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英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还存在封建贵族的国家,而且这些贵族还都是世袭的。那么,英国的世袭贵族的爵位到底如何继承呢?真的是传男不传女吗?这就是我们今天要研究的学术问题。
总体上讲,英国世袭贵族的继承方式取决于其产生方式。爵位可以通过传召令状(writ of summons)或《英王制诰》(letters patent)设立。传召令状只是一个人进入议会的命令,并没有明确授予其贵族地位,其世系总是通过直系血亲继承人世袭,男性和女性。《英王制诰》明确地设立了贵族,这份任命状规定了世系传承,通常只能男性继承人世袭,但通过特别继承人规定,可以指定其他继承人,比如女性继承人。也就是说,英国的贵族并非传男不传女,女性也有继承爵位的可能,尤其是公爵或侯爵的附属爵位中,男爵爵位经常在册封时就规定可以由女儿继承。2004年《性别承认法》规定了跨性别者的权利,根据该法跨性别者继承爵位之后不影响任何一个贵族的世系。
英国贵族的孩子在出生时如果父母已经结婚或在出生之后结婚,则被视为合法子女,只有合法的子女才能继承爵位,此外,英格兰、爱尔兰或大不列颠(不包括苏格兰)贵族爵位只能由出生即合法的子女继承,而不是通过出生之后的婚姻实现合法化。这里面有个趣闻,第12代萨默塞特公爵(如下图所示)的长子先于父亲去世,他在世时与一位名叫罗西娜·斯旺的年轻女佣育有2个孩子,其中有个儿子理查德·“哈罗德”·圣摩尔(1869~1927年),如果长子与罗西娜结婚,那么哈罗德就是他祖父公爵爵位的继承人,因此哈罗德试图找到父母在荷兰生活期间结婚的证据,悬赏了50英镑(相当于现在的5000英镑),但没有成功。因此,爵位传给了第12代萨默塞特公爵的弟弟,可见结婚对于英国贵族的重要性。
通常情况下,上一名贵族在去世后将爵位传给下一名贵族。爱德华四世引入了一种被称为加速令的程序,拥有不止一个爵位的贵族的长子可以凭借其父亲的一个附属爵位进入上议院。
可能继承贵族爵位的人被称为“有权继承”(in remainder)。当所有可能的继承人(如《英王制诰》所规定)均已死亡时,爵位即绝代(现存、活着的反义词),比如,在爵位持有人死亡时,没有人“有权继承”。如果没有人对爵位所有权提出主张,或者没有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其主张,则所有权将处于休眠状态。如果有一个以上的人同样有权成为爵位持有人,则所有权将暂时搁置。
在过去,贵族有时会根据议会法案被没收或剥夺权利,最常见的原因是持有人的叛国行为。一名贵族的血液被认为是“腐败的”,因此他或她的后代不能继承这个爵位。如果这名贵族的所有后代都已消亡,那么该家族另一个分支的继承人不受该贵族的影响,可以继承该爵位。1870年《没收法》废除了“血液腐败”的规定,被判叛国罪的贵族将被取消在议会中席位,而不是失去贵族地位。
1917年《剥夺爵位法》规定,如果贵族在一战期间与英国作战,则国王可以暂停其贵族身份。罪行由枢密院的一个委员会决定;议会两院均可在提交报告后40天内拒绝该委员会的报告。1919年,乔治五世国王在议会发布命令,暂停奥尔巴尼公爵及其附属爵位克拉伦斯伯爵和阿尔克洛男爵、坎伯兰和特维奥代尔公爵以及阿尔马伯爵、塔菲子爵以及巴里莫特男爵的贵族身份。根据《剥夺爵位法》,贵族继承人可向国王申请恢复爵位。到目前为止,被废的贵族没有一个选择这样做,塔夫和巴里莫特贵族在1967年已经绝代。
外国公民担任大不列颠贵族没有限制,但是这样的贵族不能在上议院任职,“外国”一词不包括爱尔兰或英联邦。乔治三世的几个后裔是德国人,但是是英国贵族。卡梅伦的费尔法克斯勋爵几代人都是美国公民,下图为第14代费尔法克斯勋爵尼古拉斯·约翰·阿尔伯特·费尔法克斯。
根据1963年《贵族法》,贵族也可以放弃世袭贵族身份。贵族必须在继承爵位的12个月内放弃,如果在继承时未满21岁,那么在年满21岁的12个月内,必须向大法官递交放弃爵位声明书。如果在继承爵位时,一名贵族是下议院议员,则必须在继承后一个月内提交;同时,贵族不得在下议院参会或投票。
在1999年上议院法案之前,世袭贵族在向议会申请传召令后不能放弃贵族身份;然而,现在世袭贵族并没有自动通过传召令进入上议院的权利。爱尔兰贵族不能放弃。放弃贵族身份的贵族将失去与贵族身份相关的所有头衔、权利和特权,他的妻子或丈夫也受到同样的影响。不得再授予该人世袭贵族爵位,但可以授予终身贵族爵位(如果不是为了终身贵族爵位而在下议院行使权力,也没有人会放弃世袭贵族爵位)。在放弃爵位的贵族去世之前,贵族爵位处于没有持有者状态,贵族去世之后爵位绝代。
在联合王国,世袭贵族男性继承人或直系血亲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在所谓的“特殊继承人”身份之下继承爵位。比如,纳尔逊男爵由哥哥和其男性继承人继承,罗伯茨伯爵由一个女儿和她的男性继承人继承,阿默斯特男爵由他的侄子和男性继承人继承,多佛公爵由小儿子和男性继承人继承(大儿子还活着)。在许多情况下,在授予时,拟议中的贵族没有儿子,也没有生子的希望,因此规定“特殊继承人”,是为了在他死后继续纪念他的个人荣誉,并防止贵族爵位在授予之后就迅速消失。在所有情况下,《英王制诰》中规定的世系必须在普通法律中知晓。
例如,国王不得在《英王制诰》中做出“转移限制”;换言之,《英王制诰》不会把授予的个人爵位,在发生死亡以外的事件(如继承更高的爵位)时,将爵位转移给另一个人。这个规定是在《巴克赫斯特贵族案》(1876年)附录2第1例中确立的,在该案中,上议院认为旨在将巴克赫斯特男爵与德拉瓦尔伯爵分开的《英王制诰》无效。这份《英王制诰》规定,如果男爵的持有者继承了伯爵身份,那么他将被剥夺男爵身份,而男爵身份将被传给下一位继任者,就像爵位持有者去世时没有任何子嗣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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