防控督导组负责人张某某、秦岗行政村包村干部高某某、秦岗行政村包区领导张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秦岗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曹里乡政府依照法定程序罢免其村主任职务;给予秦岗行政村村干部、党员秦某某、鲁某某、秦某某三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秦岗行政村村干部刘某某、张某某政务记大过处分。 4.西华县至练寺镇交界处卡点落实疫情防控不力的问题:3月19日,密接人员三人从郸城县打车途经淮阳、西华、练寺入扶,西华县至练寺镇交界处卡点值班人员未能拦截三人乘坐的私闯卡点的车辆,导致车辆信息未登记上报。 给予西华县至练寺镇交界处卡点牵头单位值班人员杨某某、袁某某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值班人员梁某某、张某某、王某某政务警告处分。 5.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类问题:棋牌经营室张某某未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擅自经营棋牌室,且在场人员均未按规定佩戴口罩,也没有进行登记、测温。给予棋牌经营室张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扶沟县梧桐秋时尚酒店入住人员范某从中风险地区焦作市修武县返扶,但该酒店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登记入住人员信息及索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给予扶沟县梧桐秋时尚酒店罚款贰佰元的处罚。 浴龙湾洗浴酒店登记人员数量与实际入住人员数量不符,未按照规定登记入住人员信息。给予浴龙湾洗浴酒店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6.以冲卡方式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检查类问题:物流司机张某驾驶货车下高速时未按照防疫要求提供核酸证明,卡口防疫人员对其劝离,张某某未按照防疫人员要求,驾驶货车从高速上站口强行下高速。对张某某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处以罚款贰佰元。 吴某某、周某某在通过固城乡固城街疫情防控卡点处时,两人无视民警和执勤人员接受检查和登记的示意,驾驶摩托车闯过疫情防控卡点。对吴某某和周某某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分别处以罚款贰佰元。 7.不按规定居家隔离、隐瞒行程类问题:扶沟县大新镇姜绍业行政村王某某(密接人员)从省外返扶后,未落实《关于近期疫情防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扶疫情防指办〔2022〕39号)疫情防控措施,多次到人群密集区活动,造成多个服务场所关门停业。给予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固城乡枣林村村民张某某明知自己从疫区返扶,未主动报备,未主动居家隔离,期间张某某和其家人多次出入人员密集区,造成多家单位停业封闭。给予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疫区返扶人员金某某携带一女子驾车到扶沟县阡陌清雅酒店,在办理旅客入住登记检查时,酒店发现金某某健康码为红码,酒店负责人立刻告知不允许入住并让其不要随意活动,在原地等待相关部门处置,金某某两人不听酒店负责人劝告,驾车离开该酒店。对金某某及其同行女子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待隐患消除后将依法处理。 8.恶意逃避疫情防控卡点类问题:曹里乡张某某在明知疫情防控政策的情况下,依然违反政府防疫规定,伙同曹里乡秦岗村的秦某某利用其私人关系,为外县大货车“带路”进入我县境内; 曹里乡的“周口百勇建材”石子厂经营人李某某为保证其公司效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通过微信为拉石头货车指路,并利用个人关系,协调鄢陵卡点放行,让拉石头货车从鄢陵境内进入扶沟曹里乡的百勇建材公司。 对曹里乡与鄢陵县彭店镇两地交界的秦岗村排查时发现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进入扶沟县境内的15名货车司乘人员处以罚款贰佰元。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秦某某、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9.医疗机构落实疫情防控不力的问题:吕潭乡卢楼村第一卫生室、吕潭乡赵楼卫生室、汴岗温雪莲卫生室、汴岗镇方口村、白潭镇陈家村卫生室、白潭镇后王村卫生室、桐丘街道陈永杰卫生室、城关镇侯玉兰卫生室、城关镇书院卫生室、城郊乡王建华卫生室、大李庄乡洪远卫生室、柴岗乡柴岗村卫生室等12家卫生室出入人员未进行登记,目前已经贴封条停业整顿;城郊乡万岗村杨海波卫生室、城关镇张军卫生室、城郊乡万岗村卫生室发热药物未下架,目前已停业立案,正在调查收集证据程序中;吕潭乡尚村岗第一卫生室医疗废物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已停业立案,正在调查收集证据程序中;吕潭乡栾坡村第一卫生室、吕潭乡栾坡村第二卫生室存在超范围执业现象,目前已停业立案,正在调查收集证据程序中。 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暴露出我县部分党员干部在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下,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担当不够、作风不实、形式主义等问题;暴露出人民群众仍存在侥幸心理、思想麻痹、模糊认识。全县各单位党员干部及广大群众要以上述问题镜鉴,警示警醒,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抓实抓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高度重视的工作状态。要持续加强明察暗访,以绝不手软、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决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未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敷衍塞责、履职不力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扶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 三门峡这些地方暂停对外开放 4月5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三门峡市图书馆获悉,根据三门峡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自4月5日起,三门峡市图书馆暂时闭馆,暂停一切线下服务。 闭馆期间,借阅图书自动延期,开馆时间另行通知。各位读者可利用三门峡市图书馆公众号平台的“图书导读”“微服务大厅”和“云@悦读”以及移动图书馆app浏览丰富的线上数字图书、讲座资源。 除此外,记者也了解到,4月3日,三门峡市博物馆、三门峡市虢国博物馆(市文物陈列馆)分别在其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公告,于当天起三门峡市博物馆馆区、宝塔苑、三门峡市虢国博物馆(市文物陈列馆)暂停对外开放,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门峡卢氏: 暂停全县所有集市、庙会活动,关闭农贸市场 4月4日, 卢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相关通告。通告中称,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避免因人员聚集引发感染,结合该县实际,从2022年4月4日(农历三月初四)起,暂停全县所有集市、庙会活动,关闭所有农贸市场和自发形成的聚集摊点、交易市场等,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同时,通告中还要求广大群众出入商场、超市等,主动出示“两码”,不得举办各类宴会等。 商丘市立医院发热门诊、急诊等业务暂停 4月6日,据商丘市立医院官方消息,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精神,紧急腾空商丘市立医院。 经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即日起商丘市立医院暂停发热门诊、门诊、急诊业务,暂停社会人员核酸检测业务。 河南4地公布5人活动轨迹 漯河市源汇区急寻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和次密接者 2022年4月4日9:47一10:13,上海到许昌市襄城县的一名过路私家车自驾人员张某某(新冠无症状感染者),在漯河西高速服务区短暂停留,先到服务区大厅外面开水炉接开水,后在大厅外面吃泡面。 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健康,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张某某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就地停留,做好防护,不与任何人接触,立即电话联系源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95一6986835。同时,第一时间电话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乡镇(街道办)、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在家足不出户,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工作。 漯河市源汇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关于禹州市1例密切接触者在禹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第52号) 4月4日23时50分,接许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转发协查函,通报我市1名滑县确诊病例的同乘(3月31日,车次号:Z216)密接人员。接协查通知后,我市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目前,该密接和已经排查到的本地次密接人员已全部集中隔离管控。为进一步排查、寻找与该密接可能发生接触的人员或时空伴随者,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3月31日19:24 从苏州站乘坐Z216(4车厢12)返回郑州。4月1日03:19 到达郑州火车站;03:40 步行到达郑州市火车站北港湾公交站候车;04:30 乘坐Y17路公交车,05:00在郑州市汽车客运南站下车;05:30 乘坐出租车(车牌豫ADT7800)返回禹州; 07:00左右 在禹州北高速口下车,禹州北高速口卡点查验“三码”,采集核酸样本停留约一小时; 08:00左右 乘坐出租车(豫KT6730)前往三站; 08:24 在禹州市发发超市(颍河店)红绿灯西100米乘坐禹州至磨街大巴车(豫KC1977); 09:20 在文殊镇孟湾白庙路口下车,未经过村卡口,步行返回家中未外出。 4月2日 08:30左右 骑摩托车到文殊镇卫生院做核酸,半小时后离开。 4月3日-4月4日 居家未外出。 4月5日 03:00,被120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请广大市民朋友根据该密接人员的活动轨迹,在上述同时段同地点可能与该密接接触的人员,及时向居住地村(社区、小区)、所在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乡市延津县通报2名密接者活动轨迹 2022年4月5日,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外地的协查通报,我县2名人员为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排查管控、核酸采样检测、消毒消杀等工作。目前已将流调中确定的密接及次密接人员进行了隔离管控和核酸检测。现将2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密接1:2022年3月31日19:20从苏州火车站乘坐Z216次列车(4车厢0035号)于4月1日3:20到达郑州火车站,下车后在4号候车厅停留至5:50,期间到改签窗口改签火车票。5:50从郑州火车站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不详,同乘人员3人)于6:30到达郑州东站候车,9:02从郑州东站乘坐G1560次列车(2车厢016A号)于9:22到达新乡东站,候车厅停留约4个小时。13:30乘坐私家车回到延津县马庄乡老刘庄村家中后无外出。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4月2日至集中隔离前一直居家隔离未外出。 2022年3月30日、4月3日、5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密接2:2022年4月1日7:20江苏苏州昆山南站乘坐G7950次列车(2车厢011D号)22:21到徐州东站,到达后在候车厅停留4个小时。4月2日2:20乘坐Z10S次列车(18车厢0059号)4:45到达郑州火车站。在火车站门口乘坐大巴(车牌号不详)11:30到达安阳市滑县汽车站。随后坐电动三轮车前往滑县清华园21号楼朋友张某家中,11:40到达后至17时未外出。17时乘坐网约车(车牌号:豫EWB601)去往滑县新区医院做核酸,由于医院下班未采集核酸,17:25左右乘坐9路公交车前往滑县人民医院做核酸,17:50到达滑县人民医院采样,17:55乘坐私家车返回清华园21号楼朋友张某家中至4月3日21时未外出。 4月3日21时乘坐私家车前往滑县人民医院做核酸,后返回朋友张某家后至4月4日6:30未外出。 4月4日6:30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不详)从滑县到延津县文岩街道文化路美好生活家属院出租屋。8:30乘坐私家车到延津县美好生活家园售楼部工作,12时下班回到出租屋休息。14时乘坐私家车到美好生活家园售楼部工作至18时。18时至20:30与同事在美好生活家园售楼部对面的如意羊汤火烧店就餐。就餐后乘坐私家车返回延津县美好生活家属院出租屋至集中隔离前未外出。 4月2日、3日、5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示广大居民: 1.与上述密接人员在同一场合、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或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2.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延津融媒、云上延津APP官方权威发布,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4.接种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符合条件的广大群众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5.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如有疑问,请拨打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373-7695462咨询,感谢您的配合。 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新乡红旗区发布1名密接者活动轨迹 2022年3月31日接到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通知显示:林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同车厢密切接触者,目前行程码、健康码均为绿码,已接种新冠疫苗2针剂,已做1次核酸,结果阴性,现已施行集中医学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林某的具体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3月31日,19:24左右从苏州乘坐Z216次列车(04车厢003号)于4月1日3:20左右抵达郑州西站。4月1日,出郑州西站至候车厅取网上购买的车票,5:22乘坐K2276次列车(13车厢13号)于6:40抵达新乡西站。出站后打车(具体车牌号、颜色等记不清楚),7:10左右抵达朋友梁某某办公地(宝龙3号公寓10楼1002房间),从步梯上楼,途中未见人,到达房间后在此公寓休息。13:00独自经步梯下楼(途中未见人),在楼下张海芳加厚凉皮店买凉皮(期间接触1名服务员,同时段就餐人员约5人),13:10乘坐电梯返回宝龙3号公寓10楼1002房间(同乘电梯2人),14时左右从步梯下楼在宝龙新一街路口打车(付款时间14:30)到新医三附院做核酸(前面排队1人,后面排队4-5人),14:40做完核酸后在三附院门口打车返回宝龙公寓。16时左右朋友梁某某开车将林某送到小店镇关屯村林某家中,林某其余时间未外出。 4月2日~4月5日林某居家未外出。 请与林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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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16(截至4月7日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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