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动员广大市民参与 支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亳州市文明办 决定公开招募志愿服务组织 组建文明城市创建 “市民巡访团” 一、招募对象 亳州城区各类志愿服务组织 二、申报条件 1.以组织为单位申报,必须是正式注册的社会组织、公益机构、企事业单位、民间志愿服务团体以及公益人等,各项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有序、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5人。 2.组织成员必须是常年居住、生活、工作在亳州市城区的社会各界人士。热心公益事业,自觉践行市民文明公约,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服务精神,自愿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市民巡访团工作规范参与巡访活动。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户外巡访工作任务,并有充裕的时间从事巡访活动。 三、服务内容 1.巡查。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亳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巡查市区公共设施、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窗口服务、公益宣传、市民素质、志愿服务等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走访。进社区,进单位,切实了解群众的想法、需求和关心的问题,全面广泛收集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发现推荐好典型、好做法。 3.宣传。积极发挥文明城市创建先锋队、示范者、代言人的作用,抓住各种时机,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宣传,提升市民知晓率。 4.劝导。对巡查中发现的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穿马路、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劝导,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亳州市民公约”“亳州文明20条”。 四、项目安排 1.项目发布(2021年4月7日至17日) 2.招募结果公示(2021年4月下旬) 3.集中培训(2021年4月底) 4.项目实施运行(2021年4月-12月) 五、工作要求 1.市创建办对申报组织及其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培训,签订项目协议,配备相关工作证件并划分相应寻访片区。 2.文明城市创建市民巡访团采取集中与分散、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访,如实、及时地将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归纳整理后报市创建办。 3.文明城市创建市民巡访团由市创建办按照志愿服务项目化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服务保障。 4.其他工作规则和要求另行商定。 请将附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后按时报送市创建办(仙翁路76号),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zwm365@163.com;联系人:程少华;电话:(0558)5126136。 --End-- 编辑:小璐 审校:丁静 审核:邓传功
正文
市民团(“市民巡访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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